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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误与自娱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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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快吃午饭时,一刀兄来了电话。未作寒暄,他就告诉我,我的《杂乱想法》里有错字。在“我个人观点……”这一行里,那个“自误”应该是“自娱”。

自误与自娱散文

打开一看,果不其然。

极小的小事一桩,我却想得很多。

昨天发了这篇东东后,已经有不少人看过了,也有人写了回帖,可只有一刀兄一个人向我指出。为什么?

想来,最好理解的解释,是我粗心,别人为什么不能粗心?我写错了,别人也可以没看出来啊。

另外一个原因,便是虽然看出错了,却没当一回事。或者,兴许心里会有明确指正的一闪念,但碍于情面,算了算了。

我没有埋怨任何人的意思,但我不能不对一刀兄的做法表示我最深切的谢意!

因为,我始终觉得,与人相交,最重要的是真诚,这真诚,当然也包括批评。惟其如此,作为朋友的另一方才会有所助益、有所长进。

喜欢写作的人,也就是玩弄文字的人,没有哪一个人,可以绝对准确无误的使用所有文字。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总会一不小心就出错。

记得十五年,我一位忘年的小朋友喜欢给我写信,几乎每次她都把“抛弃”的“抛”写成“提手旁”右边加一个“旭”。我在回信中给她指了出来,开头她还不信,说她写了十多年了,一直这样,怎么老师从来都没指出过呢?后来她查了字典,才发现自己真的错了。我当时故意问她有没有生我气,老三老四的?她说生气才怪呢,要是我也不说,她说不定会这样一辈子错下去。她还说,虽然有的人当面不会说什么,谁知道他们心里会不会笑:这家伙,连“抛”都不会写,还大学生呢?!

其实,我也常常写错字的,比方“燕”字,十年前,我一直把“廿字头”错成“艹字头”。后来也是一位挚友为我指正的。

在我们的阅读过程中,常常会看到作者甚至或作家写错字的情况。我相信,每一位读者彼时彼刻心里都会生出一种说不清的难受劲。

比方开到荼蘼先生前两天在人生论坛“读书生活”版里提到著名学者谷林的《淡墨痕》中的错字,遗憾之意,虽是淡淡然的,但毕竟觉得不是美事。开到荼蘼先生还提到,为谷林先生“挑错的不只我一个,还有几个书虫也在网上发表了一些……”由此可见,对错字,无论谁都是很难认同的。

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很好的一篇文章,作者错字俯拾皆是,读着的味道就大大打了折扣。与此同时,有的文章,本来就写得不怎么样,要是再错别字连篇,那就更是味同嚼蜡。

顽皮兄今天提到了女儿粗心的问题,其实,只要稍稍留意一下,我们成年人粗心的机会说不定比孩子更多,无非是孩子是不可以错的,成年人却尽可以把粗心当作小事一桩——于是,写错字了,就哈哈一笑,我粗心了。感觉无伤大雅得很。

但要是站在另外一个立场上呢?作为读者,我们会怎么看怎么想?

书上有错字,要怪的不仅仅是作者,出版社也躲不了;报刊上有错字,编辑、编辑部同样推不开责任。同样道理,网上的.文字,错了,作者有责任,版主呢?网友会不会说,你版主干什么吃的?

我这样说,我知道又有点过份要求了。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然而,要是我们每一位作者,每一位版主,都能认真一点;或者,我们的读者都能见错就说,见剌就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那网上的文字错误是不是会少很多?网络写手的水平是不是会提高很多?

也许有人会说,网络上的文字,是较不来真的。此话也许有理。然而,大约不会有人真的喜欢读错字吧?

今天我说这些,是有嫌疑的。起码我是做贼心虚地想到了,我是不是会有为自己前几天对有几位作者“挑错”、“挑刺”并出言不逊的行为作辩解呢?

但我还是希望会有人相信我的真诚,无论是以前还是今后,我都希望人生如歌与人生人能更上层楼,我们的文章能逐步地有一个更高层次的进步。

当然,以后我也一定会注意,坚决改掉那种烦躁情绪。毕竟,金无赤足,人无完人。连著名学者尚且有错,何况我辈?

事实上,我也错了的,比方那个“自误”。

因此,最后再次谢谢一刀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