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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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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700字1

我有一个最爱我的爸爸,他的名字很普通,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的名字,我也会一直记在心中。

我的最爱700字

爸爸是个很平凡的人,虽然他的职业没有天生的帅气,但是,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

记得小时候,爸爸总会给我讲关于我的故事,每到我听故事的时候,他总会用他那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小脚丫,用温暖的小手拍拍我的背,然后再用大小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我觉得,爸爸的眼睛是最好的老师,每当我听故事时,就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影子那时,我就想:如果我是一只小鸟,一定要飞到爸爸的脖子里,看看爸爸,爸爸的眼睛里有一种清澈的感觉,我就可以在爸爸宽大的脖子里看到美丽的世界

爸爸对我可好了,我从小就很喜欢和妈妈一起玩,爸爸妈妈总是给我买好多好吃的,而且我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他们也会一直在一旁看着我,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睡觉,一起上学,一起玩,一起做游戏,一起做游戏,一起学习,一起写作业,一起睡觉

记得有一次,有一天妈妈在给我们写作业,写得很快了,但是我还要写,妈妈就说:“今天我们先玩,等会儿我们去买点好吃的。”妈妈就说:“好吧,今天要我们吃完了才可以,不要耽误我们写作业,要是不听话妈妈说不去买,妈妈说你还要写呢,我就不给你买了,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干的时候。”我说:“妈妈你去买了什么我去买了,我自己回去吃去就行了,你去吃吧,我妈妈说:“你自己去吧,我不去,你自己去。”这时,我才想起,我还是很喜欢吃我最喜欢吃的饭,可是我现在我只有零花钱,还要出门,还要去买菜,所以就只要我不给妈妈,就不让妈妈买了,等我出门了,我才知道妈妈说的对,就只有这样,我就不给妈妈买了

其实,在我心中,爸爸妈妈的眼睛都是一种慈祥的光芒,每当我看到爸爸妈妈,看到爸爸妈妈,我就会觉得爸爸妈妈的眼睛是一种神秘的光,每当我看见爸爸妈妈,我就会觉得爸爸妈妈的眼睛是我前进的力量,是他们给了我生命,让我有力量我的最爱。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我的最爱700字2

紫红色的云霞充满着整片天空,其中还有如血似的夕阳,如此暖意的画面的确显现出最美不过夕阳红的温馨之感,暖得让人沉醉,暖得让人迷恋。

翻书的时候,一片银杏叶飘落在地。

我弯腰,拾起,上面是六年级毕业时一位同学写给我的:“珍重,朋友!”我已不记得当时是否流泪,只是现在,那片枯黄的叶子退得已找不出一丝丝绿的痕迹了。

不知有多久,我已经忘了感动的滋味了。是因为我的心变得冷漠,还是因为生活的忙碌而被我忽视了呢?

只记得曾有一位朋友对我说过:“我们的离别,不是因为感动,而恰恰是我们少了一种东西——感动。”

人生在世,友谊显得格外重要,曾经我天真的以为友谊就像流星一样,稍纵即逝。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友谊有多重要。宛如花香,沁人心脾。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比平常多了几份期待,期待有人记得我的生日。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的脸上是再熟悉不过的表情,我有些失望,却又不得不安慰自己,哎,就当做一年中最平凡的一天吧!即便如此,心情还是没能好起来。

“嗨,装什么深沉呢?”敏在后面蹿了出来,吓了我一大跳。

“没什么。”我有些不耐烦地说。

“怎么了?谁惹你不开心了,告诉我……”她像个啰嗦的老太婆,一直说个不停。我没有说什么,转身就走掉了。

就这样,白天过去了。

晚自习过后我独自走在小路上,清冷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不知怎么的,触动了我心底最柔软的部分,泪水开始在眼角打转。突然间,一阵嬉笑声打破了这份静谧,我好奇的回过头,只见敏从远处向我跑来,手里不知提了些什么。正当我还疑惑时,她忽然大喊道:“生日快乐,我亲爱的朋友。”我有些不知所措,只见她从身后拿着一本漂亮的日记本随手递给了我。

