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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5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06W 次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征文吧,征文具有主题鲜明、内容清楚的特点。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爱好,而我最大的爱好便是看书了。书看多了,自然而然的便有几本最珍贵最喜欢的‘珍宝’了。而在我为数不多的几本‘珍宝’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一本稍显幼稚的《一千零一夜》。

这本书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我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说起爸爸,我的脑海中没有太深刻的印象,留给我的更多是陌生,因为在我3岁时父母便离异了。而这本书陪伴我的日子说不定还比父亲和我待在一起的日子长。因此,在没有父亲的日子里它成为了我唯一是情感寄托。这本《一千零一夜》对于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来说已经略显幼稚了。但不知道为何每每读起这本书我总是沉侵其中不能自拔,在这个时候我和父亲在一起的片段总会一览无疑的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是因为这本书里有着我和父亲亲情的见证,它蕴含着父亲对我浓浓的关爱吧,所有它是我心目中最珍爱最无可代替的一本书!

尽管这本《一千零一夜》在别人眼里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但是它在我眼中却是无价之宝。这本书在我9岁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了,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两个年头了。一开始,我并不觉得这本书由什么特别,因此最开始我读完一遍后就放在一边,后来一次无意之间翻开这本书细细回读才明白那浓浓的父爱。以后,每读着本书就会觉得自己和父亲的距离没有那么远了,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心是紧紧连在一起的。我在想他,他也在想我。

因为种种原因,这本《一千零一夜》成为了我的知心好友,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打开它,它就像有魔力一样让我忘掉烦恼。也许它里面的故事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价值了,但它传送的温暖却永远不会停歇!《一千零一夜》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愿你永远陪伴着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2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3

有这样一所神奇的学校,由不得你不向往。

这所学校人数不多,1—6年级只有50几人,他们的教室不是由钢筋水泥做成,而是由六辆电车组成,很是宽敞。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座位,今天坐在前面,明天坐在后面;今天跟女同学坐,明天跟男同学坐。他们还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选择科学的做着实验;选择语文的写着作文;选择数学的解着难题……学自己想学的,做自己想做的。他们的饭盒里装着“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有鱼有肉,有蔬菜也有水果。校长先生的教育方法也很奇特,他带领孩子们在礼堂里露营,给他们讲述自己旅行的故事;去九品佛探险,把“装鬼”的男孩子们都找出来……他从不训斥学生,很是亲切和蔼。

写到这儿,同学们一定充满了疑问,这是真的吗?学生能学到知识吗?学生们长大有没有成才呢?想了解更多的话,就赶快去《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4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5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新故事大王》,它是由王一梅编写的,里面都是一些童话故事,内容好看极了,我都很喜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叫《红房子蓝房子》,这篇文章讲述了街上有两座小房子,一座是红房子,一座是蓝房子,红房子的主人是红小兔,蓝房子的主人是蓝小兔,两座房子是好朋友,两个主人也是好朋友。有一天,红小兔和蓝小兔吵架了,夜里,红房子对蓝房子说:“我们来想办法让我们的主人重新和好吧!”半夜里,它们用歌声让两位主人重归于好。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拥有朋友就拥有快乐。这个故事只是这本书当中的一个,还有很多其他好看的故事哦!

书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我们要多看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一定要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龙应台所著“人生三书”之三《目送》。继《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鲁》后,龙应台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深情之作。

此书分为三大板块,内含七十三篇散文。

一大板块: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二大板块: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

三大板块:满山遍野茶树开花

第一部分主要讲述自己对父母的爱恋之情。开场第一大章就爆发出极大的感情交集。运用熟练的语言,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了与父母分别时的莫大痛苦,又以一些节日、旅行经历来衬托出这些情感的汇聚。“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第二部分特别着重写景,作者在此章写出了自己的家园之美,又或是一些旅行方面的景物纪录。由这些曾经沧桑的山、河、川,似乎可以侧面体现作者的浮沉身世。四处行走,这些也是作者的心。“路过一场草地上的婚礼。白色的帐篷一簇一簇搭在绿色的草坪上,海风习习,明月当空,凤凰木的细叶在夜空中飘散、像落花微微。几百个宾客坐在月光里,乐队正吹着欢愉的小喇叭。”

第三部分运用回忆,将自己的童年生动形象地映照在了纸上。想到自己童年的喜怒哀乐,无不让作者欣慰起来。现代人们的生活就是用人们以前的所作所为、所看所想做的铺垫,如同作者所写“其实不是鞋,是布。布,剪成脚的形状,一层一层叠起来,一针一针缝进去,缝成一片厚厚的布鞋底。原来或许有什么花色已不可知,你看它只是一片褪色的洗白。”

