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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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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都是我们国家的传统节日,2017年这三个节日是怎么放假的呢?以下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放假通知。

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通知

  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通知【1】

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时间分别如下:

清明节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月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农历清明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 教职工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学生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劳动节

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5月1日,共3天。其中,5月1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

端午节

端午节放假时间为5月28日—5月30日,共3天。其中,5月30日(农历端午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教职工5月2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学生5月27日(星期六)补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通知【2】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4月2日-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端午节:5月28日-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二、相关要求

(一)放假期间,不能停止生产、工作的岗位,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

(二)放假期间,保卫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平安愉快的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通知【3】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三天,4月1日(周六)正常上课上班。

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三天。

3、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三天,5月27日(周六)正常上课上班。

二、值班安排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学院总值班表》安排认真做好值班及情况报告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院总值班室值班电话;安全工作处学府路校区值班电话为88621577,四水厂路校区值班电话为。

三、有关要求

1、各系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注意出行安全和文明活动。要落实好请销假制度,做到教职工和学生底数清楚,去向明晰,确保师生安全。

2、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汛、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安全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温馨提示:自5月2日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上班上课时间不变,下午四水厂路校区上课上班时间为14:30-18:30,学府路校区上课上班时间为14:00-17:3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