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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秸秆禁烧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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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时代的农民,应当自觉做到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为建设生态、美丽、绿色、和谐的乡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本站网为大家提供秸秆禁烧工作计划,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秸秆禁烧工作计划

  2017秸秆禁烧工作计划【1】

为切实做好201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行为,确保景区内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秸秆焚烧零火点为目标,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辖区内高速公路的畅通,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市区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不因秸秆抛河引发水源污染事件。

  二、监控时段

201X年5月25日至7月10日。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督查巡查机构。经研究决定,景区成立6个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巡查组并明确责任人(见附件1),在禁烧监控时段内,分村(居)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巡查。督查巡查组由管委会相关领导任第一组长,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各督查巡查组实行第一组长领导下的组长负责制。

(二)开展禁烧督查巡查。在督查巡查时段内,各督查巡查组每天24小时(重点为8:30—24:00)组织人员上路巡查。发现焚烧火点或过火痕迹时,巡查人员应立即对发现火点的时间、具体位置(经纬度)、焚烧面积等做好记录和照相取证工作,填写《秸秆禁烧现场巡查情况表》(见附件2)。在做好自主督查巡查的基础上,做好举报火点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督促村(居)处置火点。对于督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在做好记录取证的同时,通知火点所在街道或场有关人员,要求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对于较大面积的'火情,在现场督促当地街场处置到位,同时严格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每日通报火点信息。实行火点信息每日零通报制度。每日将火点信息经各督查巡查组组长确认后,由联络员于每日17:00前反馈督查巡查情况。联系人:武霞,联系电话:85726650,手机:15051179060,传真:85726319。

(五)加强督查巡查值班。景区综禁办安排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24小时值班。接到火点举报信息在第一时间通报相关督查巡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六)严肃督查巡查纪律。各督查巡查组工作人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开通,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督查巡查人员不得擅自请假或离开巡查岗位。

  2017秸秆禁烧工作计划【2】

为确保我镇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屯溪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黎阳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丽权

副组长:汪晓伟 江 波 巴志强

成 员:汪团生 林天有 桂子文 胡志龙 吴志强

杨有进 王松存 王 斌 吴金发 张兰英

朱建军 范的春 黄有进 金菊红 李建军

饶勇军 郑卫国 姚金城 毕小汶 洪秋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由汪团生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9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

(夏季:4月20日至6月底;秋季: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162009)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

(夏季:7月10日前;秋季:11月1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由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饲料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六)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验收结果全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