《目送》一书,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作者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忧伤,美丽。

整本书,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我最喜欢的书,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7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然而我喜欢的书是一本小说,它就是著名的美国大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

这是一篇十分感人的童话故事,它深深的打动了我。故事情节里有一只叫夏洛的蜘蛛,令我最感动。它用了它的一生在蜘蛛网上编织字,为的就是让威尔伯出人头地,不让它被朱克曼一家吃掉。第一次,夏洛熬夜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这三个字,人们听到了这个消息十分惊奇,纷纷过来看,夏洛怕看腻了,就叫老鼠“坦普尔顿”找一些字,让自己在网上编织一些有用的字。到了最后,又编了“光彩照人”几个大字,让大家以为是神迹,最终,编了两个字,那就是“谦卑”二字。可就在这时,夏洛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泪珠已哗哗的流淌下来,谁能把承诺演绎得十全十美?我想只有夏洛能做到,别人是做不到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明白了承诺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无论怎么样都要信守承诺;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互相关心。

夏洛的网上有什么?当然只有那一点一滴的诚信。诚信,可以让我们获得真挚的友谊。如果你想再收获无限的友谊,那你就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

上海嘉定区疁城实验小学四年级:谈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8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9

我喜爱的一本书:《金庸小说作品集》

新年好!在此,我介绍一套书《金庸小说作品集》你去读一读,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我先为你介绍一下作者,他是大名鼎鼎的作家——金庸,原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一九二四年生,曾任报社记者、编辑、电影公司编剧、导演等。他是一位文学大师,先后撰写了武侠小说十五部,且其中十四部小说,第一个字合起来正好凑成了一副对联,即:飞雪连天射白鹿,笔书神侠倚碧鸳。金庸所写的小说,开创了中国当代文学新领域,广受当代读者欢迎,至今已蔚为全世界华人的共同语言,并兴起海内外金学研究风气,荣获多个国家最顶级的奖项,有英、法、日等多种译文。

你知道吗?我已看了他写的《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书剑恩仇录》等七部小说,都非常好看,一看便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每天晚上脑子里全是书中的人物。以前妈妈会对我说:“你别看电视了,去看书吧!”可现在妈妈却对我说:“别看书了,下楼去运动一下吧。”这就是金庸小说给我的吸引力,你去看了以后肯定也会被迷住的。

我再介绍两本最具有代表性的书,是《天龙八部》和《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主要是讲段誉、虚竹子(当和尚时叫虚竹,还俗后叫虚竹子。)和乔峰三兄弟的故事。这三个人物我都很喜欢,因为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段誉心地善良,本不想习武伤人,只是无意中会了六脉神剑、北冥神功。哦!我还要跟你讲一讲段誉这个人真是“吉人自有天相”,竟然在四大恶人岳老三手中逃脱了!你说他有没有福气,可是他福气还没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居然学会了段家的六脉神剑!这可是段家很多武功高手都练不成的武功,没想到却被他这个小孩儿练成了!虚竹子武功高强,原先如段誉一样,不会武功,但东打西撞,暗中受高人指点,破了逍遥派掌门人的珍龙棋局,获得了逍遥派帮主的指点,又将七十余年的内功功力传输给了虚竹子体内,后来又被乔峰教会了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乔峰,此人行侠仗义,身为丐帮帮主,汪帮主之徒,可身份却是一个凶暴民族的后人,被人们侮辱,可他还是希望大家和平,让我非常敬佩。《天龙八部》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尤其是乔峰三兄弟在少林寺抗敌的片段,更加精彩激烈。乔峰一个人独斗游坦、慕容复、丁春秋三人,情形非常危急。这时,虚竹子不顾自己的安危,便展开了天山六阳掌,对付丁春秋,虽然乔峰少了一个对手,可剩下两人武功也很高强,对战还是很吃力,段誉自己虽然不会武功(当时他的六脉神剑几乎不灵),但也毫不犹豫地加入到了战斗当中,差点被慕容复杀死,这足以看出兄弟三人的情义何等的深厚。看完了这本书,我从乔峰、虚竹等人物的身上知道了:世界要和平,不然受苦的是老百姓。

我还喜欢《倚天屠龙记》这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是张翠山之子张无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个成语在张无忌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也帮张无忌写了一个生活简录:复明教,得教令,救狮王,当教主,让教位,归山林。张无忌不仅人品好,而且他精通各路的高级武学。比如昆仑派的七伤拳,少林寺的金刚坏身,明教的乾坤大挪移,武当山的太极拳等。我想你一定喜欢这武功高强、淡薄名利的张无忌了吧。你知道这本书为何叫《倚天屠龙记》吗?字面上的意思是:倚天——人名;屠龙——杀死龙,即倚天杀死龙的故事,但书中实际写的是倚天剑和屠龙刀的故事。大家知道吗,这两个武器在一起销毁的时候会显出两个天大的秘密,只是秘密是什么呢?你们自已去看吧,我可以给你们一句提示: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你们看出来了吗?

