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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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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活动方案准备工作,活动方案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制定活动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精选1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精选16篇)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三、帮扶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二)请各工会联合会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一句帮扶的范围和对象,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还未得录取通知书的可以在网上打印录取相关信息),户口本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存折账号复印件(必须要工商银行账号便于打钱)和《剑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各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的组织工作,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围绕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的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尤其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基层工会资助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格报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的小组,负责领导本领的“金秋助学”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办、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2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一、活动主题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

二、活动内容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20xx年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1、资助对象:20xx年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比较贫困的职工子弟(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

(1)特困职工子女(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边缘);

(2)残疾学生或孤儿;

(3)待岗、单亲困难职工子女;

(4)老、弱、病、残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困难职工子女。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助学程序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几点要求)?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3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结合20xx年市慈善助学金发放方案,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市本级工会系统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1、20xx年参加中考、高考,当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二)受助条件:

1、20xx年已列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学的对象,今年仍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慈善助学金,市总不再安排助学。

二、申请办法:

各级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排查,将其中相对比较困难的学生列为助学对象。为避免重复救助,严禁将已申请其它渠道助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列入上报对象。

符合“金秋助学”的对象,填写嘉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专项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入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经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初审,逐级复核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审批。

三、活动时间:

1、“金秋助学”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8月下旬,市总对符合助学的对象进行助学金发放,发放形式另行通知。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4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5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团结友爱、扶贫济困的美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爱特困家庭子女,切实解决社区特困家庭子女因考取高校而带来的入学难题,经研究决定对社区特困家庭子女考取高校新生给予入学资助,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金秋助学”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特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结合现有的入学资助办法,对特困家庭子女进行资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具有镇西社区户籍,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谦逊,好学上进,被国家正规高等院校(中专)录取的应届下列特困家庭学生:

1、社区低保户。

2、社区孤儿(含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不知去向的准孤儿)。

三、资助标准

1、考取一本以上国家正规高等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1000元。

2、考取二、三本国家正规高等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800元。

3、考取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高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500元。

4、在孤儿中考取国家正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每人500元。

四、申报审批程序

1、本人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社区居委会中申报。

2、社区组织专门人员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认真调查,严格审核,并将被确定的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6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如下:

一、助学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二、活动内容

1.“‘祝学’·启航”活动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2.“助学·圆梦”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三、活动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

3.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7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将继续在全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教职工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帮扶对象:

我校正式教职工工会会员。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教职工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教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确实保障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子女按期入学。

2申请资助的困难教职工需持以下材料:

①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见附);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审查核实后盖确认并上报校工会。

报送时间:请各工会务必于9月1日(周五)下午4:0之前报校工会办公室(xx),同时电子档发送到xx。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委、基层工会应建立入户核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制度,准确填报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的新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选取部分档案进行入户抽查,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

3、严格助学资金发放。对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9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和xx市总工会的总体要求,XX年金秋助学活动在满洲里市已全面展开,呈现出了领导重视,组织保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大好局面。达到了区总助学活动发动社会化,捐助经常化的要求,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已有184名大、中、小学生得到捐助,捐助资金28.58万元。

一、积极发动,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是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工作延伸,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基于对“金秋助学”政治意义的高度重视,满洲里市总工会在开展这项活动中,不断创新,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现已将“金秋助学”活动与我市“弱势群体脱贫”工程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了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助学活动不仅仅面对个别贫困户,而是将整个扶持弱势群体脱贫统筹考虑统一安排。由贫找官变为官找贫,变被动为主动。首先,完善助学网络,为助学活动的开展提供有效保障,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困难职工动态管理网络、建立了联系包保制度、建立了直面对接、快捷帮扶的救助体系。使工会帮扶困难职工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使最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做到了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其次,把助学活动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市总工会和全市基层工会在助学活动中做到了发动社会化,捐助经常化,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助对象的情况,同弱势群体脱贫和送温暖活动紧密结合,同步进行。乃至有的基层工会主动向总工会提出要助学对象。连续几年开展助学活动,如今已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再次,助学活动措施得力。一是总工会与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快捷助学。我们与市扶贫办、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和红十字协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对每一名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底数清楚,子女上学情况清楚,帮助最困难的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二是“一助一”、“群助一”实名助学。正是因为我们全面掌握了困难职工的家庭情况,掌握了最需要助学帮扶的子女情况,因此我们可以随时为有爱心的企业、个人等社会各界提供完整的、实名的助学对象,并做到了助学对象明确,资金使用明了。三是定期捐资助学。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自愿定期捐资,建立了“爱心助学”专项基金,专用于对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助学专项基金管理采取公开、透明方式,随时接受查询,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四是集合社会力量,关爱身心健康助学。我们与合作公司和市第一医院联合开展了“救助肢体残疾小学生崔娴”活动,在外省请来外科专家为孩子做髋关节归位手术。并以不同形式筹集资金为小崔娴同学免去一切医疗、手术费用。让她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二、全市开展的“弱势群体脱贫”工程带动了助学活动,而金秋助学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弱势群体脱贫工程

