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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三作文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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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三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高三作文集锦5篇

高三作文 篇1

我从不喜欢矫情,甚至说得上讨厌。我的笔下从来没有飞扬的青春,因为这不符合我的生活。我总是生活在波澜不惊的平静中,没有繁芜的色彩,单调也好,苍白也罢,也没有起伏跌宕的情节,更没有慑人心魄的旋律。我始终相信,只要在生活趋于安宁时,才会激发人生的启迪。

若说我厌倦生活,讨厌世俗那就是假话了,毕竟生活总有那么多的精彩诱惑得人眼花缭乱,无时无刻不在摧毁人的底线。我不喜欢铺天盖地的华丽,也不感动于浪漫至深的都市爱情。打开电视,总能看到一部部雷同的电视剧传递着一个信息:“悲惨的灰姑娘终于得到了王子的爱,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想必这些编剧们定是佛教信徒,以普渡众生为己任,总是给绝望的人一剂心灵的麻醉,好让她们明白自己也有希望,即便那希望藏在电视里,也好让她们总归有个做梦的地方。只是她们从不知道,世上没有那么多王子,自己也不是穿上水晶鞋的公主,生活更不是电视剧,没有那么多绝路相逢的拐角和柳暗花明的豁达,所以梦醒后还是做回自己。

然而,我并不想讨论现实与童话的差距,也不想一味地抨击社会,因为那样不仅需要敏锐的洞察力,更需要祥林嫂般的神经质。我从来不否认社会上存在太多不公平的现象。有人在酒店一吃千金,有的孩子却在穷乡僻壤忍饥挨饿;有人在名牌服饰上豪掷千金,有人却衣不蔽体地在寒风中颤抖。只要是正当途径得来的钱,不管他怎么挥霍,你都无权过问,至于它用不用于慈善公益,那完全出于他自身的良心,毕竟法律没有把解囊相助升级为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你气愤,大可狠狠地瞪着眼以泄心头之愤;如果你有侠客精神,可豪气冲天地直取他人性命,不过我可事先提醒你现在没有梁山可上,只有监狱可下。

我喜欢音乐,只要是能触动我情感细胞的音乐我都开心接纳,无所谓演唱者。我可以坦率地说,我不喜欢朴树,不喜欢许巍,我从来不认为沧桑嘶哑的声线是文学青年的特殊癖好,毕竟我就是个例外。

我一向认为悲剧会给人更深刻的思考与反省,鲁迅先生也是赞成我的。我讨厌附庸风雅的言情,以粗糙的内容配以“青春必读”;我也不盲信把生财之道吹得天花乱坠的“成功秘诀”,成功的人自由吹嘘的资本,他们或许只是碰上一个好的时代,选择了好的时机,当他们把业务做足时,再把淘汰过时的经验当作稀世珍宝传授给后人,从此便被奉为“XX大师”

你可以对我的言论嗤之以鼻,你也可以极尽诽谤之能事,说我卖弄,说我粗俗。不过对我来说都无所谓,这并不是说我有足够的勇气来承担所有的伤痛,毕竟谁都不想被恶语攻击,只是本人自认为没有阮玲玉那么脆弱到被可畏的人言吓到以死相殉。因为我既不想流芳百世,也不想彪炳史册,更没有伟大的功绩留给后人评说。再说时下规定火化,也没有无字碑可立。于是我乞求佛赐我一双慧眼,佛便给我一副有色眼镜,朦胧得扑朔迷离,绚烂到五光十色,我戴着它,情不自禁地感叹:“生活总归是美好的,我得快乐地活下去。”所以我一直戴着它在芸芸众生莽莽洪荒中快乐地生活着。

