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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人作文(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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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崇拜的人作文(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通用13篇)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

有人崇拜歌唱家,因为他的歌声优美;有人崇拜运动员,因为他们能为自己的国家争光;还有人崇拜舞蹈家,因为她们舞姿优美。而我,却崇拜那平平凡凡的清洁工。

以前,我看不起那清洁工,他们整天都脏兮兮的,看着就让人恶心。现在我突然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

那还得从夏天的一个周末说起。那天,我满心欢喜地走在大街上,突然,一阵刺耳的“刷刷”声传入我的耳中,我好奇地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清洁工。她正手拿一把大扫帚,埋着头,专心致志地扫着马路上的垃圾。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在她那布满皱纹脸上不停的流着,而她还穿着厚厚的橙色工作服。我想:这炎炎烈日下还来扫地,热不热呀!我轻蔑地走上去问:“阿姨,你傻不傻呀!现在这么热,不能等太阳落山了再来扫吗?”阿姨似乎没注意到我的表情,低着头,一边扫地,一边和颜悦色地说:“小姑娘,不行啊,要是等到那个时候垃圾不是就更多了吗?你们走在遍地垃圾的路上舒服吗?”我一下子怔住了,望着阿姨,热泪盈眶,没想到,连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人也有兢兢业业、默默无闻、为他人着想的贡献精神!想到我以前对他们那么轻视,脸一下就通红起来,连忙说:“阿姨,再见!”飞快地跑开了。心里好象明白了什么······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想要乱扔垃圾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朴实无华的清洁工阿姨,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垃圾往垃圾桶里扔,而每当看见地上有垃圾时,也会不自觉地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是啊,当你看到大地妈妈穿着干干净净的衣裳时,难道你不会想到这些都是清洁工人们辛勤劳动的结果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崇拜他们吗?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2

我最崇拜的人是谁?他就是“当红小天王”周杰伦。

周杰伦最有特点的就是他那“千姿百态”的头发。舞台上,他的头发很独特,比如在头后加一个小辫子,再插上几根羽毛;生活中,他总喜欢让他那头发都倒向后方。我为什么崇拜周杰伦呢?先看几个故事吧!

那年,周杰伦参加《超猛新人王》,获得了第二,不过他意外的获得了“综艺天王”吴宗宪的垂青,并且吴宗宪也聘请周杰伦到他的公司做一名助理。有一次,吴宗宪把周杰伦叫来,说:“阿杰,只要你能在10天之内写出50首歌曲,我就帮你出专辑!”接下来的十天里,他几乎是一首接着一首地创作,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角落打个盹儿,饿了就吃些方便面。10天后,他真的写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都写得工工整整。吴宗宪果真帮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JAY》,这一专辑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成为了周杰伦一个人的天下。

别看周杰伦在舞台上载歌载舞,其实他很痛苦。因为他得了僵直性脊椎炎,不过他依然很坚强。他在他的作品《蜗牛》中有这样一句话,它让我与周杰伦的生活和奋斗经历联系起来,这句话就是:“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

是啊!周杰伦为了成功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呀!我崇拜周杰伦,因为他有恒心、有毅力、有目标、有理想、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3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英雄,有的人崇拜伟人,有的人崇拜父母,但我最崇拜我的奶奶。

奶奶今年六十多岁了,身体也不是特别好。尽管自己已年过花甲,但她却还是那么孝顺,她总是尽心照顾着年过九旬的婆婆。我的婆婆患有老年痴呆症,但是奶奶从不嫌弃,一有时间就把婆婆接到家里来住。每次婆婆来她都把自己很好的衣服拿出来给婆婆穿。奶奶知道婆婆喜欢吃肉,就买来很多肉,做给婆婆吃。奶奶除了照顾年迈的婆婆,也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从我一出生,就是奶奶一手把我养大。以前,我没剪短头发时,她天天六点钟起来给我扎头发。现在,为了不让奶奶那么辛苦,我就把头发给剪了。但她还是对我千叮嘱万交待的,总担心着我。

奶奶的心肠可是特别的好。有一次,我们家楼下的那个邻居取了很多钱回家,可能因为他提的东西很多,就把那个钱包掉在了楼道里。我奶奶正好下去买菜,就在她的门前看见那个钱包。她捡起钱包,发现钱包里有很多钱,还有那个邻居的身份证。于是,奶奶就敲敲邻居家的门,见邻居没在家,就在那个邻居的家门前等了一个下午,最后那个邻居回来了,奶奶把钱包还给了他,他对奶奶说:“真是太谢谢您了,这是给我在外打工的女儿汇的钱,弄丢了就可不好了!”可奶奶却说:“邻居之间还说什么谢,这是应该的嘛!”

