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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父子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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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星期天下午,阳光很好。余老太太穿着一件暗红色水印缠枝花纹的棉袄罩褂,是那种带盘扣的中式褂子。脚上套着棉拖鞋,正坐在阳台的一把藤椅上。椅子很旧了,有的地方有用尼龙绳补缀的痕迹。初春的阳光从封闭的阳台的铝合金的窗子投射进来,阳台暖融融的,花架上的杜鹃花结了花苞;几株兰草发了新芽。余老太太叹口气,说:“宁跟讨饭的妈,不跟当官的爹。”

散文随笔:父子俩

天有点热了,余老太太的小儿子,电脑工程师侯文只穿了一件厚厚的烟灰色套头羊毛衫。此刻,他正探出身子晒衣服,他儿子侯健太淘了,穿的衣服几天就脏了。侯文知道老太太的话是说给他听的。他没搭腔。

侯文和妻子李燕已经离婚半年了。离婚后他退了出租房,带着五岁的儿子侯健搬回余老太太这儿来了。他爸爸去年去世了,老太太一人守着房子也怪孤单的。侯文想:“老娘说得没错,他要是一人带侯健。准够呛。”在侯文的眼里,侯健就是一只上窜下跳的小猴子。

侯文刚结婚时,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的。那时他爸爸老侯还活着,他哥哥姐姐结婚都搬出去了,家里三间房还算宽敞。因为他的前妻李燕和公公、婆婆处得不好。在侯健三岁的时候,侯文只好在外面租了个房子,从父母这儿搬出去了,不过大部分家具都留在父母房子里。

李燕是市巾被厂的工人。因为厂子效益不好倒闭了,李燕也就下岗了。两个人和侯文父母住在一起时,花销还不大,搬出去后,手头一下子拮据起来。

搬出去后,李燕一下子觉得自由了,就迷上了麻将。夫妻两个在出租房里经常吵架。最后,两人连吵架也懒得吵了,侯文就对李燕说:“我们离婚吧。”李燕说:“离就离,谁怕谁。”两个人果真就去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侯健由侯文抚养。李燕也知道家里没什么存款,就拿了自己的衣物走了。后来干脆到上海打工去了。

此时,侯文的儿子侯健正在房间对着电脑玩游戏。侯健现在已经六岁了,正在幼儿园上大班。

春寒料峭,侯文穿着羽绒服站在幼儿园的门口等着开门。门口聚集了不少孩子的家长,也有一些老头老太在那儿等着接孙子、孙女。大家都想等幼儿园的门一打开,就第一个冲进去。孩子们可都盼着大人们第一个接他们啊。

市区道路两旁的路灯全亮了。侯文骑着自行车穿行在下班的自行车车流里,侯健则象个小话痨,坐在侯文自行车后座上说个没完。侯健说:“爸爸,今天肖老师教我们认字了。她在墙上挂了彩色的图板,上面画着花、鱼、熊猫和长颈鹿,下面还有很大的黑体字。肖老师就有手指着花朵下面的黑体字说:‘这三个字念勿忘我。你们跟着我读。’我们便读起来:‘勿忘我、勿忘我。’念了一遍又一遍。忽然肖老师的手指一直指向‘忘’,我们就一直读:‘忘、忘、忘……。’于是,肖老师就高兴地说:‘你们真是一群可爱的小狗狗呀!’原来我们被老师蒙了。你说可好笑。”侯文就故意哈哈笑了几声。侯文见过幼儿园的肖老师,是个年青的姑娘,身材高挑,长得挺白净,一头乌黑的披肩发。侯文想起来了,昨天是“情人节”,肖老师大概正在谈恋爱,也许男朋友给她送了“勿忘我”的花束,可能还一起去宵夜了。所以今天上课心情特别好。

昨晚,侯文和女朋友也过情人节了。他出门时,和余老太太打了招呼。余老太太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这回你可要睁着眼珠子找了。”侯文和李燕谈恋爱时,余老太太就不满意。可侯文觉得李燕漂亮、时尚。侯文也明白:老太太是希望他赶紧成个家,不过又怕儿子再找个心狠的女人,将来孙子受气。

天气越来越暖和了。一个桃花红、柳条绿的早晨,侯健正在房间里专心地画画。忽然他停了手中正在涂鸦的笔,对侯文说:“爸爸,我们去公园玩玩可好。”侯文知道,他这个儿子年龄虽小,却狡猾得很。没猜错的话,他肯定是在公园玩过之后,就会提出去公园附近的“肯德基”。

