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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环保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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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计划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部门环保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部门环保工作计划

部门环保工作计划1

xx有限公司是全密闭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xx年产值xx万元。在企业发展短短的几年中,环境保护工作占据着重要的篇章。经过全公司上下的不断的努力、改善提高,公司在节能降耗、达标排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各项指标均能到达国家和省级的环保标准,并于xx年xx月份透过了ISO14000/ISO18000/ISO9001三个管理体系的认证。

xx年以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环委会、市环保局、区环保局的领导下,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实实在在地做了超多、细致的工作,公司综合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没有发生一齐环境污染事件。现就一些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加强职责制建设。

去年,遵照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公司实际,以文件的形式下达了公司所属各部门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要求,在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由所属各部门、总经理负责制的基础上,又充实了各级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各辖区内的环保各项工作。(具体行动)

(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识。

组织人员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环保专题会议;并在公司内部做了大力宣传。在全公司营造了保护环境、全民参与的浓烈氛围,让环保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生产,让大家更深入全面地了解环保部门的职责、环境质量的状况、环境保护工作的任重道远。同时我们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悬挂横幅,制作了环保宣传站牌,张贴环保宣传标语等。公司花费了20多万元对厂区内90%以上空场地都进行了绿化,并每年花8万元请绿化公司专人养护。我们以让员工走进公司大门给人以花园式工厂的感觉为目标,今后还要在厂区内进一步规划绿化。

(三)坚持环保工作,做好外请监督内抓管理。

去年7月,在透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后,我公司再次邀请了“xx环境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我公司现场进行环境影响考察。检查小组在重点检查了去年考察时提出的问题的改善状况后,进行了下一轮的环境、健康与安全评估,提出了许多更深层次的问题。此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现场检查力度,增强了企业员工的环境意识,优化了我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引入了更先进的管理概念。去年年底,公司响应环保局的要求,在污水总排口处加装了一套污水在线监控系统,使任何人都能够随时随地在英特网上查看我公司污水治理和排放状况的数据和画面,增强了治污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公司的环境管理方针是节能降耗、达标排放、持续改善、污染预防,并围绕这一方针,在每年初制定了关于水、气、声、渣的治理排放要求以及具体目标;同时与每位员工的工作职责挂钩,层层分解落实,不流于形式。

(四)用心开展污染物的治理和利用工作

为全面降低我公司污染物的数量及公司的成本。根据公司环保部门部署,对铅废料进行熔炼回收利用,对铅泥、铅渣等废物在危险废料库中分类存放(定期卖给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使xx年循环水使用率继续持续在85%以上。有效物质保留利用,无害气体达标排放,固体物料反复使用或者作为其他行业原材料,不仅仅治理还进行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为企业创造了效益,减少了损失。

(五)总结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是一种共识和要求。我公司成立之初,就制定了“环保五步发展计划”:建立“节水型企业”,完成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贯标,建立“清洁工厂”,建立市“环境友好企业”,建立“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走出了第二步。我们将总结过去的成果,学习外部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企业的环保形象,用心响应国家政策,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力度,实事求是抓好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抓好企业的环保治理,长抓不懈,创造明天的环保企业。

部门环保工作计划2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区环委会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实施大气、水环境等综合整治,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优化环评审批,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行政审批许可410宗,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97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59宗、新发排污许可证70个、排污证续证153个、核发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31个,限时办结率100%。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2个。

(二)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执行“一网式、一门式”服务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后台审批区与前台窗口受理审批全流程做到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远小于法定审批时限,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群众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认真做好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要求,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环委会会议部署环保考核工作,将我区环保考核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较好完成前三季度环保考核任务,第四季度环保考核已做好充分准备,基本能全面完成考核指标任务,预计考核成绩排名靠前。

三、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环境污染防控工作开展。

(一)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滨江河主干流水质达Ⅱ类标准,乡镇饮用水源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1、加强对镇宇染整公司、鸿基染整公司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和3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防止偷排废水和废水超标排放情况发生,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正常运行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在7月印发《xx清新区漫水河剿灭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8月中旬对山塘镇肖沛明养猪场违法建设的猪舍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强拆猪舍1200多平方米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拉开我区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序幕。在9月印发《xx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畜禽养殖场实施区域限批的公告》,对清西片区实施养殖业限批,将有效减轻水环境承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截止目前为止,已有7家养殖场关停、10家养殖场动工整改、19家养殖场签定整改协议书。