“这——”我愣住了,不知该说些什么,仿佛一天的无奈与失望都烟消云散了。

世界真的很简单,轻轻一点,轻轻一划,轻轻一扫,就构成了心情的团。

友情,不必轰轰烈烈,一句话,一个动作,再大的事都可以解决。

睡梦中,一颗流星划过,却迟迟不肯消失,我知道那是真挚的友情在召唤。

我的最爱700字3

我家门前有棵很大的大树,从我出生到现在,它一直就在我房间的窗前。从小到大,它给予了我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所以,理所当然,它成了我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打完球回来,浑身是汗,再加上火辣辣的太阳,我实在受不了,便买了一瓶饮料,坐在绿树的绿荫下,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喝完后觉得不热了,便又去打球,回来以后觉得头很晕,不知怎么地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觉得身上已经不难受了,就回家了,殊不知如果没有大树的遮护,我一个人躺在草地上被太阳暴晒,后果将多么不堪设想,所以,我得感谢它。

我还记得爸爸对我说过,在学习上要像窗前的大树一样坚韧不拔,确实,我在学习上受的挫折不算少,但每每看到那颗大树在风雨之中仍然顽强的时候,我就打起了精神,发奋学习。就是在初一上学期的寒假里,下了一场大雪,许多树的枝干都被压断了,而我窗前的那棵大树虽然已经被压得很下了,都快碰到了地面,但它的枝干仍然完好无损,从它这样的样子来看,是它教会了我到底什么是坚强。

那棵树的年龄比我还大得多,它就像一个老爷爷一样,把自己的饱经沧桑的事都讲给我听,并告诉我不要再犯像它当年那样的错,而我呢?小时候不开心时就爬到它的枝干上玩,也好似就在听它讲故事一样,总之它讲的故事总让我再不知不觉中悟出了深刻的道理,所以,凭它这么多的优点,我觉得它没有理由不是我的最爱。

那棵树陪我度过了我的童年,马上它又要陪我度过我的少年时期,我想,在若干年后,我已经在大城市工作了,回忆起那棵树时,是否它还留有当年像香茶一样的清香,我相信,在我长大以后的时候,再次回忆起那棵大树的时候,它应该还会在我的记忆深处绽放它独特的异样光彩!

这就是我的最爱,也许你会说一棵树不值一提,但我不这样认为,仅仅是它给我的精神食粮,就够我享用一生的了。

我的最爱700字4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700字5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具特色,多种多样的爱好。也许你爱看电视,或者你爱画画。但是我的最爱却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一本充满知识的海洋——书。

从小我就深深地爱上了书;两岁时我看图画书;四岁时我看小人书;六岁时我看童话书;十岁时看小说,科普书;现在我看科幻,小说书。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书就如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因为有了它我收获了很多很多。

有一次,我在书店看到了一本奇妙多彩,让我爱不释手的科幻小说,爸爸妈妈又不在身边,爷爷奶奶挣钱又不容易,我怎能让他们给我买呢?无奈的我只好制定了一个赚钱计划——干活。哈!这一招果然管用。不一会我就找到了许多活,帮邻家的大爷扫扫园中的树叶;帮楼上的小朋友辅导功课,帮小卖铺的大叔溜溜狗……都能赚的一笔不错的报酬。于是大清早我便出门干活,直到下午才回到家中。去时我干干净净,回来却来了个大变身,一只“小泥猴”回家了。于是扫把成了我的伙伴;拖把成了我的朋友。但是为了我心爱的书,我不怕!终于,在我辛苦劳累了几周后,钱终于够了,如愿以偿的买回了我心爱的书,书中那精美的语言,多种多样的修辞方法,好的出神的词语都让我流连忘返,赞不绝口。

为了看书我市绞尽脑汁,不知死了我多少“脑细胞”,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把书藏到了厕所纸卷的下面。每当我想看书时便躲进厕所。有一次我又躲在厕所看书,妈妈关心的问:“没事吧,一早上了十几次厕所啊?”我赶紧回应说“没事,就是肚子有些疼,看完就……!”无意间我说漏了嘴,但是妈妈并没有生气而是语重心长的说“你真是爱书爱疯了,那就出来看会吧!”书我终于能舒舒服服的看咯!

书你是我一生的朋友!书我爱你!

