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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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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一定有不少可以计划的东西吧。估计许多人是想得很多,但不会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通用5篇)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1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的食品安全“筛查”作用,不断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全县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安排,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盘活用好快速检测设备,加强快检能力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快检任务,及时发现处置不合格食品,筑牢入市销售食品“防火墙”,确保入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快检数量。按照全县食品经营主体的总数与食品快检批次1:1的比例,计划完成1676个批次(监管机构快检计划分配详见附件1),食品快检车检测数应不少于550批次。每个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任务按每年第一、第四季度的月检测量为140批次,每年第二、三季度的月检测量为180批次实施(食用农产品快检室计划分配详见附件2)。县局食品股制定食品快检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分配快检任务,指导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抓好落实。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由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局食品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快检品种和项目。根据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实际,以食用农产品中的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食品摊贩、商场超市、专卖店、餐饮具洁净度等各类高风险主体实施快速检测。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快检车快检操作人员可参照《快检工作开展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参考》(见附件3)中的食品类别和检测项目开展快速检测。

食品快速检测各类文书表格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所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三、系统管理

(一)系统基础信息规范化要求

1、样品名称

智慧监控系统的样品名称,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33大类进行管理,常用的样品名称均已纳入样品基础数据库中。如有特殊的样品名称需要录入系统的,需上报省局,由省局进行统一添加管理。

2、检测项目

快速检检测项目均已纳入检测项目基础数据库,如需新增检测项目,需上报省局,省局进行统一添加管理。

3、监管对象管理

监管对象是指食品快检的抽样对象。监管对象已实现分级管理,如有变动,请登录智慧监控系统自行修改。

4、各级监管检测账号管理

智慧监控系统按照县、乡镇分级管理各检测室账号。检测账号有三类:各级监管机构快检账号、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快检室账号和快检车账号。

(二)自购快检设备对接系统相关要求

自购快速检测设备必须接入系统进行检测数据统计和监管。接口协议请在智慧监控系统“数据中心-资料下载”中下载接入。

(三)数据上传规范化要求

1、上传数据真实性

为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性,检测仪器的数据检测完毕后必须立即上传,不得进行人工修改。手工试剂盒检测结果录入的每条检测数据,必须同时上传该批次检测证明照片,包括检测样品和胶体金卡或显色管等凭证。否则,将视为无效数据。

2、上传数据准确性

上传的检测数据必须完整且准确,被检单位(监管对象)、样品名称和检测项目必须是智慧监控系统的基础数据;检测值仪器定量检测的应显示浓度值,定性检测的应显示阴性或阳性;检测结果只能是合格或不合格。否则,将视为无效数据。

3、上传数据及时性

仪器检测数据应当实时上传,手工试剂盒检测数据要在检测当天完成上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补录。否则,将视为无效数据。

四、后续处置

(一)不合格产品管理。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实施快检工作时,要严格抽检和检测程序,及时整理归档,认真做好不合格产品管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市场监管机构报告。市场监管机构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并及时报县局食品股进行监督抽检。

(二)结果异常食品处置。对快检结果异常食品,要使用20XX年省级转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抽检。检验期间,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快检结果异常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快检跟踪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三)处置结果录入

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录入智慧监管系统,采取跟踪抽检的应当将抽样单编号录入处置结果。

五、考核方法

(一)快检任务考核(权重60%)

按照监管机构快检室、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两个模块分别进行统计和考核。

1、监管机构快检室任务考核(权重20%)

每季度按“监管机构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分配表”中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季度检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检测任务的即得满分20分;如未完成检测任务的乡镇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计算其完成任务比例,得分=20*完成任务百分比。

2、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任务考核(权重20%)

各执法三中队辖区内所有快检室均完成检测任务的,得满分20分。如未全部完成,得分=20*完成任务快检室数量的百分比。

3、快检车任务考核(权重20%)

快检车检测不少于550批次,主要用于“快检进市场”、大型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置等活动。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不得手工录入,以仪器检测实时上传为准;监管机构快检室、快检车如有手工录入的数据必须在当天完成上传工作,且每个检测批次必须把检测结果的照片上传系统。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各批次检测结果照片的数据不纳入考核。省、市、县局将不定期巡查,如发现数据造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二)检出率考核(权重15%)