高三作文 篇2

高三,顾名思义。是中介,也是终结。

题记

爱迪生为了发明电灯泡,无数次试验钨丝;居里夫人为了发现镭的放射性,无数次失败;时至高三,为了跨越高考,我们无数次在和难题抗争,欲与其抗衡。

高三,要的不是放弃

别问别人为什么,问问自己凭什么。

霍金是一个懂的感恩生活和乐观不屈的人。在他21岁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他也消沉过一段时间,极度失望时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努力去帮助一些人们。医生当时预测他最多只能活2年,但2年过后情况并不是非常糟糕。后来他又想到了以前曾和自己一个病房的男孩,那个男孩第二天就死去了。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他觉得自己还不算倒霉,不应该就这样放弃,自己17岁就考上剑桥大学,拥有异乎常人的头脑。患病后,霍金为了家庭,为了自己的理想,果断的站了起来,继续了自己的研究。他自己在个人传记中谈到,他并不认为疾病对他有多大影响,他每天都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努力不去思考自己的疾病。同时,他又努力证明自己能够象常人那样生活!霍金在自己的生活中,只要能做到的事情绝不麻烦别人,他很憎恨别人把自己当做残疾人,他说:一个人身体残疾了,决不能让精神也残疾。

没有任何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只是自己将其夸大无穷。越过去,便是一马平川。

高三,要的不是迷茫

只会幻想而不行动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收获果实时的喜悦。

每个人都想获得成功、走向辉煌,但是,这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一个人要获得成功,必须勤奋努力。又坚定地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是每个人成功路上的必需品。他没有双臂,但能用双脚弹奏出美妙的钢琴曲;他从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总说自己要精彩地活着。他就是有着断臂王子之称的刘伟。他常挂在嘴边的话是:拥有的永远比失去的多,至少我还有一双完美的脚。用这双脚吃饭、穿衣、游泳、弹钢琴、上网、开车,别人用手能做的事情,我靠一双灵活的脚也能去做,而且,能做得很好。刘伟认为,人应该热烈地拥抱这个世界,很好地活着,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自己的奋斗目标。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能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做好,做得完美,这就是很精彩的生活。

时光不允许我们迷茫,生活不允许我们懈怠。

高三,要的是有恒心

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的那段路,往往是一道难越的门槛。

王充曾说过:凿不休则沟深,斧不止泽薪多。马克思写《资本论》花了40年;摩尔根写《古代社会》花了40年;歌德写《浮士德》花了60年;哥白尼写《天体运行论》花了36年;徐霞客写《徐霞客游记》花了34年;列夫·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花了37年。

英国伟大的科学家牛顿说过:一个人做事若果没有恒心,它是任何事也做不成功的。的确,要成就一番大事业,若是没有恒心,那是不可能的。

这年高三:奋斗不息,努力不止。

高三作文 篇3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

成长就像一场旅行,我们从未停下脚步。也许曾经的自己有过彷徨困苦和坎坷,但只要我们勇往直前,不畏艰难,就能活出最精彩的自己。

蓦然回首,“年少轻狂”是青春的代名词。那时的我们张扬肆意,无所畏惧。当然每个人也会有所追求,我也不例外。年少的梦总是很遥远,在追梦的路上是充满热血的,但也是迷惘的。

儿时,喜欢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随心所欲,顺手涂鸦,看着笔下的五颜六色有着莫名的欢喜。光阴易逝,白驹过隙。慢慢地,那个脸上带有无忧笑容的我长大了,梦想着有一天能够背着画板,走遍山川、河流,打破时光的界限,用手中的画笔记录下那一幕幕令人魂牵梦绕的画面。绘画的我,无疑是快乐的、无忧的、沉迷的、幸福的。

也许,有的人对自己的所需所想一无所知。他们是迷茫的,也是未知的。望着身前遮挡梦想之路的浓雾,孤独、害怕、担忧像一波波海浪接连而来。谁也不愿在最美好的年纪让短暂的青春随着时间偷偷溜走。人生变幻无穷,不要迷茫,不要慌张,立足当下,把希望留给期待的每天。

悠悠岁月过,痴心寻梦,想要留住自己内心深藏的那份美好,却总被现实打破。泛起淡黄的白纸,在我的手指间一页一页的划过,留下一道道浅浅的白痕,像是岁月的痕迹。那一年的不得已,在年华的渲染下渐渐地成了我心里的那抹鲜红的朱砂,鲜艳夺目,迷人心魂。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埋藏不等于放弃。闲余的怀恋,成了精神的寄托。有多少次质疑,有多少次浅讽,默默地收起,再欣喜的拿出,成了高中生涯中不可磨灭的记忆。

