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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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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故乡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故乡有感

读故乡有感1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读故乡有感2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读故乡有感3

一篇优秀的写景文章,通常是情景交融的佳作,正如王国维所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也。”《故乡情》就是这样的一篇成功之作。它最大的亮点就是汇人了作者个性的独到的情景交融。

作者对家乡的山水倾注了深厚的思念,把这种个人的情感寓写于景物的描绘里,不仅使文章具有诗情画意,而且能让读者通过诗画领会到作者对家乡的一草一木那独有的感受。那“缓缓飘逸的流云”、“连绵起伏的群山”、“稻香飘逸的田野”,还有那“勤劳的各自忙着活儿的乡亲”,这一切,无一不包含着作者的灵魂,无一不渗透着作者无限的情思所赋予的生命。

正因为它们饱含着作者强烈的思情,所以才能强有力地感染了读者,拔动着读者的心弦。文中,情与景已成为不可分隔的一个整体。“碧蓝的天空”、“飘逸的流云”、“淡淡的稻香”,“辛勤的村民”……这些可亲的景物,对于一位出门求学的游子来说,已演化成故乡的象征,而且她也把自己投身其中融成深深的恋情。

写这样的文章,想要做到情景交融,我以为,首先要对景物倾注自己内心的真实感情,要写真事;抒真情,不能矫揉造作,更不能无病呻吟。没有这样的体验,没有这份真情,就不要强写。其次,要抓住景物的独特之处,用自己的情意进行描写,才能使它们蕴含了自己的内心感受,才能让情与景自然浑成一体,相得益彰,而不是一味地在遣词用句上下功夫。

读故乡有感4

灯下,我缓缓合上书页,感受着那植物纤维混杂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朴实又扣人心弦的文字,和他故乡食物那天然又诱人的味道,在我脑中飞速又有节奏地流动。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诱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家乡乌镇的味道就愈发浓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名声极大,且多受人称赞,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故乡这一小块地方的农家总会养上几只的独有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

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正来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头。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锅糍茶仅在招待贵客时才会奉上。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就在天堂中央。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读故乡有感5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6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读故乡有感7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读故乡有感8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读故乡有感9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读故乡有感10

文章摘要:作文你是我最深的羁绊!250字作文第二天女孩问男孩,我们可以相恋吗。过敏有些事情开始找不到规律有些事轻易打乱了思绪。远远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里静静睡去?不知道青春还能否为我改变。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日渐远去的岁月里,只要拥有一颗平平淡淡的心境,冬日里能在城墙根下沐浴身心,能在洒满阳光的幽径里洗涤杂念,能在一个角落默默汲取红尘里一抹抹感动,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故乡》里的鲁迅,虽然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像一只井底的青蛙,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里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的生活虽然充满艰辛,但他快乐、自由,有无穷无尽的稀罕事等着他去发现。

当几十年后,朋友已经变成了下人,这呈现出了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以及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的憎恶,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闰土一样,在受这种制度的束缚。

还有最后的那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说的是就算前方没有路,我们也可以创造一条路。

鲁迅的书并不怎么深奥,但却是我们几乎一辈子都弄不懂得。

读故乡有感11

当我看到故乡这个题目时,耳畔突然回响的是母亲的叮咛、发小的呼唤还有那无言的牵动内心最深处的力量……其实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也是这么想的吧。那么既然想到了就写些什么吧——对于我来说故乡并非只是一瓦砖,一面墙或是一同楼一条街。鲁迅先生的故乡也并非如此。也它只是一片充满回忆和温暖的地方。请允许我在此诉说我的故乡……

那栋楼,寄托着我13年的悲伤快乐还有梦……我也在这里交到了像闰土样的好朋友。这里的像闰土并不是说像他那种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的形象。像的是他和鲁迅小时候的那种纯真的友情。这13年可能是我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时光。分离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那信也或许是最打动我的吧……

记得心中有这么一段话,是我对我的故乡的记忆现在也分享给你们……在我初一那年。你骨折了。那一个夏天我和莹推着轮椅带着你到处跑。你还记得吗。晚上我们玩捉迷藏。三个人藏在一起。我们俩都很害怕。你说不怕。身为男人的你会保护我们。你还记得吗。

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那天。我们四个人在你家的床上。闹到了晚上12点。你还记得吗。那天你弹着吉他说你要用《天使的翅膀》作为参赛曲目。我感动的说不出话。你还记得吗。我们曾都害怕的地下室你还记得吗。曾经有个秘密基地你还记得吗。我们在寒冷的夜里蜷缩在床上。大声唱天下。你还记得吗。

午夜十二点我们在大家都入睡之后去看哈七首映。你还记得吗。在那个小沙发上。我们用歌曲接龙来消遣时间。我总是想不起来要怎么接下去。你总是帮我解围。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们俩帮我梳头发。把我变成了哪吒。你还记得吗。有一年你生日。有一个人送了你一个画着海绵宝宝的柚子。你还记得吗。我们互相在脸上摸蛋糕。我的头一下子撞在了门框上。你还记得吗。我买衣服换好后。你们俩就用手机照下来。不停不停的评价哪个好看。那个不好,你还记得吗。服务员都很无奈了。

有一次。下雨。我和爸爸吵架。他把我电脑摔了。我从家里跑出来。你们打着伞拥抱只穿了一件背心的我。你还记得吗。你爸爸打了你。你赌气。不开门。我和莹在你房门外喊了你很久。你还记得吗。你说过。你要当我的伴娘的。你忘了吗。你说过。要看着我结婚。然后让给我的孩子叫你干妈的。你忘了吗。你说过。天底下的男人只有你最可靠。你忘了吗。