我的最爱700字6

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爱。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我的最爱700字7

对于一枚吃货来说,吃是最重要的,但那些甜腻香嫩的甜点,才是吃货我的最爱。

奶味甜点-双皮奶

顺德的双皮奶,是一道奶味极重的甜点,但吃就停不下来。

正宗双皮奶的做法非常的考究,一步都不能马虎。将清晨新挤的水牛奶煮熟,但不能开,否则会破坏奶质结构,致使不易结皮。蛋白,搅拌均匀,把拌好的牛奶缓缓倒回原来结成皮的碗中,使原来的奶皮浮起,然后放到火上去蒸,不久就可以结出一层皮来。

不一会儿,一碗馋刹眼球的双皮奶就做成了。要吃双皮奶,其实最要紧的就是牛奶的香甜之外的另一层滑爽厚道。

看顺德双皮奶白而滑,给人一种端庄而温柔的感觉;闻一一顺德双皮奶香气浓郁,奶味浓,蛋味够,扑鼻的浓郁的奶香让人联想起广阔无限的大草原中,温和的春风和纯朴的草原生活;尝入口香滑,口感细腻,像婴儿的皮肤一样滑,像妈妈的抚摸一样温柔,每品尝一口都有幸福的味道,唤起童年纯真的生活,心情也格外轻松。

酒味甜点-浓情布朗尼

从意外的失误中诞生的经典蛋糕,布朗尼频繁地出现在家庭的餐桌上,咖啡厅的菜单上,酒店西点名厨的必备品上。

这种即可以平凡也可以高贵的姿态,像是一位气质美丽的女子,有修养,也优雅。

布朗尼有着细腻的层次感,香蕉与巧克力的甜蜜混合郎姆酒的醇厚,再综合坚果的碰撞,搭配薄荷的清新和车梨子的清甜,全新的味觉体验。吃货我当然是不能错过啦!味道真是BlingBling的棒!

清新甜点-酸奶慕斯

这款慕斯的颜色真是清新典雅,这等魅力使得它受迷一片,而我也拜倒在它石榴裙下。

洁白如雪的酸奶,冰凉滑爽的慕斯,软糯可口的香草蛋糕,搭配鲜橙果酱,黄色白色的鲜明对比,酸甜清爽的冲击让人食欲大开,微微的甜度带住出酸奶的微酸,淡淡的奶香衬托着慕斯的细腻!

欲罢不能的美味。不行,不行!止住口水!

甜点呀!甜点呀!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700字8

有人说:“爱就是相信自己,不放弃。”

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爱这个人,但有一次,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爱”的含义。

那天,我一个人在家,突然觉得肚子饿了,便去看望那些吃饱了的碗筷。

“妈,今天有没有菜啊?”我问。

“嗯。哦,没有,今天我要给你做一道菜给你。”

“嗯。”妈妈笑了笑,说:“不是这个菜,这个菜不能加。”我听了心想,这个菜是怎么来的呢?不过,我还是不放弃。因为妈妈对我说的话,我已经听了很多遍了,我终于听到了。

“哦,好了。”我对妈妈说。

“妈,你看。”妈妈说。

“哦。”我点点头。

我把我的菜拿给了妈妈。我看着这道菜,想起了妈妈。妈妈说过,做一件事情,只要认真,就一定能做好。妈妈,我爱这道菜。

我看着这道菜,想了很多很多。

在我们这个年龄的时候,妈妈给了我一个任务炒菜。

我先把锅洗干净,再拿出一个碗,把煤气灶打开,然后把锅放在煤气灶上,往锅里放些油,再把锅放在煤气灶上,就这样,我用着我的“大胃王”脾气,把煤气灶的火关上,然后放在煤气灶上,然后用锅铲翻炒,炒一会,就这样,把锅盖盖上。

“好了没有?”妈妈问。

“没有,我没有放弃。”我说。

“我还是没有放弃。”妈妈说。

“你自己来吧。”我说。

“嗯,不会有事我来帮你吧。”妈妈说。

“不用了,我自己来。”