“金秋助学”不仅仅是在帮助困难职工家庭的今天,而且是在帮助困难家庭托起明天的希望,更是在构架中华民族的希望,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呈现出以下特点:

1、“金秋助学”活动受到了各级领导及工会干部的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全部纳入全市的弱势群体脱贫工程一盘棋中,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助学活动的动态,加强针对性的指导和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

2、“金秋助学”活动有了组织保证做为工作基础。市政府的扶贫办,统筹安排指挥,市总工会、妇联、团委、红会、残联、工商联、民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使社会各个层面对贫困群体都充满了社会的关爱。目前全市以不同形式救助困难大中小学生184名。共投入资金28.58万元。其中,大专以上学生:民政部门资助底保家庭学生53人,各级工会资助困难职工家庭学生31人,红十字会资助困难家庭学生28人,妇联“爱心助学工程”资助14人,残联资助残疾人家庭学生10人,团委介绍企业资助3人;社会各界资助外来务工家庭的中小学生45人。

3、“金秋助学”活动措施得力。市总工会利用工会的组织网络,利用完善的困难职工档案,当好助学第一知情人。发挥工会组织的联系面广,协调性强的优势,当好助学第一协调人。借助市委、政府开展的弱势脱贫工程,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当好助学第一帮助人。加大助学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了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地推动了全社会的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基于以上三点,现已取得了显著效效果,捐助的人数,出资的款额创历史新高,而且此项活动已深入人心,覆盖全社会,各级工会组织都认为助学是自己的工作和责任,同受助的学生也都保持了密切联系,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局面。总之,“金秋助学”在自治区总工会和xx市总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金秋助学”已经在满洲里市各级工会全面展开,今年捐助资金已经全部送到了困难职工子女手中,一个营造“接受爱心、传递爱心、共享爱心、奉献爱心”的和谐理念、和谐氛围正在形成。我们相信,有市委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金秋助学”一定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0

近日,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让爱心点燃希望,用行动播种阳光”金秋助学活动,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着手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据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已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20xx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当年被大学(含大专、高职、中专、中职)录取并能够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录取信息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是“金秋助学”的帮扶对象。

各单位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劳动工资关系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职工,再就业的困难职工由其现工作单位负责上报。申请金秋助学救助的困难职工网上档案附件中可依照主要困难原因和次要困难原因,须有本人及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子女参加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单位对职工困难情况的证明,本人20xx年1月至5月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个别符合建档条件但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在提出救助申请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到职工所属单位工会组织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符合条件职工的相关材料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工会初步审查,填写《鹤岗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连带附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总工会对上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入户抽查走访,并将在市总工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在本次救助范围之内:一是20xx年已经得到市总工会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二是职工本人已经正式退休的困难职工子女,三是录取为自费、二表B、本科三批的困难职工子女,四是录取为军校生、国防生和预科生的困难职工子女,五是不去报到或者回读的困难职工子女,六是已得到政府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绥滨、萝北两县及矿区工会将自行安排“金秋助学”活动。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1

山西省总工会原8月16日举行仪式开启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120名学子在仪式上分别接受了5000元助学金和拉杆箱、T恤衫等物品。

据了解,山西省总20xx年首次将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就业纳入送温暖活动,20xx年开展了助学活动,自20xx年全总统一命名为金秋助学活动以来,活动力度持续加大,10多年来累计筹集资金3亿多元,资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14万余名。

今年山西省总救助的120名学生,含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子女100名,非公企业困难职工子女20名,其中包括困难农民工子女12名,单亲困难职工子女12名。

据介绍,山西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将重点资助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帮助他们在享有国家助学政策的基础上经工会帮扶顺利完成学业。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2

截至8月15日8时,镇平县供电公司圆满完成年金秋助学活动,该公司累计发放助学金3.8万元,累计发放的学习用品价值达5900元,惠及家庭14户,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镇平县供电公司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一项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不断拓展助学活动履盖面,创新活动载体和手段,救助范围从企业内部困难职工扩展到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形式从单纯的发放助学金到发放助学金与学习用品相结合,救助时间从一次性救助改为长期帮扶,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不断展示电力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受到资助的贫困学子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3

“不让一名职工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是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及两级工会组织多年来坚持不变的工作思路。今年7月以来,集团公司两级工会组织认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党委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助学基本情况

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全公司共受助学生85人发给助学金X元,其中,市总工会重点助学对象是大专以上的特困职工子女,我公司符合市总救助条件的共26人,助学金X元/人计X元;集团公司重点救助对象是大专以上的低保职工子女或特困边缘户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18人,救助金X元/人X元;基层各单位重点助学对象是高中以上困难职工子女或其他人员,基层各单位助学41人32000元(青口8人X元、台北22人X元、台南4人X元、供电7人X元)。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接市总工会连工发[20xx]X号《关于开展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后,集团工会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及时向各基层单位转发了这一通知,并要求各基层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助学方案,积极开展助学活动。