奶奶是一个乐观豁达的人。如果谁家有困难,她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她每天都穿得漂漂亮亮的,我经常都会问奶奶:“奶奶,你穿得这么好是给谁看的。”奶奶说:“我是穿给自己看的!”虽然她这一生经历三、四次的车祸,身上伤痕累累,病疼满身,但是她还是很乐观地面对生活,每天都是笑呵呵的!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4

我一向佩服忠诚谦虚有智慧的人!比如刘伯温,比如吴用,当然,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是我最崇拜的人!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在《出师表》中,诸葛亮是这样谈起自己的。他总是自己无德无才,他的成就都是承蒙君主的错爱!这是多么谦虚的品格啊!要知道,能让徐元直鼎力推荐,能让刘备三顾茅庐邀请,能让周瑜感慨“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注定了是个传奇人物。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是苏东坡对诸葛亮的称赞。我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漫天的火光烧红了大江,连云彩也不忍看下去,用红布遮住了眼睛。曹操的百万雄兵在诸葛亮的计谋下毁于一旦,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一代枭雄曹孟德只有亲兵跟随,一路狼狈逃窜。而这一切都在孔明的预料之内。更不消说,那场本不该有的东风,正是他知天文晓地理的杰作。这样有智慧的人,我们不得不称之为奇才!

想来,那司马一家也是狡诈的.很!他们盗取了孔明的木牛流马,却不懂得机关的用法,又把蜀军的卫兵抓去询问,不想,又中了孔明的计策,白白的把粮食拱手送给了蜀军。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了粮食。这样的方法,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我去过武侯祠,这是唯一的君王和臣子共祭祀的祠堂,这足以证明诸葛亮在蜀国人眼中和心中的分量!这就能理解半个成都人——杜甫感慨的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种遗憾这种悲痛深深铭刻在蜀国人的心中。

诸葛亮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不愧是忠诚的子民!他不愧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历史评价。我崇拜这样的人,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5

我们小区有一位年轻的哥哥,他总是穿着一件宽大的T恤衫,上面印着一只棕色的泰迪犬,而每天清晨,总能看见他提着一个黑色没封口的“垃圾袋”悄悄地放在草丛中,便离开了。看到这一幕,我总是在想现在的年轻人也太懒了,连垃圾都不愿丢,太不爱护环境了,可是,从那件事以后使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周末的一天,我刚走到小区门口,一只狗的虚弱叫声吸引了我,我低头一看,发现那只狗的肚子大的惊人,一看就知道怀宝宝了,而且马上就要生了,可能是早产,不管狗妈妈再怎样努力,小狗只露出了头,如果身子再不出来小狗和狗妈妈就都有生命危险,我急的团团乱,突然那位哥哥冲了出来,立马把狗妈妈抱起来,二话没说,以冲刺的速度跑到了最近的宠物医院,自己掏腰包给狗妈妈生产。在手术室门口,我看他静静地坐着,双手大拇指一直再动,眉头紧锁,埋着头没神的看着地板,那件T恤也变得十分脏。

就在这时,医生走了出来,哥哥冲到了医生面前,紧张地问:“怎么样?”医生回答道:“手术非常成功,顺利取出了3只狗宝宝。”一缕和谐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照到了哥哥的脸上,哥哥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微笑,一切都那么的美好!

到了最后,哥哥拿着一个布满绒布的笼子将3只小狗和狗妈妈带回了家,一路上跟他的交谈我才知道,原来那个黑色塑料袋里装的是流浪猫狗的食物。看着那个黑色塑料袋我终于明白了:哥哥并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爱护这些在别人眼中可怜的小动物

现在,每当我碰见这个哥哥,我都会向哥哥充满尊敬地说一声:“哥哥好!”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6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

若说起王守仁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悉,可是他说的知行合一这个词,名声可是大得吓人。阳明心学早已风靡世界,而王守仁(王阳明)则是我最崇拜的人。

心学与朱熹的礼学不同,礼学所张扬的是,“留天理、去人欲”。而心学则想的是“天理即是人欲”而这则来源于王守仁的一个奇遇。

在王守仁专心追求哲学时,一个消息传入了他的耳中。在深山里,有一个修为极高的道士。王守仁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立刻去会见了这个道士,可是这个道士却让他失望了,因为这个道士说的都是一些他习以为常的问题。

这时,王守仁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问到家中常有人在,道士缓缓的睁开眼说:“母亲尚在。”“那你想他吗?”寺庙里随着王守仁这个问题的落下,又陷入了沉默。“怎能不想啊!”一声叹息响起,道士低下了头,在他看来这不是一个道士该说的话。