我把锅盖上的火关掉,然后用锅铲炒了几下,接着就用铲子翻炒,过了一会儿之前,我又放了两大勺盐、半小勺子醋、一个鸡精,就把它端到了餐桌上。

“妈妈,快点,我有菜了。”“好了没有?我还要给你做。”我说。

“不用了。”妈妈说。

“我没有放弃。”我对妈妈说。

“妈妈,我已经长大了,不要让你操心了。”妈妈说。

我把妈妈拉到了餐桌边,妈妈看了看我。我把我自己煮的菜全部放到了锅里,然后,我把这道菜放到了餐桌上,然后,我就坐下吃起来了。这道菜我做了好多遍,但是妈妈说这道菜我吃的最多,我一直没有放弃,终于在最后一遍的时候我放了一勺饭,最后我吃了一碗。

我觉得做菜给我妈妈吃,我心里很开心,很高兴。

我的最爱700字9

从武垣古城走来,带着历史的烟云;从西汗的钩弋夫人走来,带着坚贞不屈的信念;从金元的刘完素走来,带着济世救人的丰碑;丛清朝的哈攀龙走来,带着尽忠报国的决心;从中国的裘皮之都走来,和着时代的节拍,这就是我的家乡—肃宁。

她虽然没有依山傍水的美景,也没有什么闻名遐迩的名胜古迹。但她却民风淳朴、物产丰富、人才辈出。

瞧,勤劳的农民伯伯又在地里干活呢。早上,随着一阵阵鸡鸣声就下地干活了;中午,载着汗水而归;晚上,映着皎洁的月光入眠。春夏秋冬,年年如此。裘皮之都肃宁盛产各种新款皮装,现在淳朴的肃宁人运用自己的聪明智慧以跻身于世界新潮服装创造者的行列,张开双臂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友人。

瞧,有“贡梨”之称的肃宁鸭梨、别具风味的广梨、两度鼎盛的肃宁桃、誉满市场的王武庄黄瓜以及令人垂涎欲滴的窝北香肠都是来自我家乡呢!要说那最好吃的,还数肃宁鸭梨和窝北香肠了。

肃宁鸭梨久负盛名,早在明朝就作为贡品每年向皇宫大量供应。肃宁鸭梨果大、美观、薄皮呈黄绿色,因近梗处有一似鸭头突起故名鸭梨。果肉白色,肉质脆而细嫩,汁多味甜,石细胞极少。鸭梨不但含有较高的糖分,还含有蛋白质、脂肪、果酸、矿物质、多种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具有滋补身体、止咳消炎、清新润肺、清喉降火等功效,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

而窝北香肠呢,它是以鲜姜、鲜团、鲜精瘦猪肉及各种调味料加八味中草药为原料绞馅,外用精选肠衣灌制而成,煮热后再抹香油熏烤就出锅了。吃一口,那味道沁人心脾;那口感鲜而不腻,回味悠长。怎么样?你也快来尝一尝吧!

瞧,肃宁也是人杰地灵的地方:刘完素是近代著名医学家,金元四大家之一。在医学理论上,强调火热致痛,善用凉药,是寒凉派的代表人物。弟子众多,史称“河真学派”。刘春霖是清末状元,被后人誉为“第一人中的最后一人”。此外,还有武科状元哈攀龙、口技杂技表演艺术大师”画眉张“张增利、河北省戏剧协会主席裴艳玲等。他们都是我们肃宁人的骄傲,我们这一代也要努力学习,争取成为新一代的骄傲!

我爱我的家乡,因为她用她那片宽广的心田滋润着万物,包容着我们,让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的最爱700字10

是谁,用那清新而濡湿的和风,轻轻柔抚我的衣襟。是谁,在我心如针扎,零离破碎时,送来它淡香的呢喃气息。是谁,在我无数次彷徨不前时,拨弄我的心弦,给予我灵魂的慰藉。是秋,没错,就是它。它静静地弹奏着彼岸夕阳下寂寞的笙箫,撷着深林几片别离的红叶,孤单地盘旋天际。亦或裁剪出晚霞遥映下,城市衰弱的剪影,烙下那抹永恒静谧的繁华。是秋,它用它独有的画笔,用沁心的氤氲勾勒出一幅幅意境,画入我对唯美的憧憬。