3、积极推进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按照《xx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部完成了20xx年下达我区46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

二是我区确定的20xx年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为260家,目前已拆除栏舍218家,共166960平方米,共支付补偿款20xx.2万元。

4、为贯彻落实《xx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及区主要领导“区环保局、水务局要将1000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现状进行评估摸底,镇场抓整改”的批示精神,我局协同区水务局对全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排查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共计100多个。目前,我局正向区政府请示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二)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截止10月22日,我区环境空气优天数99天、良天数166天、轻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89.8%,首要污染物以臭氧8小时、pM2.5和pM10为主,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积极开展应对不良天气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交通、公安、城综等多个部门启动不良天气应急措施25次,检查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业企业243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对中心城区范围主、次干道,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及大型工地周边加强清扫、洒水降尘,对遗洒、飘散载运车辆和“黄标车”加强路查,对在建工地扬尘、建筑垃圾乱堆放进行严管。出动清扫车、雾炮车、洒水车406车次,累计作业700次,确保中心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与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大型工地周边以及穿过中心区域的道路S114线城西大道段、S354线清四公路飞水路口至三坑段的路面整洁及湿润。检查车辆34026台,查获超限超载车辆482台、遗洒和飘散载运车辆260台,确保我区空气质量稳定。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综合整治。督促区内广硕鞋业公司等7家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方案编制并开展整治,年底前我区的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总整治任务量完成率不低于60%,达到省的要求。

3、加强燃煤锅炉整治。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全面完成我区禁燃区内16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4、加强机动车废气防治。全面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处罚,设置“黄标车”限行抓拍设备,抓拍闯限行区“黄标车”。完成淘汰黄标车984辆,占全年淘汰任务的67.26%,并积极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黄标车”继续上路行驶,12月前可完成清新区1463辆的淘汰任务。

(三)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企业的核查,完成了清新区40多家相关企业核查信息报送。区政府在6月印发了《xx清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行动工作方案》,我局联同农业、国土等部门正在按照省环保厅和环保局的要求开展农用地土壤点位核查,10月下旬确定了清新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以及农用地土壤核查布点。

(四)积极推进“创模”工作。

一是制定我区“创模”20xx年攻坚方案和工作细则,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落实。

二是加快推进“创模”攻坚工作。

①太和第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完成62%工程量,工程正在抓紧推进。

②完成了黄坑河清新段黑臭水体整治。

③告星、禾云、太平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提标改造工程,其中太平、禾云污水处理厂已确定提标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告星污水厂已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了提标改造工程可研报告,专家正重新审核,污水厂提标改造完成后将进一步减少相关污染物的排放。

④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区决定暂停实施北部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的建设,待确定详细的方案后再推进实施;各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工程从去年年底动工,目前已全面完工。

三是何黄玉湘中学及保利等3个小区按要求完成20xx年“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

四、强化环境执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利用区主要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35家企业63个排放口监测实时数据已接入我区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在线率维持在98%以上,监督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了环境安全。

(二)今年以来我局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充分发挥“环保警察”作用,实施“双随机”环境监察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0月20日,出动执法人员5014人次,检查企业2299家次,严厉查处了联鑫科技铜箔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长盛环保砖有限公司、新天地新型环保建材厂、安达码头物流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制度等60宗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共计386万元,查封扣押23宗,实施限产停产8家,移送行政拘留3宗、涉嫌犯罪5宗,有力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

(三)区政府在6月成立了xx清新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协调联络组,并印发了《xx清新区关于广东省20xx-xx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省大气和水污染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截至20xx年10月20日,省督查组共检查我区企业30批次,涵盖陶瓷、印染、电镀、建筑工地、混凝土、鞋材加工制造、家具制造生产等行业,涉及企业142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03家,建议立案企业36家。目前,我局已立案调查企业13家,对1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58万元,责令限期改正81家,责令停产整治5家,取缔关闭1家,移交环保局、区住建局等其他部门查办27家。

(四)切实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我局今年以来,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173宗,全部能到达现场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按时办结率100%,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确保了社会稳定。

(五)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收排污费足额上缴区财政。截止目前,我区排污费征收入库额达1199万元,预计到年底征收额可达1800万元。