人生就是一场考验,没有一帆风顺,没有畅通无阻,“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只要脚下有路,即使寸步难行,也不轻言放弃。坚持不一定成功,但不坚持一定不会成功,逐梦之旅亦是如此。“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坚持怎能见成功”,古有浴火重生,今有破茧成蝶。披荆斩棘,坚持不懈,岁月如斯,终成大器。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回首向来,那抹朱砂亦更惊艳。

高三作文 篇4

我叫迟暮。

在所有不起眼的光阴中,我还是不起眼。之所以给自己取名迟暮,是因为我觉得,我的命运,就好像迟暮一样的凄凉悲伤与毫不起眼。我叫迟暮。

我爱上一个叫宋质的男孩。他并不像所有的故事一样,是校草什么的,他甚至不是我的同学,不在我的学校

他是我回家路上一家理发店的小工。我第一次见到他,他正在给一个姑娘理发。斜斜的余晖投射到他的身上,他的刘海变得温和柔软,他的面孔变得亲切近人。

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

其实我并不需要理发。可是为了和他有所接触,我还是乖乖坐下,任凭他给我挑选发型,我只管说好。

给他钱的时候,他看着我,犹豫了一下。我起身走的时候,他突然叫住我,然后说,我叫宋质。 我心里像小兔在跳,我也想转身对他说,宋质你好,我叫迟暮。

可是当我转过身去,看到他的面孔他的眼神时,竟然发现他的目光灵巧地拐了个弯,投入到不远处另一个女孩身上。

我终于明白,他叫住我,说出他的名字,其实不过是为了说出名字给那个女孩听的。

高三作文 篇5

昨天带小侄女出去游玩。坐在车上,小侄女兴致盎然的'高喊:“大姑,给我纸,我要叠乌莲船”她妈妈赶紧纠正,是乌篷船,不是乌莲船。我会意的笑了:她是把“篷”字读成了“莲”字。妈妈在一边埋怨:这孩子整天爱拿一些看不懂的文章读,就连外边发的宣传单,她也会津津有味的去读,经常念错字。“家女像家姑”,呵呵,就连这一点都跟我很像,这样的错误在我儿童时代也犯过多次。其实这是在认字有限的情况下,提前阅读所带来的衍生品。

忘不了引我进入文学殿堂的第一部小说,那本触动我文学神经的大作——《战地红缨》。不知我的同龄人有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不知它是否给你留下过终生难忘的记忆?

脚蹬草靴无意觅 得来费尽全身力

小学时,某个冬日里的一天,外爷骑车带我去一个远门亲戚家“出门”(陕西话:走亲戚的意思)。好像是亲戚家儿子结婚,感觉人很多、很乱,外爷和一些大人在闲聊,我和几个孩子无所事事的在炕头上坐着玩。不经意间发现炕头有一本书,随手拿起来看。谁知就是这么不经意的动作,竟把我引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就是那本引我进入文学世界的《战地红缨》。它是一本描述少年儿童参加革命的红色书籍。当时对这些背景和作者的意图根本不知,只是单纯地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情绪随着小主人公坎坷的经历而跌宕起伏:时而为地主家的少爷仗势欺凌小主人公而愤慨;时而为小主人公机智灵敏的打败了那个少爷而欢欣鼓舞。让我印象最深的、陶醉其中的是“狼来了”等几个章节……

