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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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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六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人总要经历些什么才会懂得何为成长,明白经历的意义,懂得伤痛的内涵.......痛过了,便懂得,跨越了,便成熟了。经历了这么多,你眼中的我,有没有些许变化?

回想起以前,那个开心只会傻笑难过只会嘟嘴流泪的我,一点点成就就感觉好像发现新大陆那样跟身边亲戚朋友分享喜悦,小小难过就扔石头打枕头毫不保留的把愤怒不满发泄出来,可以为某件事某个人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拼尽全力付出不放弃直到完成,甚至可以不求回报。以前这样的我在你眼中是怎样的呢,如今我变了,真的变了。

现在的我,学会隐藏自己,在陌生人面前我隐藏自己的情绪,用了微笑取而代之,在亲戚朋友面前,我隐藏自己的难过,用哈哈大笑隐藏我的不开心。现在的我,学着自己一个人咬牙坚持,不一味依赖别人,学着坚强面对困难挫折, 即便是失败也告诉自己至少曾经努力过,有着打不死的小强精神,在公共场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匡扶正义,看见女孩被人欺负上前阻止。

其实,有些错也不错,泪要汹涌过才知道要反省,有些伤也不错,心要破碎过才能看透,有些爱也不错,你要我要学会放下别老是紧握着遗憾。你眼中的我,是否坚强勇敢了许多,你眼中的我,是否纯真可爱依然闪烁,你眼中的我,笑容是否美丽了许多,心情是否开朗了许多,为了你,我试着去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校。三年前、我庆幸我选择了南兴。因为这里充满了自由与欢乐、知识与奉献:诺大的校园充满了快乐与温馨。宽阔的操场上充满了活力体现了无限魅力。两座教学楼相互对望、任凭风吹雨打、他们依旧用高大的身躯为我们遮风挡雨。如今中考已过。三年的初中生活被毕业所洗礼,成为了一段用时间换不回来的记忆。往事历历在目。在这里、我们经历了十五岁的懵懂、十六岁的叛逆、十七岁的懂事。是学校让原本叛逆的我们开始懂事、是学校给了我们原本失落的心重生一丝希望。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勇气。让我们在困难面前学会坚强,升起心中那轮照亮希望的太阳。让我学会奋斗;同学们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是学校的无限包容。

20xx年那年那一群心中只有玩耍、毫不懂事的我们屁颠屁颠地来到这所学校、在三年里经过老师的孜孜不倦的教诲、无微不致的关怀、已经在6月22号以“成功懂事”大步地跨出了南兴那道没有门槛的门。三年的学习与奋斗、玩耍调皮中的喜怒哀乐已伴随流下的汗水被中考化为一粒粒饱满的种子撒落在南兴这片大地上开出了最真诚、最饱含深情的花朵。给我们的母校增添了一丝风采。

今天我们以南兴为荣、明天南兴将以我们为骄傲!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我曾一直仰慕着学神,殊不知,我与她,只差了简单的两个字:方法;可差的只是这两个字,就让我只能仰慕她,远远地看着操场那边的她。

——题记

在学海里拼命游动,我努力不让自己沉入海底;眼睁睁地看别人造好了船,西湖泛滥舟,自己却连该怎么造船都不知。我曾一度想要模仿别人的“造船”方法,却没有任何作用:如果一个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盐和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作一滴“眼泪”呢?

我曾迷茫、无助,每日都慌乱,睡眠的时间也越来越晚。我也努力,但总感觉用不上力……

从期中的第二名,到月考的第五名,再到期末的第七名,我真的很害怕。

后来,我来到了晨晨,听段老师的课:“笨鸟先飞没有用,应该巧飞。”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定指的是那些不使蛮力的“大力士”;所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的前提是,找到了一座正确的山,这样才能登上辉煌高峰。“方法”二字,看上去真的很抽象,但如果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就是一种成功的捷径。

第一堂课,老师就问了我们一个问题:“每年考生有四万多名,而能考上三大校的只有几百人,你凭什么在其中?”是啊,凭什么?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梦想,可有的人只是梦一梦,而有的人开始了逐梦的奔跑。在付出行动的人里,又分为两种——“拼死”跑的,和“轻松”跑的。大部分人包括以前的我,会认为只有努力才会成功;殊不知没有方向的努力,会越付出,错得越离谱。而看似轻松的人,能看见的只是他们的“冰山一角”,看不见的,就是那背后的钻研、反思与巧劲,是适当的油再加一把火,燃烧殆尽,逬出最璀璨光芒。

我有梦想,我在努力,我一直很棒!我找寻见了方法,我要扶摇直上,腾霄九天!

我不愿做世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方法,却又有上进心;没方向,却又梦想;越努力,越难过。我一定会找到属于我的方法,不管过程有多么迷茫,我要冲破云霄,牵住属于我的阳光。岂能遂尽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我一定要改变,做最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当日子少了调料的时候,请不要否定它,学会发现水的清甜,你便会喜欢它。

——题记

喜欢这样的日子——和活力四射的母亲拌拌嘴,争论着杂碎的问题,嘴上抱怨着一尘不染的家,我喜欢有母亲的家。

可是在树叶都饱和了的梅雨季,母亲居然发了烧。“啊,好讨厌!”我冲老天爷喊了一嗓。“咋了,没事吧?”爸爸身围围裙,探出头。没错,得靠这个“无聊”的老爸熬过去了,一阵寒风吹过,心凉透了。爸爸几乎从不做家务,整天出去打球,要么就是盯着手机上的财经新闻到我身边“寒暄”几句:“认真做啊。”他是隐于市的“隐士”。

我望着隔壁房中无力的母亲,只好将埋怨藏起,做作业好了。三个小时的奋斗之后,我的肚子打起鼓点——吃饭时间到了。几乎不抱任何希望,准备下楼自己动手。咦!怎么有一桌子菜,啊,是奶奶来了!“奶奶——”我瞥了一眼卧在沙发上的爸爸,想找个救兵,“你奶奶又没来,乱叫啥!”爸爸没抬头。“嗯……想奶奶了不行?”我强装镇定,心里却早就不平静了,“爸爸烧的?怎么会!”爸爸幽幽地唤了一句:“别偷吃,得等你妈来了。”我微笑地望着那个不笑的男人,“还挺靠谱的嘛。”

妈妈下来了,我忙尝了一块肉,挺香;再是汤,不错!“一般”嘴里说着,手却已停不下来。一会儿,我就被电视吸引了去,回过神来,大闸蟹没了,妈妈一只,爸爸两只。哼!我有点火,去洗个手缓一缓情绪,回来便见碗中已有了一层醋,十余只鲜嫩的蟹脚肉安稳地躺着。父亲还在剥蟹脚,蟹肚却放着,“给你,壳里的肉先别吃。”我刚戴牙套,牙齿也吃不了硬的。我毫不客气地吃着,硬是将快流出的泪逼了回去,手却不停的颤抖着,也不知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吃完了饭,却发现父亲没怎么吃,待我们停下筷子,他才开始大口吃,只为了给我们吃好的,以前为何没发现?

第二天,一碗蟹年糕端到屋里,昨日没吃掉的部分,被细挑出来浮在年糕上,好香!一回头,父亲立着:“吃了做作业。”

父亲就是一碗水,无味但细品后,甘甜是从心里溢出来的,有父亲在,日子也似乎甜了,我好像也喜欢这甜甜的'日子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