五、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有关工作。

(一)积极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广东期间,我区共收到交办案件10批次共13件,我区按照省、要求研究制订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整改清单》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所涉企业清单》,对13宗交办案件分别制订了跟踪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13件案件已办结10件,处理难度较大、处理时限较长的码头、云龙工业园、龙湾排污管网案件将在近期完成整改。

(二)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4月13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反馈意见中重点指出了我3类5个方面突出问题,其中涉及我区的问题主要有2个方面:

一是滨江迳口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现有5家加油站、14家木材厂、16家其他各类小型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二是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保护问题。

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落实省的整改要求,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经核对,xx百荣水产场良种有限公司、xx宝昌制衣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以及金榜、金威2家加油站不在迳口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迳口水源保护区内现为3家加油站、15家木材厂、14家其他各类小型企业,目前已全部停产。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园区内陶瓷企业已有15条生产线完成“煤改气”改造并通气生产,今年年底前完成60%生产线“煤改气”;园区雨污分流和氨氮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园区二期环评、环境应急设施和固废处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六、加快推进区重点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工作。

(一)我区聘请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xx清新区迳口取水口调整及其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方案技术咨询报告编制已完成,我区正依据该报告对拟上移点位进行研究,滨江迳口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案编制工作需待我区研究决策取水口上移点位后继续开展。

(二)加快推进7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山塘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程已全部完成,除三坑镇因高速公路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需要调整的原因外,禾云镇、太平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可在年底完成。

(三)积极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政府正在研究决定方案提出的站点选址、监测指标及经费等问题,区政府决定后,编制单位再编制详细的可研方案并实施建设。

(四)环境保护局正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xx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点位优化,为避免工作重复,我局已向环保局请示,要求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纳入区统筹优化。

(五)依据《北江七星岗、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要求,由水务局从全供水规划对北江芒洲饮用水源是否调整进行全面统筹,在统筹决策是否调整北江芒洲取水口后,我区随即开展北江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事项。

七、积极开展“创文、创卫”工作。

根据区创文、创卫任务分工,制订了我局的“创文、创卫”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实现创建责任到股室、到人。累计投入12万元,大力开展创文、创卫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包联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和文明劝导志愿活动等工作,开展了整治餐饮店油烟污染,整治石材店废水、噪声污染,整治内街背巷餐饮店烟管违规设置等工作,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创文、创卫工作任务。我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创卫工作评为创卫示范点。

此外,我局的依法行政、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精准扶贫、安全生产、计生、工青妇、垂直管理等工作同时有效推进,基本完成各项任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因为国家未出台“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核算细则,对相关行业减排全口径核算情况无法掌握,在推进减排工作中,暂只能依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核算细则去督促企业,重点是造纸和印染行业。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滨江迳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企业虽停产,但清理尚未到位,规范化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区内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进水浓度偏低,污水COD进水浓度均未能达到广东省平均进水浓度(179mg/L)要求;推进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还需加快;剿灭漫水河劣V类水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还需加快。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清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左右,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左右。二氧化氮、pM10、pM2.5、臭氧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同时VOCs综合整治工作进展较缓慢;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进度较缓慢,截至目前,只完成15条“煤改气”生产线,仍有20条生产线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黄标车淘汰984辆,滞后于时间进度,仍有注销的黄标车在路上行驶;还存在用地、工商、质监、环保等手续不齐全的“小散乱污”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备、污染大,影响区域环境质量。

(五)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人员不足,监管不尽到位,导致人民群众反映的有些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镇级环保机构尚未设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还未形成;上级的监管要求日益严格,监管难度日益加大。

九、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平台作用,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全区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各有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二)全力抓好环保责任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区环委会作用,通过环委会督促、协调相关区直部门按照环保责任考核分工,确保完成环保考核工作,争取我区xx年环保考核成绩排在全前列。

(三)加快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加快滨江迳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企业清理,实现“两断三清”,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快迳口饮用水源取水口论证和决策,完成取水口上移后迅速开展并完成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四)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加快完善告星、禾云、太平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厂运行负荷率及进出水浓度差,力争达到《20xx年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表》目标要求。

二是加快剿灭漫水河劣V类水质水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在xx年底漫水河达到IV类甚至Ⅲ类水质。

三是继续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力度。联同农业部门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限养区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养殖粪污达标排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是加强重点排水企业监管。加强印染、涉重金属、化工等排水重点企业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环境违法企业,确保排水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是加强监管力度,完成告星、太平、禾云3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大力消减水污染物排放量。