梦啊,一切宛如一场很长很长,久远而不愿醒来的梦。秋伴我走过人生十五年的岁月,来时那么悄然,仿佛忘却了光阴,蓦然如影随形。你幻化作田里那一簇簇金黄的稻香,轻轻吹起曼妙的风儿,牵着周遭的草木与你共舞,掀着一层,又一层的波涛,宣泄你无比欢愉的心情。你幻化作漫山遍野盛开的雏菊,将大地每一寸土地,都染上你高洁的气息。你亦幻化作果园里的累累硕果,让那些单调的枯枝平添几许生机,也让劳苦一年的果农喜笑颜开。

每当我看到你的魅影充满了整个天地,给万物妆点了万紫千红,给天地洒下点点欢欣,我本惆怅而脆弱的心,也被稍稍地滋润。我确乎我是多么爱你,你用你典雅的魔力,渐渐的,将我的心枷分化。可是秋啊,为何你来得如此欢愉,去得,却如此凄凄?

垂暮的你,化作山中纷纷扬扬的红叶,零碎在浮黄的昏景,风儿也堕落为萧瑟,纵横在林间,袭来阵阵锥心的寒意。每一片凋萎的残叶,都是你苦涩的眼泪,你如此留恋,而走得无能为力。

凄美的山野,斜透下一缕残阳的余光,远方的城市,还是临近的群山,都成了红色天空下,一抹抹不去的颓影,我独坐在其间,默默品味着,曲终人散的悲戚。

秋,你是我美丽的知音,我的痛,是与你茫然的别离。季节更替,当你悄然来后又悄然去时,总在我心深处,滴落几滴心酸与不舍,因为你的高洁,你的美丽,甚至于你离去时的那丝忧郁,都将我的灵魂洗涤。

现在,又是新的轮回,我开始在眼眶里涌起思念而喜悦的泪,你那年末夹杂浓郁忧伤的唯美,是我惟一的真实梦境。在你来前,我会一直孤单的,为你低声浅唱,地平线上那曲寂寞的笙箫……

我的最爱700字11

一起走过的日子,有你亦有我,亦有绚丽

——题记

两个星期前,妈妈陪我去参加软笔书法八级考试,依旧是那个熟悉的考场,熟悉的流程。同一考场的大多数是初次考级的小孩及陪同的家长。他们兴奋而又焦急,大人孩子无不手忙脚乱。而此时坐在教室一角的我,早已提笔闻着墨香静静书写。因为这样的与众不同,引起喧闹的大人孩子的注意,他们全部聚到我身边,默默观看。良久,称赞声起伏于耳畔。忽然,一个声音响起:“这孩子很喜欢书法吧!”一直不语的我听闻此声,抬头粲然一笑:“当然,我最爱书法了!”话音刚落,众人大笑。孩子们的眼中则放出一种别样的光彩。考级开始了,考场忽然安静下来,我看着那一个个认真书写的小小身影,仿佛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

是啊,书法相伴于我已有六年,自己是如此依恋而又深爱着它啊!清晰地记得我初到书法老师家的场景。妈妈带着年仅七岁的,与练字桌一般高的我到老师家。老师家中弥漫着浓郁而深沉的墨香,我浸润在墨香的房里观赏着那一幅幅挂在墙上的学生书法作品,它们风格迥异,有的笔法稚嫩,一看就是初学的;有的笔力遒劲,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纤细柔美……我怀着崇拜之心,轻轻地抚摸着这些作品,眼中透着渴望与坚定,心中升腾起一股信念——我一定要学好书法!

就这样,从最初的正楷的横撇竖捺到现在小楷的细致小巧,行书的行云流水,已过了6年时间,自己也从稚嫩孩童长成了半大少年,也变成了师弟妹们心中的榜样。当自己习惯地在“爱好”一栏首先填上书法时,我才发现,曾经的自己仅是为了变成高手而学习书法,但现在不仅是因为这样了,还因为着自己从心底里真的喜爱书法,所以才想学好它!

六年来,与书法相依相伴,看着对方彼此成长,我们像知己,像亲人,书法在我心中永远都留着一个位置。书法,我的最爱,想和你一直这么走下去。

我的最爱700字12

我坐在沙发上,母亲塞给我一个橙子:“吃个橙子吧!”