王守仁说道:这也是他第一次想到,每一个人都会有七情六欲,他将永远屹立于世间,虽然他创造出的心学跟他的奇遇是密不可分的,可真正成就他的是他的坚持。

这时王守仁已被发配至龙场,他站在窗前,外面下着大雨,破旧的木屋被雨打得“啪啪”直响。他顿时在想:敢于犯上,敢于直言,一直坚持着追求真理,为何上天对我如此的不公?这时一声大笑划破长空,原来真理竟如此简单,去人欲存天理!天理既是人欲,空山流水,万古长空!此一刻,已是永恒。

一个哲学史上一个伟大的哲学诞生了——心学,而这些都来源于王守仁的坚持,永不放弃。那个山洞是阳明洞,那“心学”永远印在了人们的心间,那笑声似乎永远不绝,他的坚持得到了回报。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王守仁。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8

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9

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挑山工的活很轻松,因为有些上了年纪的人也在挑山工的行列里。直到那次泰山游回来后,我对挑山工的看法改观了……

四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和爸爸妈妈相约到泰山去登山。我们到了山脚底下,拿着食物和相机,便登了起来。一路上,我们超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挑山工。看到前面的路上没有挑山工了,我心想:这些挑山工的活很轻松,还很熟悉路,怎么走得那么慢那?真奇怪!接着,我们看看风景,走走路,走到半山腰时,又累又渴,在路边找了个亭子坐下了。刚一坐下,我便发现我们旁边坐着刚才的挑山工。我很好奇:他们不是被我们甩得远远了么?难道有近路?

我带着一肚子疑问,问了一个看上去年纪较大的挑山工:“挑山工爷爷,你们的活重不重?重的话又为什么走的那么快?难道有近路么?”挑山工爷爷眯着眼,微笑着说:“小朋友,我们挑山工的活很重啊!但是我们不像你们,走走停停,我们只是专心致志的走路,并没有近路!”我听了挑山工爷爷的回答,又问:“既然活很重,你们为什么还要做呢?”“小朋友,泰山上是不是有很多旅馆、小卖部?”“是啊。”“那就对了啊,没有我们挑山工,山顶哪来的东西卖,哪来的东西提供给游客呢?所以,我们才要挑东西给山顶啊!”听了挑山工爷爷的一席话,我不由得尊敬起了挑山工,也暗下决心:以后我也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接着,我向父母喊了一声:“爸爸妈妈,我们登山去!”喊完,便拖着父母登起了泰山……

经过这次泰山游,我改观了对挑山工的看法。在这里,我想对挑山工说:“挑山工,你真了不起!”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0

我最崇拜爱冒险的人,比尔·盖茨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一个富裕的家庭里。父亲是以为律师,母亲是一位医生。如果比尔·盖茨继承了父业,作一名律师,他的生活也会同样富足,可比尔·盖茨并没有选择这条毫不危险的路。比尔·盖茨作为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在电脑软件业创造了微软第一帝国,成为了美国这一时代的象征。

我崇拜比尔·盖茨不仅是因为他酷爱冒险,而且也以为他十分节约开支。

曾经有人在飞机经济舱碰到了比尔·盖茨。他问道:“比尔·盖茨先生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不坐这趟飞机的头等舱,而是坐环境最一般的经济舱呢!”比尔·盖茨反问道:“难道头等舱比经济舱飞得快些吗?”这是一个很现实的回答,比尔·盖茨觉得:竟然头等舱不会比经济舱更快到达目的地,那为什么要做头等舱呢?平时,我们只要一有钱了就去把它拿去奢侈的花掉,其实用在有用的地方,这钱会更有价值的。

有时,旧的东西和新的东西是一样的结果,可人生就是一种冒险,选择未来,虽然有风险,但完成了人生的目标——冒险。

人的灵魂有着一个不可动摇得梦想——冒险,当你完成了冒险任务,你会觉得多么自在。比尔·盖茨完成了他的梦想,现在多么自由,多么快活。冒险,虽然有风险,但能让你享受到“路边的风光”。如果失败了,你就该“转弯了”;如果成功了,你会享受到更多的快乐。

节约开支的好处有许多:能让你更加富有、让你更加简朴,当经济危机时,不怕破产……比尔·盖茨是我的偶像,他的事情让我爱上了冒险,让我更加简朴,更加有一段快乐的时光。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1

说起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的主角马小跳,他圆圆的脸显得天真无邪,一双充满好奇心的眼睛镶嵌在他的脸上。马小跳可有着许多优点,他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感动。