(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对不良天气行动,不间断开展对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道路、建筑工地、码头、矿山和各工业企业煤堆、渣堆、料堆、灰堆扬尘污染控制,有效改善和提升我区空气质量。

二是督促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陶瓷企业全面完成生产线“煤改气”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省专项督查组查处“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区域环境质量。

四是推进在用工业锅炉达标升级改造,全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建成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五是深入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综合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全面完成广硕鞋厂等7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确保已建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六是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黄标车淘汰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完成xx年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六 )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空气自动监测站优化布点工作。

一是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待区政府研究决定站点选址、监测项目、经费后,督促资质机构尽快完成详细的可研方案编制,待可研编制完成,上报区政府研究决定后迅速开展并完成建设。

二是环保局已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xx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我区的清新职校、清新监测站、清新二小自动监测站点都已纳入优化范围,环保局已于今年8月底组织了省大气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待方案通过之后,我局再按方案开展并完成优化布点工作。

(七)强化环境执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实施超常规工作制度。每周利用一个晚上或利用星期六、星期天的半天时间随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照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析的要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环保警察”的作用,与“环保警察”协同作战,严查环境犯罪行为,增强环境执法震慑力,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八)全力做好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继续按照《清新区关于广东省20xx-xx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省督查组到我区督查期间的协调、调度、反馈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和案件的接收、转办交办和落实整改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对督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建立问题清单,对督办问题逐一解决、逐一销号。

(九)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积极配合省、做好环保监察、监测机构垂直管理之前的各项工作,在垂直管理前,继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确保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有效、顺利实施。

部门环保工作计划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xx〕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提出的“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职业资格管理”和“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要求,按照《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xx〕8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全国性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xx〕198号)的统一安排,我部定于20xx年7月-12月举办10期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污染减排法规政策;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基本理论及方法,包括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管理等;环境污染控制和监测技术进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框架。

二、培训对象

各级环保部门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的'人员,纳入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的企业内部环保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培训时间、地点

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将陆续在中国环境在线网上进行通知。请勿超员。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严格按分配名额统一组织报名,分别在每期培训班举办前两周填写报名表(附件二),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至我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于报到时提交会务组。培训人员交通、食宿、教材费用自理。

(三)培训班由我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我部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及部分地方环境监察机构协办。

部门环保工作计划4

20xx年,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8天,优良率84.4%;、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一、党建引领,以学促做,组织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年来,我们按照“创新思路抓党建,科学引领促发展”的思路,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方法,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争创一流业绩上下功夫,夯实党员干部思想基础,推动环保工作创新发展。

(一)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明显。以“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为契机,狠抓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干部群众,以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来检验党组工作,始终把党组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每月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组“一班人”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定向把关能力和新形势下指导基层建设的能力。

实施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要有强烈的集体领导意识,防止决策随意性、片面性要有强烈的民主意识,落实分工负责制要有主动抓落实的配合意识作为班子成员讲团结、求合力的基本标准,提高重大决策的正确性。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了《xx环境保护局20xx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中共xx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班子成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增强了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 “三个年”活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在财经管理上,实行党组理财,一支笔审批制度;在干部任用上,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在履行职责上,做到按章办事,不徇私情。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7场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清退津补贴8.0555万元。

(三)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统筹、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党组分管领导指导、相关责任人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将“支部学讲话、书记上党课、党员写感悟”活动与“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各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以上。抓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充实党员队伍,发展党员4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开展党务和党的知识培训4次,完成135名党员的信息采集,上缴党费40864元。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愈加坚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学、集中讲、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先后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17场次,党员专题学习24次,专题辅导14次,举办全环保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两期,培训100人次。

(五)加强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明显提高。开展“四联双报到”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和公益性活动,4个党支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次。深入开展扶贫攻坚行动,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1人,扶贫工作队队员2人;实施“一帮一联”结对帮扶,通过资金、物资、技术等帮扶方式,关心贫困户,服务贫困户,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局170名干部职工参与帮扶工作,共帮扶贫困户72户,先后筹措15万元资金,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捐助物资1.5万元,资助8名贫困生完成学业。