“不用了老妈,我不喜欢吃橙子。”盯着电视的我说道。

“吃一个吧,橙子很有营养。”母亲柔声道。

“不要,我不吃橙子。”

“可是橙子很好吃,很甜的,就吃这一个吧!”母亲坚持道。

“我真不吃!我不喜欢吃橙子好吧!”我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母亲。

母亲没有说什么,她慢慢地从我身边坐下,开始剥那个挂着一串晶莹水珠的橙子。“把嘴张开。”母亲道。我只好顺从地张开了嘴——跟小时候一样听话乖巧。母亲伸手把一瓣橙子往我嘴里送。那瓣橙子甜丝丝的',清凉夹着甜意好似化在了舌尖,饱满的饱满的果粒甚是多汁,竟是出乎意料的美味!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母亲笑着问我,两弯眉毛若新月一般,只是淡了些。岁月催人老,她瘦削的脸上生起了些许皱纹。

“还行吧!”我又伸手从母亲掌心取了一瓣。她的手黏糊糊的,但不难感觉到她的手上遍布了时间的刻痕。

“那就多吃点。”母亲依然笑着,缓缓说道。

突然想起前些天随意翻了翻母亲的旧相册。她年轻时很爱美,常是穿着一袭色彩艳丽的长裙,手上戴着精致玲珑的手镯,指上还有一枚夺目的戒指,双颊也是“淡妆浓抹总相宜”了。可现在坐在身旁的母亲朴素至极,穿着简单的T恤衫,舒适却单调的长裤,手上连手表也未看见。于是,我问母亲为何?

她莞尔一笑:“做家务时带那些东西容易磕坏啊,你见过有谁做家务还穿个裙子?”

“嗯,有道理。”

我靠在沙发上,外面的夜空赛似被浓墨泼染了般,几束灯火点缀了黑暗,客厅里挂在天花板上的吊灯的光很柔和,浅橙色的光洒满客厅,电视则闪动着五颜六色的画面。“家人闲坐,灯火可亲,人生大幸,莫过于此。”美好,必在于此间,愿时间,定格于此时。

“时间不早了,去洗澡吧。”

母亲,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700字13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是我三岁时会背的第一首唐诗。那一天,老爸来了兴致,说:“把《唐诗三百首》拿来!”我便飞快地拿了过来。爱上诗,就从此开始。

学会《咏鹅》,我很崇拜骆宾王,9岁能创作出如此有名的诗,流传千年。读孟浩然的《春晓》时,我经常做起“白日梦”,梦见自己也在春天里作诗吟唱,着实让我美了很久。

渐渐大了,我接触的诗越来越深,越来越长。语文课上诵读孟郊的《游子吟》,同学们见诗词变长了,就齐声“哀鸣”,唯独我满心欢喜,当别人在哀嚎时,我已经领会到其中的美妙了。

随着年级的增长,诗歌所学的内容也跟着变化,从四绝增至八律,老师怕我们再度“哀嚎”,只好叫我们背前四行。而此时,我的心却插上诗歌的翅膀,飞到了九天之上,逍遥自在,不仅很快会吟诵,而且仿佛自己与作者对话了。

从《咏鹅》到《游子吟》再到现在的《满江红》,诗歌的篇幅、情感、语言都有变化。《咏鹅》朗朗上口,简单易懂;《满江红》低沉雄壮,激励吾心。长期的语感积累让我感悟其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这句,让我读出了岳飞豪放中的凄凉。而岳飞的“只能胜,不能输”的精神,又让我感受到他的勇敢,为了国家,不顾生死,许多地方被他夺了回来,他又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他谦卑的品质,也是他必定要胜利的决心!

