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范文 > 文秘知识 > 2017学校秋季开学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7学校秋季开学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9.94K 次

新学期伊始,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万事开头难,这两句话都在告示我们新的学期,新的开始,要有新意。下面是本站网为大家整理的通知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17学校秋季开学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7学校秋季开学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1】

学校:

9月4日,我市中小学校已陆续开学,为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情况,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及办学行为的规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8日—15日。

二、检查人员组成及检查单位

三、检查对象

全市所属县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市直学校。市局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访等方法,每个县区至少抽查5所学校(幼儿园、村小教学点、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和市直各学校。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锅炉房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配电室等重点部位,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大检查。

1.评估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有无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填写评估报告。

2.门卫安全。校园内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出入校园登记情况;

3.校舍安全。校舍安全管理特别是危房校舍拆除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校舍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有无使用D级危房。

4.交通及校车安全。进出学校、幼儿园的交通要道有无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隔离栏、隔离墩、车辆减速设施等,有无交警疏导交通;校车有无定期维修保养、有无跟车老师、驾驶人员有无校车驾驶证件等;校内主要道路有无安装路灯、安全警示牌;

5.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伙食质量及饮用水安全等情况;学校环境卫生状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情况;

6.消防安全。参照《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

7.危险化学品安全。着重检查学校实习实训人员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8.学校周边安全。学校周边200米内有无黑网名吧、歌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500米内有无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场所;上下学期间,学校周边50米内有无见“三警”,有无交警疏导交通。学校周边道路畅通、交通设施完善。

9.应急工作。学校安排值班、领导带班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10.安全教育。学校开展开学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组织各种应急演练情况等。

(二)开学工作。重点是学生报到及控辍保学情况,学校各项工作计划制订情况,班额控制和平行分班情况,学生养成教育和校容校貌、环境卫生、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三)规范收费。重点是永久性公示栏的设置,家长对收费政策的知晓情况,有无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打包收费现象。

(四)师德师风与教师教学。重点是教师提前备课和正常上课情况,按要求编排课程、均衡配备教师情况;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布置作业,确保每生每天锻炼1小时情况;是否存在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课外读物、开展有偿家教以及其它违反教育教学规律的现象。

(五)其他工作特色或存在问题。

五、检查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工作,积极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工作的有序开展,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自律,轻车简从,不准做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结合县区教育局开学工作情况和实地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于9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稳办。

  2017学校秋季开学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2】

各学校:

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确保201X年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学校中心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要根据新学期学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

二、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在开学前后分别进行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切实做到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道环节。要全面开展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堂安全、校园“三防”以及校车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台账记录。

(一)加强学校安全常规检查。一查安保人员配备情况,看校园安保力量是否落实;二查安保器械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备、安装、使用情况,看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三查出入验证登记、领导带班值班情况,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四查师生安全教育、演练是否落实;五查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安全责任细化、分解情况,看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否落实。

(二)加强校园安保工作。一是落实校园门禁各环节,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二是做好严防管制刀具进校园和定期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校园出现管制刀具。三是加强学生自由活动期间、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执勤巡逻制度,严防发生意外及伤害事故。

(三)加强教学场所、设施检查。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检验,不放过任何一处死角,特别是教室、电梯、食堂、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和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锅炉房等重要场所。利用暑期进行了校舍及校园设施整修的单位,要特别做好学校维修、在建工程的安全维护工作,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未完成的维修、在建工程禁止投入使用,杜绝边施工边使用。

(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在开学前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试运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带病上路”。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停靠站点、学生上下车等全部环节进行检查、预演,各项检查要建立台账,记录在案。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五)加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管理。学校食堂使用前要进行一次彻底保洁,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同时做到“四查”:一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到期;二查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三查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是否到位;四查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是否培训和体检。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自备井学校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监测、消毒,确保水质合格;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对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将管道内的水放净,排除管道内的杂质,确保用水安全。

(六)加强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健全完善管理人员值班值宿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巡查检查制度。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学生无故旷寝、外人留宿、宿舍内存放危禁物品等现象。要特别注重完善和强化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配齐消防设施,确保教室、图书阅览室、宿舍、实验室、餐厅、功能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灯、灭火器正常使用,各种检查记录规范使用。

(八)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食药监、行政执法、文广新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流动摊点和小商小贩,社会闲杂人员骚扰学生,非法经营的“三厅一吧”等不安全因素开展排查整治,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加强教育,上好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

新学期开学伊始,各单位要充分准备好秋季开学尤其是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把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多形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要围绕消防、交通、防震、防溺水、饮食卫生、行为养成、防诈骗、心理健康等主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探索形成符合本校师生实际的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传授,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加强应急避险演练,重点做好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安排新生军训的学校,要将军事训练与安全教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军训期间师生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自查自纠方案和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分别于8月31日、9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