侯健是“肯德基”的“粉丝”。不过他的吃像侯文实在不敢恭维。他到了“肯德基”就象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他一手抓住鸡腿,另一只手扯着鸡翅,衣襟上沾着果酱。一番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最后盘子里就只剩了鸡骨头了。引得店里的人老在扭头看。那神情侯文读出来了:这孩子象是饿了几天,该不是拐来的吧。

侯文想:“对儿子没什么可圈可点的吃相,大概只有美国的肯德基老爹在偷着乐吧。”他真不明白,这个留了一抹胡髭的'老翁,用了什么魔法,把一只只白羽鸡变成了孩子们的美味佳肴,把“肯德基”变成全世界儿童乐不思蜀的天堂?

侯文这实在不想去“肯德基”。一方面是肯德基里的餐饮价格不菲;另一方面,他心里也有腹诽:连美国人自己也认为有垃圾食品之嫌嘛。

在公园玩了半天,果然这次侯健又是故伎重演,提出去肯德基。但侯文想好了对策,他显得胸有成竹。在出公园的路上,侯文极力游说,大赞街角大排档的牛肉拉面是如何诱人;拉面师傅的手就象艺术家的手,抻出来的面条能穿针引线;那牛肉都是上好的牛肉,用得是家传的多年老卤,去晚了怕是赶不上呢。

在街角的牛肉拉面的排档上,一口大锅冒着热气。侯健坐在长条登上,撅着嘴,一脸的不高兴,对他面前的一碗拉面丝毫没有兴趣。正在这时,空荡荡的大排档,又急匆匆来了父子二人。父亲背着行李,儿子紧随其后,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那孩子和侯健的年龄相仿。和他父亲一样,也是黑红的脸庞、壮实的身材。这父子二人大概很饿了,捧着碗就埋头苦干。那孩子头上冒着热汗,既要忙着擦汗,又要忙着吃面,真是不亦乐乎。正在吃面的侯文被这乡下孩子能吃的样子感染了,便朝侯健丢了个眼色,努了努嘴,那意思是:嘿,瞧人家。果然,侯健的好胜心被激起来了,两个小子似乎开始了一场无声的竞赛,都不甘示弱大口吞着面条。侯文为自己挑唆的成功暗暗感到得意。

夏天过后,侯健上一年级了。有一天下午,侯健满头大汗,慌慌张张地跑回来,一头扎进房间就没动静了。侯文感到奇怪,就走进房间,却没看见侯健。他就喊:“侯健,你躲哪儿了?”侯健用低低地声音说:“爸爸,我藏在床底下了。”侯文诧异地问:“出了什么事?”侯健说:“我怕警察来抓我。”侯文更奇怪了,说:“出来,出来。出来说,怎么回事?”侯健从床底爬出来,说:“今天我放学后和小朋友在小区花坛玩。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看了半天,才看见花坛树丛里躺着一个人,

原来是金童的爸爸。”金童是侯健的同学。侯文听侯健说起过金童的爸爸,是个下岗工人,好喝酒。侯文就说:“他爸爸喊你干什么?”侯子健说:“他手里拿着五块钱,让我去给他买酒。”侯文说:“你去买了吗?”侯健说:“我本来不想去,但金童爸爸说他站不起来了。我就到王花花她家的小店,买了一小瓶酒给他。”王花花也是侯健的同学,家里开了一个小便利店。侯文就问侯健:“你怎么知道金童他爸爸喝哪种酒?”侯健说:“我到金童家玩,他爸爸让金童去买酒,我就陪金童到王花花家的小店,买过这种酒。”侯文又问:“后来呢?”侯健说:“等我们玩了老半天,有人对金童喊起来。说他爸爸要死了。金童一边哭,一边到麻将馆把他妈妈喊来了。后来就来了救护车。把金童他爸爸用担架抬上了车,送走了。你说,金童他爸要是死了,警察会不会把我抓走。”侯文笑了,说:“不会的。你想啊,金童他爸喝酒,是你教的吗?”侯健说:“不是,那时我还没生出来。”侯文说:“那是你逼着金童他爸买酒喝的吗?”侯健说:“没有。是他自己要喝的”侯文说:“那金童他爸进医院就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那是他自己经常酗酒,才得了病。”侯健释然地说:“是这样啊。”