看得正起劲的时候,外爷过来叫我回家。我实在难以放下那本书,就让外爷在外边等一会,再等一会,却是越看越着迷。厚厚的一本书,我才读了十分之一都不到。一急之下,往大棉袄里一揣,两手袖在胸前,紧紧的压着书,忐忑不安的出来叫外爷回家。上自行车后座时,两手都不敢松开,也忘了是怎么上去的。当外爷和亲戚道了别,骑上车离开亲戚家时,我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干了一件漂亮的事:拿回家可以随心所欲的看了!其实小孩的举动,大人是一眼都能看穿的,只是人家不好意思戳穿罢了。为此事,被外爷深入浅出的教育了一回:别人家的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东西,做人一定要清清白白,自己想要的东西,要通过光明正大的方式去得到,偷东西是最令人不齿的行为……。大概就是诸如此类的话,用现在的话理解就是:羡慕、嫉妒,但是不能下手啊。

这件事对我终身留下了两个深深的烙印:一是觉得这是自己身上的一个污点,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以至于我后来见到那家亲戚都觉得很不好意思,直到上中学后,学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孔乙己老先生的话才让我有所释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二是从此后我像着迷一样地喜欢上了小说:桌兜里永远有借来的或买来的小说,被老师没收了不知多少回?晚上睡觉,不知多少回被老妈过来强制性的关了电灯,却拿起手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看。最玄乎的是,用手电筒一晚上看完了一本《红岩》,因为那是一本借来的书,不知是二道还是三道书主,只给一晚上的时间,呵呵,真是书非借不能读也!

暮然回首,那人却在天边地沿处

走进大学,才知道什么是知识的海洋。学校图书馆是我经常流连忘返的地方。古今中外名著、科幻小说、悬疑小说、很多杂志如《收获》、《花城》《萌芽》《青年文学》等中的小说、散文、诗歌都是我那个阶段的精神食粮。图书馆,那个让我难以忘怀的地方,她使我在从书中体验丰富情感的同时,也意外的碰到了一位给我苍白的情感世界带来一抹色彩的异性。

有一天下午,看完一本书,放回书架上,想要看放在高处的另一本书,无奈差了一点点,够了几次都没有够到,正想要去找管理员时,旁边一位高个男生取下来递给了我,顺眼一看,是一位长得很像电影《寻找回来的世界》里边的男主人公的扮演者许亚军:高高大大、五官棱角分明。并不像小说中的情节一样,一见钟情,只是很自然的道了声谢谢,毫无感觉的走开了。回到座位后,才发现他也在旁边坐了下来——原来是我的邻座。(一直专心于看书,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无暇顾及旁坐及周边)这时心里多少对他有些关注:发现他一直侧过脸去看书,很少转过脸来,不觉有点好奇。当我又沉浸在书中时,却听到他哗啦哗啦的翻书声,这时却让我莫名的有一种心动。好奇加心动,使我的兴趣从书中移到了他身上。过了一会儿,他的几位同伴过来招呼他走,于是,他一句话也没说,(那时既没手机,更没qq,就算有,可能也不会要的),把书放到书架上,就离开了图书馆。我的心中立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于是急急忙忙还了书,走出图书馆的大门,一眼看到他们四、五个人从操场向西门走去,刚才听到他们说话的外地口音,就有些疑惑(师范院校全是本地学生),现在恍然大悟:原来是长安大学的学生。(两个大学是紧邻,长安大学的生活区就在我们学校的对门)。出神地望着他们的背影时,没想到,他竟暮然回首,吓得我赶紧转过脸去。如果说女人回眸一笑百媚生,那么男人回眸一看摄魂魄。以后,去图书馆的次数更频繁了,可再也没有看到他,明知道他还在这个城市生活中,而且就在我的周围,可感觉他已经去了天边,从此无缘再见,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怅然和美好的回忆。

所谓一见钟情,于女人并不是被对方的外貌所吸引(外貌只是一个很不重要的因素),而是两人之间在短时间内,一定发生了触动对方心灵的故事,它让人回味无长,隽刻在记忆深处。这样纯洁的感情在人的一生中是没有几次的,一见钟情而又无缘的放弃掉,当属人生中憾事中的憾事了。这是我大学时代的一个小插曲,也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情感体验。