你一定要去看金庸的小说。他写的小说不但具有文学价值,而且每一本书都记载了一段历史。如襄阳城失守,乾隆皇帝继位等。他的小说不仅能让你感觉到读书的乐趣,而且还能让你增长历史知识。听了我的介绍,你会很想读一读吧。

祝你新年愉快!学习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0

同学们,大家好:

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情变好;读一本好书,能丰富人的知识;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文笔越来越好,妙笔生花!读书,就要读优秀的书,读书,就要读对自己有帮助的书!下面,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这个童话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丰常的调皮,天真无邪,纯洁朴实,勇敢坚强,他任性,淘气,捣乱,不守规矩,有时候还喜欢撒谎。有趣的是,他每撒谎一次,鼻子就会变长一截,成为长鼻子木偶。他自从诞生后,就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卖掉课本去看木偶戏,被猫和狐狸骗到奇迹田,凶手把他吊在大树上被小仙女所救,跟最调皮的同学去“玩具国”,变成小驴子后被卖掉,被吞进鲨鱼腹中遇见了千辛万苦寻找它的爸爸······在吃尽苦头后,开始明白事理,在仙女的帮助下,从一个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不仅仅是书的内容,更知道了做人要诚实,不自私,懂礼貌,关心他人!同学们,让我们畅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知识的世界里,一起寻找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1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好书不仅能教给我们知识和智慧,还能陶冶我们的品格和情操、激发我们的理想和追求。我热爱读书,常常情不自禁地进入那“此处无声胜有声”的世界,和故事里的主人公一起同悲同喜,仿佛身临其境、仿佛感同身受、又仿佛悲喜与共。我觉得,一本好书的魅力像一朵花,花香四溢;像一杯茶,香气扑鼻;更像一壶酒,醇香浓郁。让我不禁陶醉其中、有时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呢。一本好书丝毫不比一台好的电脑逊色,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名字叫《橡树上的逃亡》,它是法国著名作家丰拜勒的作品,该作品获得过法国文学最高奖。

它是一部长篇历险小说,也是一部幻想曲,更像是一部保护生态环境的宣言。它讲述了一个生活在树上的种族——树人,他们只有1.5毫米身高。有一个男孩托比,他的父亲为保护橡树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技术秘密,所以全家人被流放、入狱,只有托比一人逃脱。可全族人都在追捕他。危急时刻,他遇到了女孩艾丽莎,艾丽莎不顾一切地救了他,但是托比后来又误解她,知道自己父母被处死的讯息后,他彻底失去了活着的'希望,想让一只大鸟吃掉他,但大鸟却把他变成了另外一个种族的人——光人,他在陆地上无忧无虑地生活,结识了另外一个伙伴月亮头。但得知父母还没死的情况下,找到了艾丽莎,带领树族人打败罪魁祸首密西,救出了父母,大树又重获新生!

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用词优美、回味久远,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告诉我一定要保护好环境、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家园,同时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因为只有坚持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记得刚学古筝时,不堪其苦,才学了一段时间便想放弃。等我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托比坚持不懈的精神,就坚持了下来,如今已学了四年多了,再也没有中断过。现在想来,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也将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因为我知道,在未来成长的道路上,有好书相伴是一件多么幸运、多么幸福、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2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3

上天注定了一场场的缘分,而我与它因为被上天的眷顾而注定了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

书,有千年的历史,我国有古典名著,外国有经典文学,这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书,就凑成了一个书架,这些书架,又汇成了图书馆。图书馆,有许多人会融入其中,我也是这当中的一份子。

你又拿着本书呀!是呀,这本书非常好看。当别人为我时,我总是这么回答。我看的书是,《非常女生》,它的作者是杨红樱女士。《非常女生》这本书比较成熟,它为我们记录了成长,留住美好童年。记录了他们在校园里遇到的挫折和困难,有一起去面对,去解决。在这里,我懂得了要团结一致的道理。又记录了他们内心深处有了忧愁,有人会懂得,有人会谅解。从这,我又懂得了什么叫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我非常爱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有别一致的题目,有别一致的经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如:买衣服,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美、最好的。母亲节时,感谢母亲,并且做到一辈子对妈妈好。这许多都是我学习的品质。长大以后,我也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非常女生。

