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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清明节活动方案3篇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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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清明节活动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清明节活动方案3篇

清明节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上午

二、活动地点∶

小班各班教室

三、参加人员∶

全体幼儿以及教师阿姨

四、活动准备∶

1、做好的绵菜饼若干、绵菜饼制作视频,

2、柳枝若干,小铁铲、小水桶的数量各为幼儿人数的一半。

五、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让幼儿认识绵菜饼的外形特征以及清明节的习俗。

2、经过品尝知道绵菜饼的味道。

3、让幼儿了解,插柳是清明节期间的一种习俗,并知道其由来。

4、通过插柳活动,培养幼儿爱劳动的习惯。

5、让幼儿理解插柳的意义,懂得植树造林的好处。

六、具体活动流程安排∶

1、小班开展清明活动,让各班的家长带绵菜饼,在各班进行讲述吃绵菜饼这一习俗特征,并介绍绵菜饼的外形以及清明时的其他习俗如∶插柳、扫墓等。

2、教师进行观看绵菜饼制作过程、品尝绵菜饼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并让幼儿通过看(看是什么颜色、什么形状的),尝(尝一尝吃到的味道什么样的)等这些实际过程,让他们更深入的知道清明节制作绵菜饼的方法以及吃绵菜饼的主要意义所在。

3、教师介绍清明节插柳的习俗。

①启发提问:清明时节,草青树绿,人们有一种习俗即折柳枝,这是为什么?(人们要插柳)

②教师:小朋友知道吗,人们为什么要在清明节插柳?介绍插柳习俗的来历:晋文公在清明节的第二天,到大臣介之推坟前祭奠时,发现与介之推同时被烧死的柳树复活了,晋文公便掐下柳枝插在了头上,他的群臣也仿效晋文公掐戴柳枝。另外还有一种民谣说:清明不插柳,死了变黄狗。

4、向幼儿讲解插柳的意义,激发幼儿动手插柳的兴趣。

①插柳可以渲染节日的气氛,增添节日乐趣。

②插柳可以绿化周围的环境,每到柳枝展绿的时候,它便告诉小朋友们春天已来到了。

5、组织幼儿在院子周围进行插柳活动。

①要求:四个小朋友一组,其中一人用小桶提水,两人用小铁铲松土,一人拿柳枝。四人要团结协作,看哪一组插得好又快。

②方法:先用小铁铲松好土,然后浇水,最后插柳枝。

③幼儿动手插柳,教师巡回指导。如:松土时可找个松软的地方,松的土要稍深点,以免柳枝歪斜不牢固;浇水不能太多。

④柳枝插完后,教师组织幼儿将工具放好,然后小结活动的情况,表扬不怕脏、不怕累的幼儿及团结协作好的小组。

⑤要求幼儿每天给柳枝浇水,轮流看护并管理。

七、活动小结∶

通过以上这样实践活动相信幼儿对清明节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同时也让他们体验到了活动带来的乐趣,如果只通过单单讲解的话,孩子根本就没有多大的兴趣,可是经过实际操作的话,幼儿的兴趣以及印象都会加深,更能促进对该活动的意义性。

清明节活动方案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zf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 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 16: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见附件2)。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 、“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15日)。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清明节活动方案 篇3

  一、 活动主题:

继承民族优良传统 弘扬英雄奉献精神

  二、 活动目的:

河池学院即将迎接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各部门为了全面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加强了对学生思想建设的力度,全面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发扬中华民族奉献他人,奉献社会的优良传统。提高团员思想觉悟,河池学院学生联合会将组织团员同学以“继承民族优良传统、弘扬英雄奉献精神”为主题举办一次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的扫墓活动。本次活动以清明节扫墓为切入点,融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展现当代大学生思想上要求先进,行为上主动积极,学习和弘扬英雄们的精神。让英雄的精神永驻团员心中实现学有所感、学有所悟的目的。

  三、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河池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河池学院学生联合会

策划书:河池学院社团联合会

  四、 活动时间:

xx年4月5日

1。 活动前期准备阶段:4月2日——4月3日

4月2日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将对活动路线,活动地点及活动应注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定。

2。 具体准备阶段:4月2日——4月3日

生活部购买制作小百花的材料,并组织同学制作参加扫墓相关人数的小百花。给同学在扫墓当天用。

为确保团队能整体顺利到达活动地点,由以前去过的成员带领队伍,在队伍最后保证全队都能达活动目的地。

为确保团员的安全,活动结束立即由班长及班上团干将团员带离活动地点,远离湖边危险地带。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团支部将对活动地点周围进行了细致的实地勘察,与活动地点管理人员达成及时取得联系的协议。

3。 后勤准备阶段:4月2日——4月4日

团支部为了本次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制作了两套应急方案:

方案一:全队分为六个小组,每组六至七个同学,分别由六个小组长负责,提醒同学们通讯工具务必要充好电,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小组长取得联系,以便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方案二:各组小组长到生活委员处领取创可帖、药膏等小医药品,各小组长应照顾好本组队员的人身安全。

4。 活动实施阶段:4月5日

因课程调整,活动时间定于4月5日下午五点半从学校出发。因是双休日前期,考虑到前进路线及活动地点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团支部实行责任落实制度,每个小组长、班、团干部认真负起责任,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 活动地点:

宜州市人民英雄纪念碑广场

  六、 参与人员:

河池学院团委书记黄俏奕老师

河池学院团委副书记 黄泽老师

河池学院团委 韦振宇老师

河池学院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 各系学生代表各20人

河池学院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 各社团代表各5人

  七、 活动流程:

(一) 按照活动规定到达英雄纪念碑广场,做好扫墓仪式准备工作

(二) 团支部书记宣布扫墓仪式开始,向人民英雄烈士们敬献花篮

(三)奏国歌, 全体同学面向英烈纪念碑默哀一分钟

(四) 学生代表发言

(五) 学生代表 带领大家宣誓。

(六) 全体同学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向人民英雄纪念碑献花

  八、 活动现场控制:

学生会、团干及各组小组长时刻关注同学们的活动状况,一有异常状况发生,立即采取预定措施。

  九、 媒体现场采访:

邀请记者团的同学现场照相、记录。

  十、 活动经费预算:

购买花圈:200元

入园门票:购买制作小花的材料:100元

不可知经费: 50元

共计:350元

  十一、 活动效果预估:

经过学习英烈的先进事迹,重温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内涵。接受为他人,为社会奉献精神的洗礼。同学们将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积极进取,发扬先辈们的精神,发挥自己所长,表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学校的迎评工作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