有一次,他在街上玩。远处传来一阵“汪!汪!汪!”的叫声,那叫声十分凄凉,如同一把刀子深深的刺在了人们的心理,马小跳听到后,便直奔叫声传来的地方,想去看一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一只狗迷路了,找不到家了,他那股强烈的同情心顿时油然而生,他一定要找到狗主人!终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狗的主人终于找到了,而狗的主人却嫌弃那条狗的眼睛失明,坚决不要了,马小跳顿时恍然大悟,但是马小跳并没有放弃,他不但每天去狗主人那儿请求他留下狗,而且还带狗去宠物医院治疗。功夫不负有心人,狗主人终于答应收留那条狗了。跟他比起来,我十分惭愧,低下了头,脸渐渐地红了。

马小跳不仅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他依然是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在卖花,她神情紧张,他走上去问他:“你怎么在这里卖花?你没有父母吗?”小女孩没有回答,他一遍又一遍地问,小女孩哭着说:“我不卖完花会挨打受骂的!”听了后,他找了好友一起买花,还动员好友一起买花。第二天,马小跳看见一个男人一上午都在桥上,监视着卖花女孩,马小跳觉得这事很蹊跷,边上去跟那个男人吵了起来,人们被吸引到了桥上,马小跳便指着那个男人说:“那人强行女孩卖花!”人们听后十分愤怒,把那个男人送到了警察局,终于那个女孩被安全的送回了家,那个男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故事中的马小跳多么伟大,想到这儿,我感到自己多么渺小。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马小跳。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2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什么伟人,也不是家财万贯的富豪,也不是耀眼的明星,而是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清洁工。

清洁工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使人感到格外亲切。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能看到她们默默地清扫街道的身影。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去找在单位加班的爸爸,走出家门没多久,就看见一条阴沟被脏物堵塞了,路上积满了污水,行人都捂着鼻子,从别处绕过。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都各走各的,好象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十一点钟,我和爸爸回家,看见一个人蹲在阴沟旁,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那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掏阴沟的垃圾,旁边还堆着一些废物:烂果皮、烂蔬菜……其他人见了都躲得远远的,害怕有一点污物留在衣服上。这位阿姨却不怕脏、臭,还用娇嫩的手把阴沟的盖子揭开。由于天气太热,阴沟里的臭气迅速往上升。我和爸爸躲的远远的,她却全然不顾,把阴沟里的垃圾一点一点地捧出来,坚持不懈地掏着,过了很久,阴沟总算畅通了,再看看清洁工阿姨,已经成了大花脸了。她把盖子盖好后,又继续清扫大街去了。

清洁工们不怕脏、不怕累,在早上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她们就已经开始工作了,她们认认真真的清扫着大街小巷,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别人的快乐,有一次我去问过清洁工阿姨,我问阿姨:“你们每天工作不累吗?”阿姨说:“累,但是看到人们对干净整洁环境露笑容的话,就值了!”多么朴实的话语啊!

清洁工们在人们工作、上学的时候,就给大家带来了干净整洁的环境,她们在默默的奉献。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一个个朴实无华、任劳任怨、不怕脏、不怕累的清洁工。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3

在我校第十八届运动会上,我和夏执崴、罗平参加了八百米比赛。他们两个当中我最崇拜的人是夏执崴。因为他在比赛中,他来帮助我拿下第四名,而他自己却放下自己可以拿下第三名的机会。我真的很崇拜他的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

记得那一次,我和夏执崴、罗平,中午吃了饭,我们就一起到学校,在路上,我说:“如果我们三个当中有哪一个跑了一组的第四,那他就给另外两个做三天的卫生。”罗平说:“三天,十天也没事。”我们一到学校操场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说:“我们在那边去玩一会儿。”我说完话,我们就飞快地跑到了那边,我们刚玩一会儿,班长就跑来说:“就知道玩,张老师叫你们去比赛了。”我们一听比赛,就立马向张老师跑去。

刚一到周老师身边,周老师就叫到了罗平。他说:“罗平,你是第一组,刘吉、夏执崴是第二组。”不一会儿,罗平就上去比赛了。罗平想,刘吉你死定了。枪一响,罗平像一只白虎飞奔向前,后来我一看,不好罗平跑的太快,脚“飞”起来了。我一直在叫:“罗平小心一点!”后来跑编了是第四的个道,我和夏执崴马上看了看天。罗平过来对我们说:“我完了,十天啊!少五天行吗?”我说;“一天也不能少!”我话一说完我们就去比赛了。

枪一响,我和夏执崴就像一对小青龙一样向前冲刺,后来,我一不小心让一个“矮冬瓜”给跑过去了。哦,我的妈妈呀,我真想跑过他,而我向左,他也向左;我向右,他也向右。我用了吃奶的力气也没有跑过去。夏执崴一看不对,就马上跑上来说:“刘吉,快跑上去,我拦后面的人。”我想也没想就跑了上去。我一看快到了,我就冲刺起来。这样,我拿了第四名。

夏执崴,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连第四也拿不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