二、精准施策,全面治污,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8天,优良率84.4%,未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天数分别比去年下降3天、10天,浓度平均值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区空气质量除细颗粒物(pM2.5)外,其余5项指标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柳江河饮用水保护河段保持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功能区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控制标准限值。截止目前,全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xx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及措施;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我涉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问题共有6大类10个问题,需向自治区提请验收销号的问题9个,目前已有8个问题完成整改,并向自治区申请验收销号。同时,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环境问题106件,办结100件,办结率94.4%,责令整改企业62家,立案处罚33件,罚金221.1万元,约谈29人,问责3人。

(二)全面落实“水十条”,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洛清江流域和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xx洛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列入国家项目储备库,正在加紧编制《xx柳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水质提升规划,努力提升我水环境质量。

二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白沙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计划20xx年底竣工,届时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万吨/天;8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了在线监控。

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划定的禁养区,开展畜禽禁养区专项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四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专项清理整治,消除柳江河水源地交通穿越风险;对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柳江13条重点小流域进行水环境监测,开展、县两级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自查评估,科学保护水资源。

五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并在全推行“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

六是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实施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完成,二期工程已完成沿溪截污管网敷设工程量93%以上,并研究制定了竹鹅溪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工作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竹鹅溪河道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建设。

七是推动保护水环境立法。结合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提出立法建议,并根据人大立法计划安排,组织拟定了《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初稿),推动建立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保障。

(三)深入实施“气十条”,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加强钢铁、火电、水泥、造纸、制糖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力度,完成全钢铁等8个行业超标问题整治,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开展城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扬尘治理“百日大会战”行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加大夜间渣土运输车、建筑施工场地的管控力度和黄土裸露专项整治力度,有效减少施工车辆、施工工地造成的各类扬尘污染,共查处扬尘污染类案件3249起,罚款金额546.48万元。

三是推广清洁能源。结合我实际,组织编制《xx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研究报告》,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目前已上报政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区范围内建成充电点69个,充电桩631个,新增专用停车位3000个。加快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及推广应用,完成xx专供管道工程线路建设,完成柳江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并接通下游城燃气管网。

四是强化机动车和油气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602辆,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217.74%。推进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完成率均超过50%。

五是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根据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易发特点,及时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制定实施《20xx—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任务。

六是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在线监测试点。安排290万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6个。率先在全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河西子站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在3家企业共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备4套。

(四)扎实推进“土十条”落实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不断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为全国四个、广西唯一一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试点城,目前已对503个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遥感点位,完成45家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收集工作。

二是开展农用地土壤详查。核实农用地点位5587个,完成农产品(晚稻)采样工作。

三是推进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制定产粮大县、粮源基地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启动编制《xx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目前已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项目招标工作。

四是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在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推广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分析利用。

五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十三五”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并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破产企业重金属管理,监督、指导龙城化工总厂安全处置含锌溶液1万多吨。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5座尾矿库全部完成闭库综合治理,2座完成闭库验收销号。

(五)整治噪声扰民,不断营造安静舒适环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牵头组织编制《xx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xx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通告》,统筹协调全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平均月投诉量较整治前下降13.4%。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活动场所噪声监管,实现对噪声的实时监控,投入25.5万元,在各城区各安装1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控系统。

三、深化改革,创新争先,环境管理水平不断跃升

结合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不断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不断创新和实践环境管理新模式,坚持延伸监管触角,前移监管关口,织密监管网络,增强执法威慑,实现了“千里眼”盯企,“大数据”管企,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环保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举办xx静脉产业投资发展论坛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为环境服务企业与xx企业搭建平台,推动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全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启动柳钢及柳工汽车拆解、建筑垃圾利用处置项目;静脉产业园建设全面启动,规划已经通过评审。推进“环保管家”,在阳和工业园区探索和实践环境管理第三方服务,有效提升园区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目前,阳和工业园区投入82万元,引进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业调查,并邀请环保部专家进行实地调研,全面排查园区环境污染状况,下一步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深入、全面的环境分析,制定园区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投入100万元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环境监测服务,对医疗废水、环统重点企业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

(二)红黄牌警示管理全面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动态更新与定期公布相结合”原则,对涉水企事业单位实施环保红黄牌警示管理,加大企业环境警示力度,增强企业解决自身环境问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固废危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率先启用广西固废管理系统,将270多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家经营单位、3家运输单位纳入管理,纳入管理系统的单位及企业个数居全区首位。率先办理了全区第一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实现纸质联单向电子联单的突破,建立和完善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放管理档案。率先向区环保厅提出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试点申请,推动区环保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我1个废铅蓄电池收集站、3个废铅蓄电池暂存点列入第一批制度试点,另有8个暂存点基本建成,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初见雏型。