隔了几天,侯文又问侯健,说金童的爸爸怎么样了。侯健说:“听金童说,他爸爸在医院死了。不过我看见他妈妈还在麻将馆打麻将。”侯文听罢不再吱声。他想:“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侯健一年级就要结束了。清晨,阳光从马路两旁枝条的空隙,斑驳地洒在路面。侯文骑着自行车,行进在上班的自行车潮中。侯文觉得自己是随着大潮涌动的鱼群中的一条孱弱的大鱼,不过大鱼的尾巴还衔着一条小鱼。那条小鱼是他的儿子侯健。这些年侯文用自行车驮着侯小健从幼儿园一直驮到小学校。

侯文把车龙头一拐,岔进了一个巷子,眼看就要到学校了。忽然他觉得车后座似乎被推了一下,车龙头随即剧烈地摆了一下,侯文赶紧急刹车,努力把车子稳住,抬头一看,看到侯健正岔开两腿,站在他的车前。

“老爸,请回吧”儿子一脸的认真。

侯文没说话,用表情提出了疑问。

“现在我们班人的同学,按乘车的档次,划为三等。乘小汽车算一等;乘摩托车的算二等;乘自行车自然是三等了。以后你就送我到这就行了,免得同学看见。我大小也是个班干部。”说完,侯健头也不回地背着书包走了。

吃完晚饭,侯文洗完了碗筷。看见侯健正在房间玩电脑。侯文对侯健说:“你又在玩电脑?”侯子健:“我在学习呢。”然后他笑着对侯文说:“爸爸,我在电脑上看了一篇作文,好好笑。我读给你听:我家有爸爸、妈妈和我,每天早上我们三人就分道扬镳,各奔前程,晚上又殊途同归。我爸爸是一名建筑师,每天在工地上指手画脚;妈妈是一名售货员,每天在柜台前来者不拒;我是一名小学生,每天在教室里呆若木鸡。

我们家三个成员臭味相投,家中一团和气。但我成绩不好的时候,爸爸也同室操戈,心狠手辣地揍得我五体投地;妈妈在一旁袖手旁观,从来不曾见义勇为,有时甚至助纣为虐。

我每次考试成绩下来后,80分以下女子单打,70分以下男子单打,60分以下男女混合双打。

这就是我的家:一个充满活力的家。”

这回,侯文没有笑。他若有所思地盯着墙上“一户侯”的国画条幅发愣。条幅是一个在市书画界小有名气的朋友画的,上面是两只大猴子带着一只小猴子。小猴子正在翻跟头。题款是“一户侯”。侯文知道这是模仿相声大师侯宝林的创意。“一笔难写两个侯字。”朋友笑着说。

“是该给侯健一个完整的家了。”

到了暑假的时候,李燕从上海回来看侯健了。李燕打扮的很时髦,她告诉侯文,她又成家了。李燕提出带侯健去上海玩几天,侯文想了想就答应了。在一旁的侯健听了高兴地跳了起来:“我要去大上海喽。”

侯健走了几天,侯文心里有点空落落的。星期天晚上和女友在饭店吃饭时,也显得心不在焉。晚上,回到家,他打开电脑,发现邮箱里有一封新邮件。邮件是侯健发来的。

邮件是侯健写的一篇作文,有些字他不会写就标了拼音。侯文也能看明白。作文是这样写得:

“这一天,是我最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我去了大上海,还照了相片,有机会会给你们看的。

大上海啊,可好玩了。我去的第一个地方便是“动物的世界”上海野生动物园。我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眼前的一切真是让你不知所措,这儿有八条路,让你不知该往哪儿走,可我不管,随便走了一条。前面是向野生动物乘车场,刚好有车启动,我二话没说,直奔车前,又飞快地冲进车里,找了一个座位坐下。车开动了,我激动不已。

很快,车子驰近了野生狮子所在的地方。可我看见那些狮子个个呆头呆脑,一点儿也不象兽中之王那样神气活现。狗熊可就不一样了,样子真可爱。有的憨态可掬,有的神气活现,有的行动敏捷…就说这只吧,它居然趴在一辆车上,向人类表示友好。瞧瞧,可比狮子好多了。

车子继续向深处驰去,在远处的大石头上,趴着一只大老虎,旁边还有一只小老虎。小老虎很可爱,冲着车里的人叫唤,好像是说不要占了它的地盘,也许是表示友好呢。在一处,游客们下了车,浏览四周的美景。

离开了野生动物园,我又坐车来到上海滩照像,然后又向东方明珠进发。面对着高楼大厦,我几乎迷了路。仰头看,那些高楼大厦象要倒了一样。终于我登上了东方明珠。

还有一处海底世界没有去。我太累了,只有下次去了。”

看到这,侯文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