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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元钱的故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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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记忆中,总会有些抹不去的陈年旧事,丝丝缕缕萦绕于脑海中,它如一杯陈年老酒,时时发出浓郁的芳香,让人难以忘怀,五十元钱的故事就是这样。

五十元钱的故事散文

那是去年的仲秋,我去南街集市上买了十元钱的猪肉,卖肉的人叫赵清林,是南街买肉的老户。我买肉时因为没带零钱,就把一张一百元的票子交给了清林身边收钱的伙计,他找给我了一张五十元的和四张十元的。没想到,他找给我的`那张五十元钱竟会是一张假钞票,若不是我拿钱买东西,我还真的不知道。

当天我拿着那张五十元的票子直接去找了清林,并向他说明了情况。清林接过“钱”看了看,然后对我说,他那个帮他收钱的伙计外出买猪去了,晚上才能回来,他需问问他,如果我说的是实情,他会给我兑换这张“钱”的。

那天傍晚,妻下班回家,我把五十元钱的事对她讲了。妻埋怨我做事马虎,说是当初人家找钱时就应该把钱看仔细,要是人家真不认账,那不就是哑巴吃黄连了吗?我自知理亏,妻的话倒使我增加了几分不安。

吃过晚饭,我又去找了清林,结果我没有找着他和他的那个伙计,却见到了清林的老婆。清林老婆对我说,清林进城送猪去了,临走时告诉她如果我晚上来找,就让她把那“钱”给我换了。并说,他不愿再去问他的那个伙计,说是再问没啥意思,是他让人家帮了一会儿忙,出了事。

当我接过清林老婆给我换的一张五十元的新票子时,我心里有些激动,也有些不好意思。这时,清林老婆说,她和清林都信任我,我对他们家是有恩的——几年前,我买了她弟弟卖的猪肉,他弟弟不细心多找给我了四十元钱,我没占那个便宜,当即把多找的钱还给了她弟弟。那时,他们家的生活还很艰苦,正在上高中的弟弟就因交不起学费而被迫辍学回家帮她做了卖肉的生意。

清林老婆的话,使我想起了三年前的一件往事。

记得那是临近春节的一个早晨,我去赶集,在一个卖肉摊上买了五元钱的肉。卖肉的是一位小伙子,找钱时,错把我给的十元钱当成是五十元的票子找了,结果找给我四十五元,多找了四十元。因那天买肉的人特别多,小伙子只顾忙着给人割肉,多找了钱,却一点儿也没察觉。待他忙完,我对他说:“伙计,找错钱了。”他瞪大眼,不解地问:“少找了吗?”“不,是你多找给我了四十元钱。”我说着,便把多找的钱还给了他。那小伙子激动地直搓手,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憨憨的对我笑笑,算作感谢。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要不是清林老婆提起,我早把此事给忘了,可人家却没忘。我倒没想到,当年那个卖肉的小伙子竟会是清林老婆的弟弟,就这么芝麻大的小事,人家竟说我对他们家有恩,难道清林老婆给我兑换这张五十元钱仅仅是在报恩吗?

我与清林老婆辞别的时候,只见清林老婆转身将那张五十元的假币投到火炉里烧了,她微笑着对我说:“假币害人,伤感情。做人应当将心比心,相互信任,不能靠蒙骗过日子!”

这话说得朴实而富有哲理,让我铭心刻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