(二)调查摸底,重点突出。为了掌握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情况,特别是子女就学情况,基层各单位按照集团工会布置,从7月中旬开始,深入职工家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逐一建立档案。重点突出对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中专(技校)、大专、本科(本一、本二、本三)院校正式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今年新考上的研究生;正在就读的中专(技校)、大专、本科生(本一、本二、本三)、研究生;正在就读的.高中生等情况逐个入户调查核实。各基层工会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清困难职工子女的就学情况,做到家庭困难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家庭住址清、联系电话清,确保应资助的学生无遗漏。

(三)规范助学程序,坚持依档施助。集团工会将今年的助学活动分为“调查摸底、规范建档、推荐审核、实施救助”四个阶段。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由困难职工个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登记建档,经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张榜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公示无意见后推荐上报集团工会。集团工会对基层工会推荐上报的助学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市总救助的学生及时上报市总工会救助,对符合集团工会救助的学生集团工会及时给予了救助。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两级工会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工作,利用会议、报刊、网站及专栏,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意义、助学对象条件、申请办法等具体内容的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座谈会,通过座谈会,一方面让学子们交流了个人的学习情况以及对未来的理想和规划;另一方面让学子们了解集团公司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几年的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多渠道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生活、医疗、子女上学、就业创业帮扶等方面的政策和运作情况,并宣传了集团公司保证每一名困难职工子女都能上得起学的决心和信心。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4

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日前,绍兴市上虞区工会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据悉,今年“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助学对象为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已在工会帮扶系统建档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家庭中在校读书的子女。本年度已享受政府困难助学的不在此列。救助标准:大学本科2500元,大专(高职)20xx元,高中(中专、职高)1200元,初中600元,小学300元。助学资金可从送温暖基金、基层工会互助资金、工会经费、行政资助或通过其它渠道筹措。建档户主填写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建档材料,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困难职工单位公示资料;家庭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建档户主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低保户家庭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有残疾人员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因病的提供医院病历卡及今年1—6月自负医药费收据复印件;就学困难的家庭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复印件;因重大意外事故的提供相关的损失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为做好此项工作,绍兴市上虞区工会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健全助学档案。各基层工会要尽快研究制订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额和助学方式,落实责任,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各基层工会要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推广、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深入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5

8月22日,区团委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区委书记谢广全、区领导王学峰等人出席仪式,为全区需要资助的学生发放助学款并表彰一批在“金秋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爱心捐助单位及个人,红岸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大兵和红岸街道纪检书记单志斌、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在圆梦行动活动中,8月初我办团干部对辖区所有困难对象进行全面摸底和初审,同时社区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工作,后经区委团书记和我办团干部的入户走访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全部享受此项活动。我办被资助的学生一共5人,分别是大学生王思琪得到资助金4000元、张鹏博2000元、吴霜1000元、高中生刘可欣1000元、初中生王天赢1000元,为我办辖区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争取到总计9000元的助学款。同时号召辖区爱心人士和全体社区干部捐赠了生活用品米、面、油和学习用品,书、本、笔、衣物、书包文具等总价值5490元的物品用于资助更多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在校学生。

金秋助学活动中,这次走访入户贫困学生王思琪的家中,王思琪述说生活的不易和对学习的渴望掉下的眼泪,作为一名团干部让我深刻的感受到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性和使命感,让我更加热爱这份工作。“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去关注帮助照亮这些在求学路上需要帮助的学子们,让他们带着温暖走向金秋的学堂。让他们通过学习将来成为社会上更璀璨闪亮的星,回报社会回报祖国。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6

“金秋助学”活动,是落实“组织起来、一帮一扶、奉献爱心、切实维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有效载体。区总工会为解决好我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帮扶救助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

接到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后,区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助学方案,建立了联系帮扶制度,建立了直面对接,快捷帮扶的救助体系。为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同时针对文件精神及时向我区各乡、镇、街道、委办、局工会传达了这一通知,确保助学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动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各级工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重要意义。同时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工作,在本区形成人人关心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良好氛围,帮助困难职工子女树立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精神,使他们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

三、认真做好救助前的准备

工作区工会采取逐一入户走访的形式对困难职工家庭及子女上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做到“三清”即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情况清,困难状况清。为金秋助学活动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加强了对助学资金的管理,制定并完善助学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使助学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四、采取措施、严格把关

我区工会今年对“金秋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做了严格的限定:一是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今年考入高中的子女:二是符合金秋助学资助条件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由特困、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填写“金秋助学活动登记表”(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本人所在乡、街基层工会出示的证实材料。同时要求各级工会通过家访调查核实情况,确定无误后才予以申报。申报者必须填报“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登记表”以及子女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救助申请、到工会帮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成绩显著、效果良好

在金秋助学活动中,全区共筹措救助金84.29万元,发放资助金84.29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268人,整个助学活动公开、公正,使每一名达到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都得到了资助,为他们安心上学创造了条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