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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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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7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2017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1】

根据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度益阳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益阳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表〉》的通知。(益粮安考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2016年项目支出51.2万元,其中:财政项目资金26.2万元(偿还农发行昭通分行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22.2万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奖金4万元),市农业局拨付我单位所属企业昭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本地高原特色农产品培育的资金25万元。

2004年,根据“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省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长领导下,各地州人民政府州长(市长、专员)及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工商局、统计局、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等部门共同负责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同年,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4〕162号),依据各地州和省级各部门的考核等次,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为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生产发展、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昭通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昭通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粮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2016年省财政厅拨付昭通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奖金4万元,该笔资金用于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考核奖励。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目标是加快我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完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加强粮食行业保障能力,确保军需民食、市场基本稳定和粮油质量安全,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项目绩效目标设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效率指标。产出指标为考核单位得分是否都在80分以上,优:100%达到;良:90%达到;中:80%达到;70%达到。效果指标:保障粮食安全,采取新工作举措数,优:2项以上新举措;良:1项新举措;中:无新举措;差:保障粮食工作不力。效率指标为考核单位合格率,优:100%合格;良:95%合格;中:90%合格;差:70%合格。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参照《昭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指导要求,综合该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最后制定出该项目绩效评分表。一级指标为投入15分,其中:项目立项7.5分,资金落实7.5分;过程30分,其中:业务管理15分、财务管理15分;产出45分;效益10分,其中:项目效益2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程度8分。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细化、量化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昭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昭财预〔2016〕5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省级奖金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华成

成员:周世兰、杨仲全、曹鲜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调控科,由周世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绩效自评等具体工作。

2. 组织实施,制定项目评分表,收集相关评价资料。

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综合分析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特性,参照《昭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出该项目支出评分表,并收集、整理各县区2016年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相关资料。

3. 分析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综合分析信息资料,对照项目支出评分表逐一打分,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评分表中,设资金到位率(5分)、到位及时率(2.5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7分)和会计核算规范性(8分)对该项目资金落实和管理进行评价。市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拨付的4万元后,于2016年10月20日将资金一次性拨付到我单位(昭通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到位率得5分,及时率得2.5分。我单位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昭通市粮食局收入支出管理办法》对该笔资金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市粮食局依据各县区、市级成员单位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的,报市政府给予奖励,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得7分,会计核算规范性得8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评分表中设项目设立是否合规(4分)、项目设立依据是否齐全(3.5分)、考核内容全面性(10分)、档案管理规范性(5分)对该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立项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从保障粮食安全、服务“三农”、加速农业现代化的高度,切实负起本地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的责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市场粮食有效供应、价格基本稳定和粮食质量安全。修订完善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该项目设立合规得4分,依据齐全得3.5分。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设立九个项,23个小项进行考核,覆盖粮食生产、收购、储备、粮食物流网络、仓储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发展、应急保障、粮食质量监管、节粮减耗、监督考核等多个方面内容,但随着粮食产业发展和纳入考核的成员单位增多,考核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考核内容全面性扣1分,该项得9分。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资料较多,包括考核办法、修订考核指标、各县区和市级成员单位的考核资料、自查报告、打分表、上报市政府的考核报告等都安排专人管理,待考核结束后,装订成册保存,但是存在各县区、市级成员单位上报的部分资料格式不统一,该项指标扣1分,因此档案管理规范性得4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我单位设考核单位80分以上比例(15分)、保障粮食工作采取的新举措数(10分)、考核单位合格率(20分)、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作用(2分)、社会公众满意度(8分)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考核,2016年全市所有县区和市级成员单位考核得分均在80以上,合格率100%,采取保障粮食工作新举措8项,2016年度昭通市区域内未出现重大粮食安全问题,因此考核单位80分以上比例得5分、保障粮食工作采取的新举措数得10分、考核单位合格率得5分、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作用2分、社会公众满意度8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上述,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奖励得分如下:项目投入自评15分(其中:项目立项7.5分,资金落实7.5分),项目过程自评28分(其中:考核内容全面性得9分,档案管理规范性得4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7分,会计核算规范性得8分),项目产出自评45分(考核单位80分以上该项得15分,考核单位保障粮食工作采取的新举措数该项得10分,考核单位合格比例项20分),项目效果自评10分(其中: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考核对保障昭通市粮食安全作用得2分,社会公众满意度得8分)。本次自评总分为98分,总体评价为“优”,评分情况详见附表。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此次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增加了我单位对项目立项、资金、业务、项目产出、效益等管理,有效地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17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2】

根据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依法办〔2016〕33号)的要求,我局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做好迎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严格按《海口市2016年度市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评分表》进行自查自评,并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现将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1.2017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2.2017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3.2017关于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4.2016年粮食局网络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5.2016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6.2015年关于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7.2015年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8.2016年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9.2016年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10.2015部门精准扶贫工作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