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关于我的高一作文5篇

关于我的高一作文5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1.12W 次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我的高一作文5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人们潜意识中,打扫、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们班恰恰相反。各种班务大多都是由男生来完成的,并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开始忙活了,直到课间,人家课间十分钟都是结着伴儿的玩儿,而我们班的男生却是结着伴儿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节课下了都会看到男生们在讲台上劳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说,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镜子亮了。擦完黑板,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列如整理讲台。把每一块抹布叠成豆腐块是他们的标准,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没有一丝灰尘是他们的终旨。正是他们的这种认真,细致的品质,才得以让每位老师进班上课都有一种说不上的愉悦感。

说实话,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愧不如,身为一个女生,尽然做不到男生那样细致。但这不正体现出我班男生的优越吗?

高一:温垚祎

在如今这个天天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质,才得以在社会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质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在自己不断积累中获得的。正如我们班的男生,他们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赏的品质。

除此之外,风度,是我班男生从不缺少的。每次大课间我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当女生要玩儿时,无论什么时刻,男生都会主动的把器材让给女生。有时女生擦玻璃,男生也会帮忙洗抹布。还有好多举不胜举的例子。契诃夫的一句话说得好:对一切事情都喜欢做到准确、严格、正规,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灵所应有的品质。这不就是在说我班的男生吗?

一个人身上必须得拥有些优秀的品质,即使自身没有,也要去学习,并且最终拥有它。就像我们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独特的优秀品质,的确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15岁。15岁的我,15年的梦想,15年的收获……漫长而短暂的15年,我学会了许多,但也失去了许多。我似乎失去了一件好重要好重要的东西。它的失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懊恼。它是什么?它在哪里?我还不问道,何时能去寻找,寻我失去的世界。

沉思之春

我总认为春天是沉思的季节,反省的季节。 我带着70分的物理试卷兴冲冲地往家走。物理我一直不好,考试常常“落第”,谁料想这次竟破天荒考了70分。虽说有许多人超过我。但也有一些人在我后面,可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啦。这不,我放学后赶快向母亲报喜讯吗?

屋里静悄悄的。我这才想到,母亲不会这么早就下班的。 但上三年级的妹妹怎么还没回来,不是该放学了吗?我轻轻打开了房门,意外地发现她巳经睡着了,脸上还有驻着亮晶晶的东跗、那是泪痕。我惊奇了,靠近了她。发现她肘压着一张满是泪痕的数学试卷:97分。我惝然了,手不由自主触摸到我那一张70分的试卷。望着妹妹那晶莹的泪珠。

“你不感到羞耻吗?你使是我吗? ”我反问自己,责备自己,“你便是小时好胜的我吗……”

我隐隐约约意识到我失去了一种东西,只是隐隐约约。

灼热之夏

我觉得这个夏天很热很热。

我骑着车于去买冰糕,掏钱吋一个5毛钱硬币调皮地滚进了污水沟。我没有去捡也不想捡。“大哥哥,你的钱! ”当我咬着冰糕就要走时,一个清跪的童音在我耳边响起。扭头一看,一个小男孩,胖乎乎的手上捏着那枚沾满污泥的硬币。 “讨厌。’,我一手将硬币打飞,燈起车子就走。回头看时,那个男孩咬着嘴唇仍站在那里,我突然觉得脸很烫,头上沁出汗珠,虽然我还在吃冰糕。

“你把它丟掉了。” 一个声音说,它是什么?我不知道。

苦闷之秋

我去看录相,但母亲并不知道。

我回家已经很晚,母亲一直在等我吃饭。“怎么今天晚上放学这么晚? ”母亲轻轻地问。“噢,不是,我到同学家里去了。”我想我的回答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但母亲没有起疑,只是温和地说,“快吃饭吧,饭快凉了。’母亲为什么没起疑,也许我在她的心目中还是小时候诚实的我。可母弗亲你想到没有,你的儿于在刚才竟骗了你呀!是以你的信任而骗了你的!母亲一一

那顿饭我吃得很苦很苦。为什么小学时我那样诚实,而现在却变得这样呢?噢唉,过去拥有它,而现在却没有了它……

我似乎知道它是什么啦!

忏悔之冬

冬天常下雪,冬天路很滑。 这可恶的雪使我将一位老太太撞例在地上,她呻呤着,没有起来,似乎伤到了哪里。我当时就愣了,脑子思想的是: 我得赔钱吗?我搀扶她起来吗? ”在朋友们怂恿下,我仓皇而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晚上我失眠了,邪恶与善良冲突得很厉害。但大错已铸, 因为我当时逃跑了。我想,如果我,很小,就不会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到小时候,这似乎又是那个“它”有关0。我梦见了上帝,他没有惩罚我,也没有让我下地狱,因为他回答:“你还不算太坏,因为你知适自己失落了很重要的东西!”

找到了什幺

我失落了什么?寻找着什么?我先落的是童心,寻找的也是童心。我将拭去童心的灰尘,将它的纯真,它的善良,它的诚实永远永远保存着、保存着。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