也许诗人在朝代繁荣时留下歌咏之词;也许诗人在岁月衰败时留下破落的无可奈何;也或者,诗中是不得圆满的人生,终得“人比黄花瘦”,又或者伤情离别时的“遍插茱萸少一人”、孤独落莫时的“千里共婵娟”……诗,是文字也是国画,陶冶着我的情操,带给我美的享受,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诗,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700字14

又是那熟悉的的冰凉触感,又是那熟悉的淅沥声音,雨,又下起来了。

我爱着雨,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但那种情感,却是不可割舍的。

我爱着雨,爱着任何形式的她。

淅沥小雨或瓢泼大雨,风平浪静或电闪雷鸣。默默的坐在窗边,捧一杯咖啡,感受着淡淡香气与热气,咖啡的苦涩与甜蜜,捕捉你在窗上留下的每一丝身影。点点灵动的水滴,如眼泪划过玻璃,不舍地掉落下去,碎成一片。

我爱着雨,便珍惜与她的每一次接触。

冰凉的触感,夹杂着一丝丝朝气。雨,就这样顽皮地落在我的手心。那一瞬的冰凉,给我带来多少欢喜!干脆扔掉雨伞,接受雨的洗礼。我看着雨,那细长的躯体,划过我垂下的发丝,一点一点将黑发浸湿,将我浸湿。眼前的镜片一点点的模糊,是雨?还是泪?

我爱着雨,同样爱着她带给我的每一个梦境。

那是梦中的薰衣草田,淅淅沥沥的小雨随着微风,飞入大片的薰衣草田。紫色的花海,微微摇摆。花丛中的女孩,身着紫色长裙,披一件白色短衣,撑一把白色小伞,好似薰衣草精灵。她微笑着看着我,使我不禁想要跑过去和她同在雨中嬉戏,但她是梦中的人物!我怎能接近?

江南古镇,水波四起,大滴大滴的雨点,跳入水里,泛起阵阵涟漪。青瓦白墙,如纸一样的脆弱,如莲花一样清秀俊美。小船划过,我却只能眼睁睁看它离去……

那无数的场景,出现在梦里,却又无奈离去。雨的魔法,将我看过的图片添几分真情,变成记忆。虽离去,但也曾欢喜。

雨,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你。是看你在我窗上留下水痕的那一刻起?还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你的冰凉开始?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迷恋上了你,喜欢你带来的忧伤,喜欢你带来的唯一记忆,喜欢你带来的点点滴滴……

雨,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700字15

阅读我所欲也,写作亦我所欲也,两者皆可得,超开心的耶!想优秀,就必须要付之于汗水。我就是想“优秀”而入了魔,阅读和写作成为我的日常,把写作当成了爱好。

写作看上去很难,有些人甚至会为此愁眉苦脸,你可能不相信,写作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以至于我与别人争着写抢着写,这多亏了一直教导我的老师,让我爱上了作文。其实,写作真的如老师所说的并不难,只要自己与其融为一体,那么不仅写作质量提升,连速度都会加快几倍。我是随灵感爆发而写作的,有时我绞尽脑汁地想作文题材,不知怎的,在梳头时也想着要写的内容,一有事就记在心里,有时记不住,直接写在手上,随时随地自己想到的好词好句也记了下来,生怕写了作文后忘记,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绝对是真理名言。

记得那次我与张某某谈论作文,我见她伸手要拿小组作文,连忙翻开作文执笔,如丰子恺的随笔漫画一样。我恰好记下了刚才的事,张某某见我奋笔疾书,便不再争夺我的最爱,叹了口气走了,我却陷入了文字的妙境,情愿被沦陷。

平时一无聊,我也写作。执笔时,仿佛在与一个朋友倾诉着自己每日的遭遇。有时仿佛进入一个白色的世界,用笔来装扮这个世界的色彩,随心所欲可以写生动的人物,让其在这个世界中生活,也可写景色,为这个世界增添一份亮丽。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次,写了两三篇作文的我,得意地走出教室。瞟见我组分数少的可怜,叹了叹气,抽出作文本,发现上面无比简陋,特地去买了些贴纸贴上,看到作文精美极致时才满意地笑了笑。打开作文,沉浸其中,笔间流淌着美妙。我写着写着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写到悲伤气氛时,眼睛也会蒙上雾气。每一篇作文都是我真情实感的流露,倾诉于文班字,心里也平静了许多,好不舒畅。

写作文充实了我的生活。我手写我心,它带给了我许多益处,以及别人无法体会的快乐,更是让我收获了老师的肯定,妈妈的欣喜,同学的赞赏,我已乐思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