有心插柳 无心栽花

大学时代,可以用勤于笔耕来形容那时的我。学校广播室、系刊《星辰》、黑板报、演讲比赛、运动会上的供稿,都有我的笔墨。那时大多是一种无为而发:没有想着干什么,只是一种感情的自然流露,一种写作的冲动,一种表达欲的驱使。和现在状态的我很相似,或者说,当下的我又回到了当年,又找回了纯真!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宿舍》是我大学一年级时写的一篇散文。没想到把我们实实在在的宿舍生活用文字记录下来,竟然能引起那么大的反响。这是老天给我这个勤勉读书人的一种奖励!我很享用这种喜悦,我想我会在这个方块字组成的世界里玩转魔方的,岂不知,人世间的事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记得有一次,学校团委组织举办征文大赛。我也热血沸腾、跃跃欲试,于是,想都没想,用了16开的大白纸,密密麻麻、歪七竖八的写了满满四张纸的小说——《静夜思》,看都没看第二遍,匆匆的交了上去,算是给自己有了一个交代。过了很久,在我都把这件事忘了的时候,学校突然公布出了结果:竟然得了个一等奖。在大会上,领到获奖证书和一个当时很时尚的硬盒背包时,觉得自己也荣光了一回。

就这样,一不小心获了奖,一不小心当了系上的宣传干部,一不小心干上了系刊的主编,从此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要组织举办活动、要筹稿、要采访、要写报道……那是一种很繁琐的工作,这样的工作使我失去了很多欢乐,同时也严重干扰了看书、阅读和写作,在疲于奔波中丧失了斗志。

生命有度 书海无涯

书非借不能读也,只是未到书痴处。这是我从爷爷身上总结出的道理。爷爷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读者,用“嗜书如命”来形容我的爷爷一点也不为过。

我是上了大学后,才跟爷爷接触比较多的。印象中的爷爷,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拿着书,脸贴到桌面上看书。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位老学究,他只是爱看书,只是各大报刊杂志的忠实读者,他从事的工作也与文学不沾边——一个大型汽修厂的会计。奶奶总是说,你爷爷读了一辈子的书,用火车也拉不完。呵呵,用文学词说,就是车载斗量吧!

除了吃喝拉撒,爷爷退休后的全部工作就是看书,很少上街,很少溜达,很少与人交往,和他打交道最多的是每天必到的邮递员。

记忆中骑着老单车,穿着深绿色邮差服的邮递员,天天掐准时间和地点,“咯吱”一声把车子准确的停在巷子中间,然后扯着嗓子喊:“报纸”,爷爷轻轻的放下手里的书,不急不忙的走到门口,拿了他的那些“报纸”,回到桌前继续“革命工作”。

他把看过的杂志都整整齐齐的收藏起来,记得很小的房间里面,书架上、书桌上、桌兜中、摆满了他的书籍。他的藏书很多很多,有很陈旧的线装本的《三言两拍》、《红楼梦》等名著,比较有价值的是点校本的《资治通鉴》。我见到他读的比较多的是地理方面的杂志和书籍,如很有名的《地理知识》、《中国国家地理》是他经年不变的老朋友。

我当时很纳闷:一个人天天把书籍当饭菜一样的咀嚼后装进心里,而他既不写作,也不和人交流,这样看书的意义是什么呢?

随着对爷爷了解的增多,渐渐的理解了他的行为。古今读书人大多信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都或多或少的想从书中得到些什么,这也是人之常情。而像我爷爷这样嗜书如命的纯粹的读书人,确属少之又少。如果实在想找出他想从书中得到什么,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

人和人的快乐源不一样:有人从做官中寻得快乐,有人从平实生活中得到快乐;有人在与人欢聚中获得快乐,有人在独处中享受快乐;有人在创作中收获快乐,有人在读书中发现快乐。就像幸福是不分贫富一样,快乐是不分贵贱的!

后来,爷爷因病住院到去世前,仍是手不离书,手不离放大镜,脸几乎贴到了书上,眼睛随着放大镜的移走而缓慢的移动着……

我理解了爷爷,我赞叹爷爷对书的执着,更敬佩爷爷读书的境界。虽然他是一位平凡的、默默无为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