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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夏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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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蚊子、苍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和繁殖的高峰期,也是虫媒传染性疾病多发季节。以下是有语文迷网为大家提供的除四害的活动通知,供大家参考。

年夏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2017年夏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1】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控制蟑螂、蚊、蝇密度,预防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夏季灭蟑和灭蚊蝇活动的通知》(奉爱卫〔201X〕8号)文件精神, 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灭蟑和灭蚊蝇活动(统一投药6月17 -2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是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消灭四害孳生地。重点是发动各村、单位和特殊行业进行大扫除,清除垃圾废物等卫生死角;清理各类容器积水,疏通阴沟明沟,翻盆倒罐。二是落实防蚊防蝇设施。特别是重点场所,必须设置灭蝇灯、灭蚊灯、纱窗纱门等防止蚊蝇进入。三是统一投放药物。本次活动统一投放选用灭蟑药物是江苏无锡洛社卫生材料厂生产的1%残杀威灭蟑颗粒(8克/包),由街道统一向各村派发,各村落实人员将药分到辖区各村民、沿街商业户。

  二、灭蟑、灭蚊蝇重点场所和区域。

一是医院、宾馆(饭店)、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商场超市、机关学校等各类蚊、蝇、蟑害较为严重的公共场所(地)以及居民区(户)。二是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养殖场、废品收购站、车站、市政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河湖、臭水沟(渠)等场所(地)。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8-16日)。街道拟定方案、组织培训、采购和分发药物,各村组织干部群众整治环境卫生。

(二)统一消杀阶段(6月17-24日)。各村落实人员,统一时间投放药物。已落实专业消杀的区域由除四害专业服务公司负责;居民和未落实专业消杀的所有单位庭院内的药物投放,个人由居民各自投药,单位要落实专人投放。

(三)查漏补缺和环境清理阶段(6月25-30日)。各村应在投药期间及时组织人员查看药物投放到位情况。如发现未投药的,应及时补投药。在药物投放结束后,及时清理环境。清理重点是:室内墙、橱柜角落死蟑、蟑粪、卵鞘等蟑迹。

  四、防制技术方案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要做好本辖区和本单位范围内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必要的告知工作(告知书样式见附件2),特别要注意用药安全。

(二)各村要督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情况,特别对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区域,要督促好专业消杀公司加强消杀力度,做到群众性消杀与专业消杀相结合。街道爱卫办将适时对各村环境治理、投药情况、杀灭效果等进行抽查,并做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7年夏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2】

各区(管委会)、县(市)爱卫会,市各有关单位:

夏季是“蚊子、苍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和繁殖的高峰期,也是虫媒传染性疾病多发季节。做好夏季除四害工作对于预防和控制蚊、蝇等虫媒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做好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考核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除四害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10月,每月15-25日为统一集中整治期,重点对辖区内“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清理和“四害”的杀灭工作。

  二、工作重点

各区(管委会)、县(市)对辖区内医院、宾馆、学校、车站码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中小型饭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公共场所、“八小”行业、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粮库、废品收购站(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道路和河道及沿线、绿地、市政地下管线、社区和老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四害”孳生和活动频繁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鼠、蚊、蝇、蟑螂进行有效防治,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夏季以“灭蚊、灭蝇、灭蟑螂”为重点的消灭“四害”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控制蚊、蝇等“四害”密度,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做到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各区(管委会)、县(市)爱卫会:全面负责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协调督导,督促辖区内各行各业、各单位、业主、经营户、居民住户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确保辖区内“四害”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颁布的标准。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除四害的技术指导、密度监测、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负责做好职能管辖范围内行业、场所“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的执法检查;督促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城管部门:负责督促做好市区城市河道、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生活固体废弃物填埋和处置场所、无物业管理多层住宅屋顶水箱及所属系统单位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旅游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星级宾馆(饭店)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和中小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及职能管辖的行业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并落实“四害”防制工作的监督执法检查。

质监部门:负责督促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督促运河水域、西溪湿地水上船舶、内河水上巴士、码头及所属系统单位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督促职能管辖单位、长途汽车站(车辆)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贸易(粮食)部门: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粮食贮藏等粮油收储企业、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督促重点抓好相关产权单位落实闲置空地、集体土地拆迁工地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房管部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重点抓好所管辖的屋顶水箱(直管公房的屋顶水箱)、国有土地拆迁工地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督促生猪(家禽)定点屠宰场所和种植养殖基地、场所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林水部门:负责督促各区做好绕城公路以外河道的“灭蚊、灭蝇”等除四害工作。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单位、公园、景点以及西湖水域、船舶等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文广新闻出版部门:负责督促影剧院、歌舞厅、网吧、游戏机房等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体育部门:负责督促各类体育运动场馆、职能管辖棋牌房等场所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督促社区及所属救助管理站、福利院、殡仪馆等单位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人防部门:负责做好人防工程设施及其建设工地的“灭蚊、灭蝇、灭蟑螂”等除四害工作。


1.2017开展夏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2.2017关于四害消杀通知

3.2017年夏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4.2017年夏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