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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二百三十三·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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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义四

《新元史》卷二百三十三·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伯颜 朱春 谷廷珪 买住 张凤仪 仪 子万里 熊义山 罗邦佐 曹彦可 陈道夫 梅实 吕复 堵简 囊果歹 完者都 赵资 周冕 刘公礼 罗辉 王成 游宏道 木薛飞 罗武德 王英 普颜不花 申荣 闵本 拜住 赵宏毅 恭 张正蒙 徐猱头 堇哻 邓烈 朴赛因不花 张庸 段桢郭庸 丁好礼 朱公选 孙德谦 叶兰 孙昶 伯颜子中 王翰 蔡子英 狄琮 夏侯尚元

伯颜,一名师圣,字宗道,哈剌鲁氏。世居开州濮阳县。伯颜生三岁,常以指画地,或三或六,若为卦者。六岁,授《孝经》《论语》即成诵。稍长,受业宋进士建安黄坦。坦曰:“此子颖悟过人,非诸生可比。”因命以颜为氏,且名而字之。久之,坦辞曰:“余不能为尔师。群经有朱子说具在,归而求之可也。”至正四年,以隐士征至京师,授翰林待制,预修《金史》,既毕,辞归。已而复起为江西廉访佥事。数月,以病免。及还,四方来学者至千余人。十八年,河南贼蔓延河北,伯颜言于省臣,将结乡同为什伍为自保。俄贼兵大至,伯颜乃渡漳水北行,乡人从之者数十万。至磁州,与贼遇,贼知伯颜名士,生劫之,以见贼将,诱以富贵,伯颜骂不屈,引领受刃,与妻子俱死之,年六十四。人或破其腹,见其心数孔,曰:“古称孔圣人心有七窃,此非贤士乎!”乃覆墙而掩之。有司上其事,赠奉议大夫、佥太常礼仪院事,谥文节。太常谥议曰:“以城守论之,伯颜无城守之责而死,可与江州守李黼一律,以风纪论之,伯颜无在官之责而死,可与西台御史张桓并驾。以平生之用有学,成临义不夺之节,乃古之所谓君子人者。”时以为确论。

朱春,佚其籍贯。三原尹,明兵克奉元,春谓其妻曰:“吾当以死报国。”妻曰:“君尽忠,吾岂不能尽节。”俱投崖死。

同时,谷廷珪,襄阳尹。铁木哥兵入境,官吏皆遁走,廷珪与主簿张德独不走,被执,不降,死之。

买住,韶州路同知,以廉介闻,至正间,郴贼陷乐昌,买住率义兵败贼,复乐昌、乳源诸县。寝疾,殁于军中,郡人义而祀之。

经历张凤仪率义兵追贼,兵溃,被执,不屈死。子万里,获贼酋,劈其肝食之。寻补父官,及赣贼围城,出战,被数创,骂贼而死。

熊义山,安乡人,累官至万户。倪文俊兵至,执县尹张继和,义山保黄山寨,一县归之。又二年,文俊袭陷之,逼使降,义山骂不绝口,文俊剖其腹杀之。

又,罗邦佐,石城人。平海寇,授廉州总管。子震,敦化州总管;次子奇,曹州路同知;子奇子元,廉州路同知;一门父子兄弟皆死节。曹彦可,毫州人。妖贼起,群至彦可门,逼之写旗。彦可骂曰:“我儒者,知有君父,宁死耳!肯从妆辈耶?”遇害,赐谥节愍。同时,陈道夫,怀宁人,余阙辟为怀宁尹。屡抗贼,城陷,死之。

梅实,宣城人,集庆路总管府照磨。至正中,明兵围城,乃会友人李端曰:“事急矣,当以死殉国。”城陷,合门遇害。

又,吕复,福清人,摄长乐县尹。明兵入福州,复曰:“学古世食君禄,不以死报国,无以见先人于地下。”自缢死。

又,堵简,字无傲,金坛人,善诗歌。元末为江浙行省检校官,平章庆童辟为参议,兵败,为贼所执,不屈死。

囊果歹,四川行省平章政事。明玉珍据重庆,囊果歹与右丞完者都、参知政事赵资,各以兵次嘉定之大佛寺,规复重庆。玉珍使其弟明二攻之,相持半年,玉珍遣明二倍道趋成都,陷之,获囊果歹、赵资妻子,送于玉珍。囊果歹之妻谓舟人曰:“吾家三世受羊皮宣命,吾为平章夫人,今遭辱如此,何面目见祖宗于地下!”遂自沉于江。赵资妻至,玉珍待以礼。资方守凌雲山,因讽妻招资降。将战,玉珍驱资妻阵前,携子呼资曰:“妾与锁儿受擒,明元帅待妾母子以礼,君宜早归,以全妾母子之命。”子亦呼父救,号泣,两军莫不堕泪,资控马弯弓,厉声曰:“痴妇,汝不死何待?汝不见平章夫人耶!”一矢殪之。复欲射其子,兵拥去获免。玉珍挥兵进战,官军大败,完者都、囊果歹、赵资皆被执,玉珍劝之降。囊果歹曰:“我元之懿亲,固无降理。一死之外,尚何言也!”资曰:“吾为参政,不能平贼,罪不容于死,敢助贼乎!惟速死为幸。”完者都惟俯首长吁而已。后皆为玉珍所杀,蜀人谓之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