我喜欢看这本书还有其他的理由,因为这本书对我是个很大的诱惑,使我喜欢上了它:告诉我了什么叫做友谊,什么叫亲情。我也喜欢这本书的主角:冉冬阳、欧亚菲、莫欣儿、梅小雅、罗丽娜。他们几个小伙伴总是嘻嘻哈哈地玩耍。有时,我在学校孤单的时候,就会拿出这本书,细细地品尝。偶尔会笑一下,偶尔也会伤心一会儿。

《非常女生》这本书,在我童年时代里,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它,是我见过,最有经历性的,最有活泼性的一本书,它,伴随我成长,伴随我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我喜欢这种缘分,一生一世,这种缘分,就像电视上看到的小熊比吃了蜜还要甜。这是上天注定的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4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征文15

说到小学生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书。

仔细一想,其实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不是家人,不是朋友,而是书。在这十二年来,我与不少书交了朋友,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我最好的一位“朋友”——《江东双壁》

这本《江东双壁》讲的是围绕在周瑜与孙策身边的故事,是作者非天夜翔取材于《三国志》《三国演义》,结合一部分野史,创造出的一部历史题材的同人向小说。作者笔下的文字大气而不失细腻,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回到了三国,回到了那个星光璀璨的时代。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乱世烽火连天,这是江东双壁自巢湖中奏响的一曲三国战歌,虎牢关下长天万里,孤山飞鸟横绝,赤壁烈焰焚江……

周瑜与孙策的故事,始于历阳,终于赤壁,从191年到200年,他们相处的时间仅有九年。九年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简直不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在我们短暂的生命里,亦占不到多大分量。但是这短短九年足够让这两人生死相托。这也许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中记载了陈寿不愿记的衣食住行的温暖,记载了罗贯中懒得提的挥斥天下的潇洒。这本书让我由衷地喜欢上了他们俩,我对孙策的印象,不再是那个在《三国演义》中跑跑龙套,总戏份不过刘备一人三分之一的酱油瓶子,而是书中胸怀大志的东吴主公;周瑜也不是记忆中那个争强好胜最后被诸葛亮气死的强迫症,而是那有勇有谋的东吴智囊。

在这本《江东双壁》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赤壁之战的情节。赤壁之战,烽火满江,战船轰然崩毁,火雷绽放,红莲遍目,船桅倾侧,浮尸百万,血流成河。不知为何,在周瑜眼中映出这修罗血海之时,想起的却是与孙策相识的那个下午,血海之中,周瑜轻抚自孙策离世后就再未弹过的古琴,音浪急催,与江水裹在一起,犹如湍流,犹如雷霆,犹如一条巨龙挣扎着跃起,带着壮志未酬就归于江山的英灵,带着江东所有的怒气,扑向曹军。江面铺满或有,曹军猛然停下,战船相撞,大火连天而起,铺天盖地。

我承认,周瑜和孙策并不是什么大善之人,事实上没有谁是真正的好人。三国之战,乱世之争,不像电视连续剧,最后坐拥王位,指点江山的,绝非纯良无害,满嘴何为正义的傻白甜主角。他们不是善人,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有着必须战斗的理由。孙策死于200年,周瑜死于210年,不多不少,刚好十年。记得孙策曾说过,待他死后,望周瑜为他守十年江山,于是周瑜就真的拖着病重的身子,为孙策守了东吴十年。也许这只是巧合,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周瑜在实现他对孙策的诺言。

多令人羡慕的一段友情啊!也许正是所谓乱世之中出豪杰吧,在这安宁的世间,这样断气回肠的情谊实在是少见。我并不奢望能有一个如此了不起的朋友,当然,我也不厌恶现在与好友的相处模式。在学校的时候一起复习功课,交流学习方法;空闲下来时喝一杯奶茶,散着步,说着班上的八卦;周末时聚在一起打打闹闹,一起去游玩旅行;有错误时两人一起检讨改正,互相督促。这样的生活,在某种方面也还原了他们的友谊吧,有着不输于他们的感情,有着不败于他们的信念,与他们一样,可以为了友情付出一切。别人家的饭香,我们羡慕乱世的豪情壮志,他们又何尝不向往我们平淡而又美好的日常?

酒倾江祭亡灵,殊不知,负约十年;夜色寒长河叹,故人稀,如何解离憾。人世事几圆缺,江山乱,旧墨一篇;江水逝浪淘去,古今变,付谁笑谈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