是的,这是一个比我大5岁的发小写的。两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忘,我还记得,记得有人帮我写数学作业。记得有人陪我吃五毛钱一袋的香菇丝。辣到嘴抽筋了。还要比赛谁能一口吃完。记得有人在我偷偷逃课的时候收留我。并且说服老妈不说我。记得你们。记得这封信的名字叫做《明天会更好》,记得我的故乡。

我还记得我们在故乡的土地里埋下做一张纸条,那字在我心中还清晰可见:总有些时光要过去,时光就像一条河。轻浮的东西总是在上面漂着,而那些沉重的东西总是最先沉到河底,那些时光真是美好,在心中一留就是一辈子。

青春。从此不老……我还在等,等着你们。大学毕业后。我还会回到这里。你们也是。到那时。我们都回归了我们的故乡。等待。重逢。

关于闰土和鲁迅的友情

或许对于小时候的闰土和鲁迅,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友情啊。但是再看20年后的他们,年龄变了、身份变了就连心都变了。少年时,他们哥弟相称,一起谈论乡间趣事,朝气蓬勃。中年后,闰土竟叫上了老爷,变得客气迟钝。相信鲁迅的心是悲凉的,我甚至听到了当那一声老爷!……响起时他的心生生撕裂的声音。闻到了心头血在胸腔中不断地环绕的铁腥味。那是怎样的痛苦啊…鲁迅说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墙壁了。我并不认为,我认为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条河,一片海。而那条河那片海是一种扭曲了的人性。是变态的封建礼法的影响。

我曾看到这样一段话封建礼法关系都是建立在人与人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帝王与臣民,大官与小官,官僚与百姓,老师与学生。父亲与儿子,兄长与弟弟,男性与女性,都被视为上下等级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平等的话语权力,上尊下卑、上对下是指挥,是命令,是教诲,下对上是服从,是驯顺,是听话。我很是认同。闰土是善良的,是怀念友情的,但他陈旧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的牵引着他,让他们原本背贴背心靠心的那种情崩塌了。而他的精神也开始崩溃,慢慢变成牵线的娃娃。可怜,可悲……

我在想当我大学毕业以后回到我的故乡,是否也会这样,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这,是个未知数。我也只是期盼期盼,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里,沉浮,将心过滤,过滤到最纯最真。那么再次见面,就不会是单单地客套和拉拢奉承。朋友,无关于其他简简单单只是朋友而已。

期盼。坚持。

最后的故乡

少年时心里所想的故乡是美好的。飘渺,却又让人那么的着迷。但人注定要成长,成年时,故乡是现实的,他不再是凭空的,因为它联系着社会和国家,影响的是一代又一代的人。而现实的故乡却让人心痛。我宁愿永远活在那美好故乡的记忆力,哪怕它已经不存在了。或许有一天,我的故乡也变得萧瑟凄凉,但我还是努力让我的心平静下来,变成一片叶,嫩绿的叶。所以我们不仅仅需要一个容纳身体的故乡还需要一个精神上的故乡。我把我的精神故乡分成若干份将他们交给他们,等着我的人…我相信他们。。

承诺。相信。

读故乡有感12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说开去”、“由……引起的联想”、“从……得到的启示”、“……遐思”这样的文章标题,那么,这文章所运用的写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种写作模式常常用于一事一议、一事几议、读后感、观后感、杂文、小评论、小小回忆录、咏物抒情小品、知识小品以及联想类文章等等。其表达的特点就是从一个“点”出发,进行拓展,进行延伸,进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个“点”,只是一个引子,只是一个展开话题的由头。

《故乡的芦苇》就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干线上飘拂着,给乡村平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平的狭长的叶子。

一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乐音,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安在小船的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罗!开船罗!”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星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襄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寒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蜜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读故乡有感13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读故乡有感14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读故乡有感15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看到文章《故乡》的第一句话,我就忍不住继续仔细往下读了起来。开头的一句话,竟然就能抒发这么多的情感,对故乡的思念以及回到故乡时候的失望与落寞,对自己不能忆起故乡曾经样子的懊恼。多么真切的语句啊。

后来慢慢地往后读,读到母亲提到搬家的时候,眼角有一丝落寞,然后又决口不提搬家的事情了。短短的一句话,将母亲难舍故土,不想远离这里的心情描写地淋漓尽致了。母亲的眼神凄凉,一个老人在故土住了这么多年,看到故乡日渐荒废,人的容颜也慢慢变了,有的人心也变了,见证了太多的沧海桑田,内心是何等的凄凉。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一生的操劳,钟爱的老家,内心竟也有了点心疼。

读到作者回忆与闰土儿时交谈玩耍舍不得对方离开时,我想起了从小的发小们。因为我读书读到中途就转去城市里了,几年的不见,明显感到与他们之间有了淡淡的隔阂,以前一起嬉戏打闹的场景竟也不好意思提及。最悲伤的事情,是曾经熟悉的人渐行渐远。透过文字我也能体会作者心里的失落与无奈。

曾经那么爱美的豆腐“西施”,再也不像年轻的时候爱擦粉,爱打扮了,坐着的样子也不再那么端庄了。甚至变得有点嫉妒日子比她好的人,惹上了贪婪小便宜的恶习。时间那么久,有的人仍然可以做出水芙蓉坚守本心,有的人却在时光里沦落了,变成了自己最不想变成的样子。这是一个人的悲哀,也是一个落魄时代的悲哀。

年少的闰土和自己无所不语,长大的闰土对自己卑躬屈膝。年轻的“豆腐西施”保持着自己最美好的样子,老了的“西施”整天思考占小便宜,人生有时很讽刺。每一个人都曾经历最艰苦的时刻,只是,唯有努力做最好的自己的人才不会在岁月里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