(四)排污许可制度顺利实施。落实国家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最严格的排污准入机制。启用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核发了广西首张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完成13个重点行业30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五)环境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行为,每年对通过能力认定的7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2次实地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加强对排气检验机构的巡查监督力度,全14家排气检验机构、25条排气检测线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纳入管理的环保检测机构实行日常和随机监控,开展现场检查156次,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检测站停业整顿18次。加强环评机构的抽查和考核,共抽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72份,涉及环评机构30家,编制质量合格率91.36%。

(六)垂直管理改革和费改税工作有效展开。按照自治区要求,加强垂直管理改革期间的干部管理教育,严格控制干部进出、调整,保持干部队伍稳定;开展思想摸底,掌握人员思想动态,结合实际,对自治区垂直管理改革方案提出意见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联系,定期召开费改税联席会议,参与制定《xx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与地税局开展联席办公,按照一户一档原则,采集填报环保税纳税人基础信息及税源信息,确保环保税户籍顺利移交;加强环保税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奠定思想基础。

(七)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采取“三不三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加强现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xx人次,检查排污单位266家,立案处罚56件,处罚金额335.47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件,限制生产11件。开展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共排查企业426家,规范整治建材企业107家,停产整顿建材企业88家,关停取缔建材企业15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决定书161份,立案处罚29件,处罚金额113.98万元。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顿,229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已完成清理217个,完成率94.8%,对未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的12个项目,督促柳南区政府查处关停。

四、城乡结合,统筹推进,生态创建成效明显

把城乡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体系,广泛融入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统筹兼顾,同步实施,让城乡在环境保护中靓起来、美起来。

(一)生态示范创建有序推进。开展生态乡村创建,30个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获自治区命名。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展示中心建设,园博园获“自治区级绿色环保教育基地”。推动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指导柳东新区开展创建工作,组织编制《柳东新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年内将完成初稿。推进环评审批服务,在北部生态新区开展项目落地建设环评审批工作试点。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监管专项督查,开展“绿盾20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现场核实并处理了7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加强和完善自然保护区体制机制建设,唯一一个没有确定边界的自然保护区完成了边界确定,2个自然保护区完善了管理机构。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加快。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积极谋划和指导县区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鹿寨县获中央农村环境治理资金20xx万,在23个行政村新建44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四)环境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在全开展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噪声污染防治宣传、环保科普课堂、环保公众开放日和环保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节能减排生产方式,带动群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全民环保”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11次,志愿服务活动10 次,在xx日报等刊登环保宣传报道229篇,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041条,微博发布信息121条。

五、强基固本,提质增效,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投入1079万元,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和环境服务水平同步提高,“数字环保”基本实现。

(一)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快提升。建立现代通讯、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环境监察系统,升级改造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和监控中心,不断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新增自动监控设施9套,全共54家企业安装废水、废气自动监控设备103套,基本实现对全国控企业和敏感区域重点监管单位排污情况的自动监控。不断完善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成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并确定2个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站点选址。环境监察实现智能化执法,移动执法覆盖、县两级,人手配备一台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并实现移动执法系统与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相互融合,执法效能大大提升。在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移动执法技能比武活动中,获集体三等奖,2个个人三等奖。

(二)应急能力建设逐步增强。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完成《xx空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xx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xx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9个县区政府、7个部门、21家重点企业、11个工业园区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配置应急装备,添置防毒面具4套,一体式防化服2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套。

(三)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新招录环保人员7人,环境监测、监察持证人员增加6人,环境检验监测能力扩项50项,入选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新增设备仪器23台、执法装备23件,新增实验室用房约1000平方米。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各类培训,参加培训524人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通过全人民的共同努力,我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保护得到加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20xx年,我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优良天数30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4.4%,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达到自治区下达的85.5%的控制目标要求。

一是城主导上风向几个重点企业的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仍非常显著。由于历史布局原因,部分工业企业周边居民生活区防护距离未达到国家要求,柳钢、柳化、柳电、鱼峰制漆等重点企业成为环境污染投诉热点难点。