非人为操作原因造成的样品检测不合格率不得低于1%,每个不合格样品必须有后续处理措施及相关证明文件。省局将对各市州不合格率(排除人为操作原因造成的不合格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检出率最高的满分15分,依次递减2分。如无检出率不得分。

(三)检测数据质量考核(权重10%)

依据系统记录,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得10分,发现编造检测数据、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等情形不得分。

(四)不合格产品处置考核(权重15%)

依据系统记录和日常抽查情况,按要求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置的得15分,处置不规范、不及时的发现1起扣5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得分计算与排名

各考核内容得分相加总分为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毎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得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即为年终考核排名。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充分认识食品快检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入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方法,要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任务。

(二)紧密结合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工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要同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质发﹝20XX﹞10号)要求,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三)加强快检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尽量保证快检人员相对稳定,县局将积极组织快检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方法,为本单位培养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的技术骨干。食品快检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快检操作规范、质量管理等知识技能。工作中如遇仪器设备和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设备运维商(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宋朝颖:XX;甘肃迈达科技有限公司,陈怡廷:XXX;深圳市绿诗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吴佳伟:XX)联系解决。

(四)强化检测结果应用。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充分利用快检信息系统对本辖区的快检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查找风险点和监管漏洞,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提高快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2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和靶向性,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建设要求,现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按照“辖区食品安全定量检测达4.5批次/千人口,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用农产品(包括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下同)、食品定量检测量达2批次/千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达1件/千人口”的工作要求,20XX年全市计划定量抽检食品5500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1220件(附件1)。

二、职责分工

(一)各职能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范围的产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的抽检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产品、水产品养殖环节产品、生猪肉品“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抽检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抽检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工作;市卫健局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风险监测。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在蔬菜批发市场抽检食用水产品、农产品、林产品时,要互相协商,各有侧重,尽量避免重复、多次抽检。

(三)食品的快速检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和实施,不计入定量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数。市卫健局实施的风险监测数也不计入定量抽检任务数。食品定量抽检任务数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法定检验。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抽检重点。各职能部门要聚焦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的食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非食用物质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蔬菜瓜果种植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隐患食品类别和项目参考表见附件2。

(二)扩大抽检范围。各职能部门制定抽检计划时要统筹兼顾,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农民专业合作社、食品生产企业、“三小一摊”食品、大中型连锁超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饭店、网络经营店等不同业态,覆盖本市种植养殖以及农(批)市场经营的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实现全年均衡抽样以及抽样区域环节均衡分布。

(三)录入检测结果。20XX年样品定量检验项目(参数)原则上平均应不少于4个(国家、省有相关抽检要求的,参照执行),检验参数见附件3。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检监测数据录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系统”。市市场监管局的'抽检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卫健局的风险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系统”。各部门要认真审核录入的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对外公布抽检结果信息。

(四)强化处置力度。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确保程序到位,结果有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核查处置措施,做到不合格食品后处置率100%,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各职能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积极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及时消除隐患,改进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职能部门、各抽样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守廉洁纪律。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17号)和《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XX〕1014号)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沪市监食抽〔20XX〕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浦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监督抽检要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大宗消费和高风险食品品种,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中心城区、乡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和网络经营等不同业态;覆盖大、中、小型等不同规模主体。

(三)坚持检管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问题导向作用,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联管联动。以推动企业质量提升为目的,切实推进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和复查整改工作。根据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同时根据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管。

(四)坚持市区联动。做好与市局抽检工作的紧密协作,合理分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做好本区内食用农产品及中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的抽检任务,实现与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

二、工作任务

食品协调处负责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执法支队、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和各市场监管局所配合实施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为:市局监督抽检、区局自主监督抽检、区局评价性抽检、市县农产品专项抽检、快速检测。

(一)市局监督抽检任务

20XX年我局主要承担市局下达的餐饮环节抽检任务,经费由市局承担。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计划由市局制定。我局将根据市局抽检细则,另行制定具体方案。监督抽检任务全程委托检验机构抽样,请属地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

(二)区局自主监督抽检任务

20XX年我局安排自主监督抽检共2500批次左右,其中生产环节550批次左右、流通环节950批次左右、餐饮环节1000批次左右。自主监督抽检分为常规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自主监督抽检经费由我局承担。

1.常规监督抽检任务

计划开展各环节监督抽检共2000批次左右。

(1)抽检品种及项目。抽检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高风险指标的监控力度。要结合监管实际,加大对“三小”食品的抽检力度。针对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执法抽检。

