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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2015六五普法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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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局2015六五普法自查报告

自20xx年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市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普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荆法治办 〔20xx〕5号)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实现“四个落实”

(一)普法机构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李军任组长,副局长熊信艳、纪检组长笪邦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每年都要召开2-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普法规划落实。制定了《荆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各个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切实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从而使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落实。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制、目标责任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局机关每年安排1万元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工作中,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积极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如:《荆门市积极创新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在20xx年分别被中国普法网、中国民主与法制网、湖北法治网等媒体网站采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工作轨迹清晰。

  二、突出工作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坚持“四个面向”

(一)坚持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进机关实现了常态化,有力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纳入了我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市民宗局编印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1000本。20xx、20xx连续两年,市民宗局局长李军走进课堂和会堂,为市委党校“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学员、市县两级人大政协领导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授了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基本知识。

(二)坚持面向机关干部开展普法教育。局机关建立有学习制度,征订了“六五”普法教材,坚持每月15日集中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都在2次以上,机关干部认真撰写学法心得体会并开展交流活动。近两年,我局先后3批16人次参加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民族宗教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民族宗教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面向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普法教育。民族方面,我们确定每年的10月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在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20xx年,我们组织荆门日报、荆门电视台、荆门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多视角、深层次宣传我市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荆门日报》开设专栏,大篇幅宣传民族工作“三个条例”知识。各主流媒体分别以《土家族的新变迁》、《企业里的“民族大家庭”》、《“牛倌”引领致富路》、《民族和睦的“亲善大使”》为题,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5个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篇2: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三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自20xx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委按照 “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委中心工作相结合,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路子,提高了全委广大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和执法水平。

  一、20xx年以来普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六五”普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建立领导重视、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委专门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科、室、所、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监督、考核本委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价检查所,副所长为兼职联络员,承担普法的日常工作。根据县法制办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委实际,我委制定了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切实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普法工作

1、以普法促学法,增强法制观念。“六五”普法期间,我们通过不断完善三项制度,进一步激发了班子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一是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委领导除参加每年度市县组织的学法培训外,委党组中心组还不定期安排专题学法内容,每年有学法重点,如11年学法重点为:《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6次;二是中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在职干部职工的专题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近三年我委先后安排中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县组织的法制培训,如市物价检查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组织的“上海市价格行政执法人员价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新进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反价格垄断培训”等法制培训,崇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的“崇明县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教育培训班”、“崇明县公务员法治讲座”等法制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到我委作专题法制讲座,如12年5月24日,委组织法制专题讲座,县司法局副局长钱爱新受邀主讲,委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三是学法考核制度,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干部考核评议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调任的重要条件。通过抓学习,练内功,使全委执法人员普遍增强了行政执法意识,掌握熟悉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从而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2、以普法促规则,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和宣传,我们深感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加快制度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2009年8月制定《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基础上,20xx年以来,每年通过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务工作计划》、《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主要工作分工安排》等文件,对原工作规则进行补充完善,从而使发改委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3、以普法促改革,推进职能转变。通过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和宣传,委班子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越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委近年来对本委职能内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梳理确认,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合时宜的行政执法依据。通过多次行政执法内容的梳理,进一步促进了我委职能的转变,有利于把工作重心真正转到制订战略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推进体制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大项目立项报批、价格监管以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上来,充分发挥发展改革部门作为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加强法制宣传,促进普法工作

1、抓好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每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题,在抓好机关学法的同时,还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宣传《价格法》等政策法规;二是在“3.15”、“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向干部职工下发法律宣传资料、办公楼内张贴宪法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制宣传;三是委领导利用全体会议经常性地强调学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四是通过发“六五”普法读本,动员大家加强自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4月,委向中层以上干部每人发了二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依法行政典型案例读本》。