二是城扬尘防控工作还存在一定短板。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仍然比较严重,厂区扬尘污染因尚无相关管理规定缺乏监管。

三是城建成区及周边存在“散乱污”企业。这些企业排放高、产值低、环境污染较重

四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仍需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对pM2.5贡献占19.7%,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相当于工业企业氮氧化物的三分之一。路面查处黄标车、老旧车的力度仍然不足。

五是汽车产业挥发性有机物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汽车制造是引起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典型产业之一,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可引发臭氧和pM2.5超标。我的汽车产量已居全国第三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并日益增加,可能出现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造成臭氧和pM2.5超标情况。

(二)水环境隐患依然存在。

一是部分县级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还存在一定隐患,如三江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存在违法采砂行为和违法排污企业。

二是部分工业园区因入驻企业少、一园多区、政府规划调整、征地等原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建设滞后,如鹿寨县经济开发区二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缓慢。

三是竹鹅溪黑臭水体投诉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三)噪声污染投诉多,群众反映强烈。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商业、娱乐业蓬勃发展,一些有噪声污染的企业与居民、文教区相混杂,楼上居住楼下经商的商住综合楼多,不少商业设施娱乐场所没有经过环保审批而导致布点不当,夜间建筑和道路施工频繁,加上噪声监测取证难、界定责任难、实施监管难,与人们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噪声污染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和焦点。经过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后,噪声扰民问题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重点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但噪声污染投诉仍然偏高,离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生活环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破产企业整改进度滞后,遗留环境问题突出。破产企业由于缺乏环境民事责任主体,遗留环境问题无人负责,债权清算耗时长,清算期间的监管难。

二是电镀企业集中管理进展慢。电镀工业园未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还没有电镀企业入驻。

三是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我虽然有一些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但处理危险废物能力、处理类别尚未满足城发展需求。

七、xx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为核心,带动基层党支部建设,着力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牢牢把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的要求,精心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绿色发展。

一是做好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分明、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明确、分解和落实,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实现新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平稳过度。

二是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举办“20xx广西(xx)‘一带一路’绿色产业发展论坛”,进一步发挥广西区位优势,推动环保领域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助推环保技术和产业项目“引进来”和“走出去”,为政府管理部门、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企业之间搭建政策解析、技术交流、模式探讨、供需对接的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快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进程。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从生产建设源头融入循环经济和低碳理念,支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展开环保费改税改革。加强环保税宣传解读,与财政、地税部门共同搭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定期交换环保纳税信息支撑资料,避免地税部门出现漏征、少征、错征的现象,确保环保税的顺利实施。

四是开展环境保护立法。按照人大立法计划,制定完成《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对立法预备项目《xx噪音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前期调研,保护生态环境。

五是推动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机制。在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引导和鼓励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实行第三方运营管理,在阳和工业园区开展“环保管家”试点,通过专业人才队伍加强环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水平。

(三)抓好“回头看”,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加快问题整改,力争年内全部完成整改并向自治区申请验收销号。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反弹。

(四)认真落实“三个十条”,全面推进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洛清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小流域治理示范试点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实现城建成区内河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目标,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加强工作落实,下大力管控环境风险。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信息科技作用,采取“三不三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形式,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加快创建生态乡镇、生态县进度,为创建生态奠定坚实基础。开展环评审批服务工作试点,加快柳东新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和北部生态新区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开展“清洁水源”活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聚焦环保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部门环保工作计划5

(一)完成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科学规划引导,高标准、高水平组织完成《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并做好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二)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督促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20xx年6月前完成除磷脱氮升级改造工程,督促完成年度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实施高排放机动车第三阶段区域限行。

(三)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行使环境保护统一监督职能,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十大工程,完成各项任务,实现既定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四)开展东寨港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八大任务,按计划逐步解决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恢复生态环境。

(五)推进三大重点环保工作。

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重点抓好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以pM2.5防控为重点,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严格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总量控制制度。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等标准化建设。完成第二办公区、云龙工业园、甲子镇3个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和永庄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八)加大环境宣传教育。

坚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发挥民间环保公益组织的作用,深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治污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情况,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人人履行环保责任的良好氛围。

(九)强化环保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四风”问题剖析和整改,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进环保职能转变,树立环保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部门环保工作计划6