(2)抽检频次和项目。根据食品生产加工特点、经营主体数量、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样频次。抽检项目参照国家总局下发的抽检实施细则确定。

(3)抽检环节和场所。生产环节原则上覆盖本区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流通环节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店等小型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兼顾新型业态;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含养老助餐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型以上饭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主,同时兼顾现售、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4)计划与实施。监督抽检计划由食品协调处制定,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均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上传。监督抽检委托承检机构实施抽样,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的监督抽检现场抽样时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生产环节由执法支队负责核查处置,经营环节由食品经营主体所在地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核查处置。

(5)检验机构选择。监督抽检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单位在日常监管、消费者投诉举报中遇到需要送检的情况,原则上应送中标承检机构。有特殊情况需要送非中标承检机构的,应一事一报。

2.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

计划实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500批次,通过网站、微信等线上渠道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渠道,向广大消费者征集“你点我检”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和抽样场所,并根据征集意见结果,合理制定专项抽检计划。选择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抽样检验,并在法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三)区局评价性抽检任务

20XX年我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共450批次左右,经费由我局承担。

1.抽检品种。按照居民膳食结构,聚焦民生重点食品品种,结合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牌食品进行抽检。根据各类食品消费量确定抽检渠道、食品品牌和样本数量。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生食水产品等民生食品的抽检力度。

2.检验项目:预包装食品检验项目应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致病菌限量指标以及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标等,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主要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具体抽检项目参照国家总局下发的抽检实施细则确定。

3.计划与实施。评价性抽检计划由食品协调处制定,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均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上传。评价性抽检委托承检机构实施抽样,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生产环节由执法支队负责核查处置,经营环节由食品经营主体所在地的分局、各市场所负责核查处置。

4.检验机构选择。评价性抽检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

(四)总局“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

根据市局部署,我局全年承担的总局“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共2100批次,计划开展蔬菜、水果、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监督抽检1600批次,畜禽、蛋、水产食品监督抽检500批次,经费由我局承担。

l.抽检品种和项目。主要抽检国、家总局确定的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和自选品种,自选品种结合辖区实际并以问题为导向,经市局予以确认后实施。抽检项目为总局确定的必检项目,同时根据监管需要,确定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

2.抽检频次和数量。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实施抽检。

3.抽检场所。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食品店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抽检场所以线下为主。

4.抽检要求。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XX〕184号)要求执行,现场抽样时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必要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五)快速检测任务

20XX年全年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2800项次左右。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和各市场所每月完成50项次以上(含“你送我检”项目,每月不低于10项次)。各单位应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快速检测,检测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对于预包装食品原则上以常规实验室检验为主。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检车、基层食品安全快检室,每月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抽检共治,“你送我检”活动已单独在“上海市食品安全快检管理平台”开辟“你送我检”模块。快速检测数据应及时录入“上海市食品安全快检管理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根据本计划认真落实相关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食品协调处应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规范抽检工作。各单位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市局有关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时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规范(试行)》。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要切实做好抽样数据系统录入工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均应按要求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三)依法核查处置。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按照“依法处置、检管结合、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做到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同时加大对既往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跟踪抽检,杜绝同一食品安全问题反复发生。各单位应当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做到90个自然日办结和录入国家局抽检监测系统。应当按时限逐批次做好书面报告并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内容保持一致。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依法依规公布信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通过政府的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项目进行解读,切实发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作用,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在信息公布前要加强分析研判,确保公布信息科学、准确。

(五)严格把控工作质量。要加强对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把控,强化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数据抽查、盲样考核、留样比对、能力验证等多种形式对承检机构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和安排下一阶段承检机构任务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抽样检验工作质量。

(六)加强抽检数据分析。要加强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建立定期抽检监测数据分析工作机制,编制半年度和年度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并按程序和要求通报普遍性问题,科学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发生发展规律,发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创新手段深挖抽检监测数据价值。

(七)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要做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用好、用实快检设备,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根据全市食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现就我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用好、用实我局配备的快检设备和试剂,补充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通过快速检测对食品质量进行初步判断,为食品监督抽检提供向导,避免盲目抽检。发挥快速检测优势,以保障群众“菜篮子”、“肉篮子”安全为重点,扩大检测覆盖面,缩短不合格食品发现、处置时间,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见警率”,保持对食品经营业者的监督压力。

