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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计划集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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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检查工作计划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检查工作计划集合五篇

检查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工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公证管理类

1.检查对象: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

2.检查内容:公证文书质量及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

3.检查时间:全市公证处的文书质量年中检查于本年度第二季度进行,文书质量年末检查和全市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检查于本年度第四季度进行。

(二)律师管理类

1.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

2.检查内容: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

3.检查时间:二季度。

(三)司法鉴定管理类

1.检查对象:市属机动车类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检查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落实情况;

3.检查时间:年内。

二、检查方法

(一)抽查有关文书、卷宗。

(二)听取机构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

(三)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检查前需制作《行政检查通知书》,到法制处领取《省行政执法证》。

(二)各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填写市局制定的行政检查制式文书。

(三)行政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检查材料的存档工作,相关文书的副本送法制处备案,并交还执法证件。

检查工作计划 篇2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营造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规范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管,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对全市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局将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行为、传染病防治及安全用血监管工作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日常卫生监督,以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为中心,以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质量为目标,着力加强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副局长任组长,和任副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执法工作。

三、专项检查计划安排

(一)持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加大医疗服务监督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规范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发证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2、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对全县持证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行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非法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不规范使用名称及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检查要求:20xx年xx月xx日前各医疗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xx月xx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卫生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花名册(含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执业证书编号)等本底资料上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证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负责筹建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集中上报);xx月xx日前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完成发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检查并上报,xx月xx日前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完成各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抽查50%)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4、检查范围:全县持证医疗机构。

(二)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和使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1、工作目标:深化血液安全监督,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2、检查内容:根据卫生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的要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好妇幼保健机构的医用血液的采集、供给、保存、运输、使用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执法。

3、检查要求:此项工作于xx月xx日前完成。

4、检查范围:全县50%以上的临床用血单位。

(三)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废弃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1、工作目标:促进各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省〈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检查内容:有无医院感染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是否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安排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弃物是否分类收集,包装、运输是否符合规定,暂时储存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交接记录是否完整等。

3、检查要求:此项工作于20xx第三季度开展并完成。

4、检查范围:抽查50%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全检查)。

四、检查原则和重点

1、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绝不姑息,依法严处。

3、重点检查20xx年度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处罚的单位。

4、重点检查涉嫌非法开展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单位。

5、重点检查监管领域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的单位。如医院感染和医疗废弃物管理。

五、检查评比

县卫生局将对专项行动的各阶段进行总结评比,对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存在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检查任务

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落实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各项指令性检查任务。

检查工作计划 篇3

为全面落实华能繁峙风电工程项目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文明施工基础,全面提高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证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成立春查领导小组;

组长:牛尚吉

副组长:李雅林

成员: 应为保 李慧军 张荣 刘日新

二、春查的重点检查内容:

1、认真开展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的“五查”工作,检查时要结合当前的形势和20xx年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从员工安全责任意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等方面入手,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查找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和落实情况;

2、检查风险预控管理工作。检查危险点分析及作业中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3、检查交通安全及防火管理工作。交通方面重点检查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要从人员、车况、路况和管理等方面查找隐患,特别是在厂区快速行驶问题的管理。防火方面重点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公共场所及电缆系统防火的管理情况;

4、检查防汛管理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在20xx年05月15日前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及制度措施和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5、检查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规定的情况;

6、检查各施工单位“四项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7、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的健立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8、检查各施工单位危险源辩识和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吊装技术方案制定和审查,吊装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执行,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完善情况;同时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9、检查各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在准备阶段,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准备情况,即成立组织机构、工作计划、上级文件传达学习等;

2、在自查阶段,检查重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编制报审和施工前的交底情况,检查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和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查脚手架搭设情况,检查施工用电的维护管理情况,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情况,检查防火、防暴现场管理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的管理情况,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检查情况,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的配置使用情况等;

3、在自查阶段,对内业(资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安全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施工方案报审和施工前交底记录,大型机械保修运行检查记录,各种安全台帐等。

四、春查的步骤时间安排:

1、20xx年03月01日至03月15日为计划准备阶段;

1.1在此阶段监理处要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春检的文件和有关安全文件,编制工作计划,使全体监理人员深刻认识春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积极地投入到春检活动中来;

1.2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督促施工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编制工作计划。

2、20xx年03月16日至04月15日为自检阶段,在此阶段进行现场和内业(资料)检查,施工单位要把自己检查出来的问题作好记录,边检查边整改,监理检查出施工单位的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口头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3、20xx年04月16日至05月25日整改阶段,各施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要存记录;

4、20xx年05月26日至05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对历时三个月的工作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为下半年的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繁峙风电工程项目监理处

检查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xx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

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

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

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

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

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格执法考核。

采取每月汇总、季度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股室执法计划的落实、执法数量和质量(包括执法频次、到期整改率、到期复查率、事故情况、抽查合格率、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复议、信访等)、执法风纪、执法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五)严守廉政纪律。

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检查工作计划 篇5

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狠抓职业病预防,全力控制、消除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现编制20xx年江油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体系。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事项和内容,并建立健全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总公司、分公司到车间、班组、工种、岗位,特别是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车间、重点班组、重点工种、重点岗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二)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建立健全以下13 项主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三)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要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职业危害严重或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劳动者超过100 人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 号)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四)前期预防。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规定,真正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工作场所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现场检查,明确每月检查的频次。职业卫生管理员要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监测仪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等的检查巡查,确保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六)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并有效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和完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按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21 号),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 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 课时。

(八)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xx)依法组织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随意减少体检项目和延长体检周期,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岗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要求,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劳动者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论、复查建议及治疗结果等相关资料。

(九)应急管理。对存在急性损伤危险的用人单位要将职业危害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之中,依法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要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职业危害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防护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执法情况。

二、检查频次

中央、省市直属重点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及较重类别的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单位监督检查周期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各乡镇、园区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进行抽样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健康规定为主;

(二)聘请专家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检查;

(三)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表(简化版)》(江安监督[20xx]59号)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四)坚持检查、执法并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痕迹化管理,检查应当现场出具检查记录并规范填写,发现有隐患的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需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的制发《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

(二)监督检查应当遵循“过程闭合”的原则,对责令整改的隐患要跟踪督促,直至消除隐患;

(三)监督检查应当“实事求是,全面细致”,防止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四)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乡镇、园区进行警示约谈,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建议将企业纳入“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