2、抓好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抓好本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二年多来,我委面向社会形式多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发改委网站完善公布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政策法规透明度和知晓率;二是结合价格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巡查、处置价格突发事件、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等,向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价格政策法规。20xx年来,共发放《价格法律法规汇编》3000多本、《崇明县部分涉民涉农价格和收费手册》10000多本、《崇明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300多份;三是通过“3.15”、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在“315”活动中,共发放价格宣传资料500多份,受理价格举报、价格咨询12件。

(四)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普法成效

二年多来,在抓好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同时,我委又认真抓好法律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活动,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丰富活动形式,进一步提高普法成效。

1、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1)抓好价格政策宣传培训工作。20xx年以来,委组织二次对18个乡镇价格监督站站长进行价格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自身的价格政策水平,真正发挥其农村价格宣传、咨询、调解、举报的作用。(2)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工作。20xx年我委重新编印了《崇明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对全县273个行政村的收费公示及时进行了更换,并对更换情况进行了督查,当年又重新编印了《崇明县部分涉民涉农价格和收费手册》,通过乡镇物价员发到千家万户。通过完善收费公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涉农价费透明度,增强了全县百姓的维权意识;(3)对农民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开展检查。20xx年以来,根据市所安排,每年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农民关心的农资价格、农机服务、农民建房、惠农补贴、教育、医药等热点问题。通过多年整治,目前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基本得到了规范和治理。

2、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学校收费关系民生,涉及千家万户,是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引导其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自觉维护学生家长权益,根据“法律六进”活动要求,我委认真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活动内容:1、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将教育收费检查列入检查所工作年度计划,每年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同时,结合检查又主动靠前服务,认真做好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和收费管理业务指导工作,帮助督促各类学校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2、抓好学校收费公示工作。结合专项检查和巡查,对学校收费公示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回访督查,以提高学校收费透明度,使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3、开展法制培训。20xx年以来,在县教育局纪委、计财科等有关科室的配合下,我委分二批对全县学校收费管理员进行了收费政策业务培训。

3、开展法律进企业、单位活动。20xx年以来,根据市所加强放开商品价格监管,创建诚信企业的要求,我委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活动,把我县华联、农工商、永乐、苏宁等超市作为活动重点。一是通过组织对店长和物价员的法制培训,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提高其价格管理水平。二年多来,共组织了2次法制培训,参加培训人数60多人;二是结合价格检查和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制宣传。20xx年以来,开展价格检查和巡查100多次,发放《价格法律法规汇编》等价格宣传资料2000多本。三是通过办理价格举报、咨询,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法规。

20xx年以来,我委先后组织开展了涉企、医药、教育、商品房明码标价、机动车检测、牵引服务、旅游、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专项检查,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对问题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开展法制宣传,督促企业、单位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法规。

(五)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1、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我委通过强化宣传、公开政务信息进行舆论监督。20xx年以来,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将单位各科室所职责、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工作信息等在委网公开,如在委网公开了行政审批办理指南,公布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办事程序等。

2、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我委负责崇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规划和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批及价格监管、监测、审批等重要工作。按照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要求,我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项目审批、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办理价格信访举报等依法行政工作。20xx年以来,我委共办理项目审批、节能审批等1400多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件,实现经济制裁金额68万多元,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和委员提案74件,办理价格投诉举报83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都达到了100%。由于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二年多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工作中存在不足

在“六五”普法工作中,虽然我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普法工作形式单一,开拓创新不够,亮点不多,有部分同志对学法、用法、执法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学习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执法检查的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加强学习,增强法治观念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全委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领导、中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掌握和熟悉与本委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努力做到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此外,必须加大向社会宣传的力度,使社会和公众更加了解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利于我委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我委领导班子要做到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实现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向法治化转变,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决策行为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委各科室所要严格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公务,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提高行政效率,又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通过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委的优质服务和行政效率水平。

(三)充实机构队伍,增强执法力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完善,政府依法行政的地位作用显得更为重要。为此,我委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将继续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通过人才引进、法制培训,不断充实机构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我委法制工作规范化再上台阶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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