二、检测内容

检测项目的确定应以快检车等快检设备上已设定的标曲和配备到位的试剂为基础,重点开展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水发产品中的甲醛、双氧水,米、面中的吊白块;干果干菜中的二氧化硫:腌腊制品中的亚硝酸盐: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禽畜肉类的瘦肉精等检测项目。

三、任务分解

四、食品快速检测车职能任务

(一)是用于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随着我县各种大型活动的不断增多,相关食品安全保障要求更是不断提高,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灵活、机动的特点,为完成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用于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情况要求及时处置,食品快速检测车的快速机动检测能力要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提供靶向数据。

(三)是用于偏远农村食品快检工作:要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车的可移动,可现场、快速检测的功能,填补偏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能力的不足。

五、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人员培训。各检测人员要加强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县食药检测中心负责组织对检测人员进行持续性培训,解决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检测工作任务。

(二)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各企业检测室在实施快检工作时,要严格抽检和检测程序。快检人员每次检测时要填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记录表》或打印保存检测结果凭单,及时归档备查。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并通知县食药检测中心开展监督抽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5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食品快检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XX〕60号),现就做好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XX年,按照省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总数与食品快速检测批次1:1比例完成快速检测任务的要求,全市食品监管机构共开展食品快检11550个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市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20XX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分配食品快检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同时,要研究制定快检车使用方案,明确快检车辆编制、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每台快检车每年检测数应不少于500批次(含在本地市场监管机构任务中),以保证食品快速检测车专车专用,快检任务按时完成、检测记录完整真实。并于次月3日前,对辖区前一月食品快检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科。

各县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是检测任务的具体承担者,要根据县区局下达的检测计划,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小摊点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快检工作时,要按附件3~8要求,填写快检相关工作表格。食品快速检测各类文书表格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所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各县区所辖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企业)在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应不少于120个批次,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应不少于150个批次;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地监管实际,在此基础上,对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企业)每月增加不少于计划任务数15%的抽检任务。按规定完成全市19个企业快检室,全年共开展食品快检不少于30780个批次的指标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快检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对于履行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从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统筹安排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重视检测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对快速检测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充分发挥快检设备的作用。把食品快检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食品快检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20XX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测重点。各地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组织开展食品快检工作。

1.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以及省局引入第三方快检服务的,原则上,市场监管机构不再对该场所进行重复抽样快检。

2.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餐饮具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硝基呋喃、瘦肉精、孔雀石绿、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3.食品快速检测车职能和任务:一是用于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随着我市各种大型活动的不断增多,相关食品安全保障要求更是不断提高,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灵活、机动的特点,为完成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用于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情况要求及时处置,食品快速检测车的快速机动检测能力要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提供靶向数据;三是用于“快检进市场”工作。食品快速检测车进市场可实行全天候农产品快检,要为民众的“菜篮子”安全多一道新保障;四是用于偏远农村食品快检工作。我市部分县区地域广阔,要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车的可移动,可现场、快速检测的功能,填补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能力的不足。

4.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县区局要制定好本级年度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并将快检结果录入“食品快检监控平台”。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市局将每季度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以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适时开展定向监测和专项整治。

(三)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1.加强人员培训。各地要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对食品快检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检测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开展检测技能比武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通知已建设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企业,加强与系统运维商(目前为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宋朝颖,电话XX)的联系,组织对检测人员进行持续性培训,解决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检测工作任务。

2.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各地在实施快检工作时,要严格抽检和检测程序,认真填写各类数据(见附件3-8),及时归档备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市场监管机构报告。市场监管机构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进行监督抽检。

3.加强检测保障。市场监管机构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应纳入县级人民政府的财政保障。20XX年配发的快检仪器,省局同时采购了3年的试纸试剂,各单位及时与运维商北京智云达公司联系(陈怡廷:XXX),保证耗材供应;20XX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配备的快检设备,因运维商免费提供检测试剂的合同到期,20XX年的食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需由企业自行采购(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宋朝颖:XXX;深圳市绿诗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吴佳伟:XXX;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义博:XXX),费用自理。

4.加强督导检查。各级要加强对市场监管机构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解决食品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局每季度对各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排名,对不能正常开展检测或完不成快速检测计划任务的市场监管机构通报批评;对当季度没有完成市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报请省局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