今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和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区情,对xx年各项环保目标工作进行认真研究谋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现初步拟定如下计划以确保全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根据国家环保部、省、市环保局xx年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内容,认真安排落实南明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完成xx年各项污染减排任务。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挥环保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综合决策提供服务。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内容,加强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加大力度完成年度减排考核目标,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的减排项目运行情况实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确保减排项目运行正常。继续做好污染物总量监察系数核算工作,通过严格执法,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污染反弹。针对辖区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南明河三年变清”长效管理,增加对我区沿河26家“南明河三年变清”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辖区xx的环境监察执法,确保辖区河流环境安全;要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的趋势,带动整个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履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从产业政策、功能区划、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协调省、市环保部门及上门为企业解决项目环保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推进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企业升级换代,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健康发展。

五、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认真完成好今年区“十件实事”中创建5个 “绿色社区”的工作;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活动,完成xx万元xx户油烟治理任务。

七、按照《xx区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两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共建南明和谐美丽新农村。

八、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六个必须”的要求,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九、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工作。继续深入宣传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排污申报及审核工作,提高排污申报的全面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污费核算、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杜绝人情、协商收费。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活动为契机,继续发挥“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的积极作用,按照省环保局“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要求,抓好项目审批和执法检查工作,做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能力提升

部门环保工作计划7

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11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5个,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151个,出具环评执行标准44个;完成10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顿完成98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园区规划环评通过专家审查。

二、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总量减排工作。

二是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是全面铺开辖区内涉重企业、电站、食品行业等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全面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是对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3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隔离设施和标识标牌,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监测制度。

五是对第一批试点8家企业进行网络资料填报培训。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重点加大对12家铅锌矿洗选企业,16家铅锌冶炼企业、1家化工企业重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

二是出动监察车辆768趟次,监察人员1866人次,发现环境污染隐患23个,督促整改隐患23个,对10家砖厂采取断电停产措施,立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19件,移交涉刑事案件1件,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宗,处罚金额162万元。

三是抓好污染纠纷调处。1-11月,共处置投诉176件,处理和结案率均达100%。

四是抓好排污费征收,全年预计征收排污费150万元。

五是是抓好中高考禁噪工作。六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七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四、抓好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完成万里工业园区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出具监测报告20份。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

三是对永定桥县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龙洞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流沙河河西大桥断面等开展了水质例行监测。

四是对白岩河下游汇入库前区前100米处区域水环境进行采样分析。

五是开展官村坝断面水质采样检测。

五、抓实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县18个点位91个问题,完成整改点位10个,完成率55.6%;完成问题整改79个,完成率86.8%。

二是省督察组交办我县环境保护重点督察专函1个已完成整改。

三是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县信访投诉2个已及时进行处理。

六、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抓实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全面推进。

二是全面收集完善环保档案资料,及时报送中央第五环保督组调阅档案资料。组织指导重点部门集中准备资料59盒,文件1830件,督促指导乡镇和部门收集资料348盒,文件9527件。组织相关单位补充收集资料116盒,文件2551件。按照调阅资料要求,及时组织报送11个批次16个方面的档案资料。

三是做好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我县共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信访件32件,32件均已全部办结。

四是举一反三,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全域全程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点位613个,发现问题1007个,完成整改点位502个,完成率81.9%;完成问题整改851个,完成率84.5%。

七、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启动了xx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前期调研,委托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我县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编制,9月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最终方案待报县政府审批。

八、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一是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二是参加法制宣传、安全宣传等活动。

三是深入企业开展环保宣传。

九、抓好环保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组织环境监测站人员参加省环境监测上岗证现场考核工作,全站14名参考人员顺利通过72项145项次的考核。

二是我局监控平台已与全县23家重点企业联网,比对验收7家,聘用4名人员负责在线监测监控平台的管理。

十、抓好抓实党建工作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十一、xx工作要点

(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一是围绕发展主题,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高速度、高质量的`环评审批服务。

二是对新建项目严格审批,严把环境准入门槛。

三是继续推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二)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一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

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将辖区企业划分片区,落实监察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重点污染源日常巡查。

(三)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做好重金属防治工作。

二是协调组织污染源的集中控制和治理。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四)加强总量减排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以加快国家、省重点项目减排项目达标运行,确保总量工作落到实处。

(五)抓好环保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推进环保系统垂改工作。

二是加强监察能力建设,提升污染源监管平台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六)深入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强化点对点督导,推进点上问题销账,将中央、省、反馈的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七)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