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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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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2017控辍保学实施方案1】

控制中小学生辍学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明确职责,采取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我县“两基”工作成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将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加强“控辍保学”领导,成立兴安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每年3月、9月开展“控辍月”活动,确保完成市下达给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的目标任务。

四、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好依法控辍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厌学”等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教育部门对全县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

工商、公安、司法、文化、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的长效联动机制。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要加强对不满l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行为的监督检查。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要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加大控辍保学力度

1.县“两基”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全县“控辍保学”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要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 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总体水平。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切实将“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制落到实处。即县—乡镇—村一条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乡(镇)行政主要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相关制度。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干到村小组、村小组包干到户,确保流失的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入学。做到时间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4.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乡(镇)和村委干部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民政、共青团、妇联、工商、人事劳动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限期入学通知书》,给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行政处罚通知》,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经商、务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进行娱乐活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违法行为。

5.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鼓励社会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办好“孤儿爱心学校”,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落实教育部门责任,认真实施“控辍保学”工作

教育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转变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发挥教育部门的管理作用。

1.坚持“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教育部门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实行教育局班子成员包片、各股室负责人包点、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

2.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切实做好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对口衔接,农村初中结合农业科技发展特色及“绿色证书”培训,积极开设现代农业科技教育课程。

3.严格执行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小学、初中学籍制度,严把转出、转入、休学关,加强学籍管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月辍学报告制度。

(三)充分发挥学校“控辍保学” 的职能作用,积极实施管理控辍

1.各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 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家长是残疾人的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学生由监护人抚养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4.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5.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其就学问题。

6.组织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和争创“无辍校”、“无辍班”活动。每学期从开学第一日起的第一个月为“控辍保学活动月”,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劝返学生入学周”。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和创建“无辍班”和“无辍校”活动。要协助乡(镇)政府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以便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工作。

7.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中小学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

(四)开展“控辍月”系列活动,确保学额巩固

每年3月和9月为中小学“控辍月”,对辍学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劝返。教育部门要牵头认真组织好“控辍月”各项活动。一是制定“控辍月”活动方案,及时启动“控辍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启动控辍专项调研行动,深入了解掌握本辖区、学校控辍工作难点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行动,对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学校领导和教师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走访等形式进行家访,尽最大可能减少适龄儿童、少年失学。

六、考核办法

(一)对县教育局、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评检查。“控辍保学”工作绩效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中小学的控辍工作,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各村委(社区)的控辍工作目标,由各乡(镇)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总结推广控辍保学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定期在全县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乡(镇)和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乡(镇)和学校,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2017控辍保学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切实抓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将教育教学的行为统一到育人目标。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思路、分清职责;坚持以防为主、依法控辍、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工作目标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6〕177)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十三五”期间,全县适龄儿童全部按规定入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1%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成立贵德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四、任务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成立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再次掌握3—15周岁学生底数和入园、入校情况;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学校的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各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积极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通知书、辍学生报告、动员返校等制度,并于每年3、9月开展联合督查,对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期入学的发放催学通知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将依法控辍和行政控辍相结合,安排专人深入村社,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建立乡镇、村(社区)、村小组三级控辍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做好控辍保学与劝返流失学生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准确掌握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的摸排调查,儿童少年在适龄段(7-15周岁)发生意外死亡、迁入迁出以及户口空挂的要登记在册,并及时协调联系相关单位予以清理,形成真实可靠的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汇总数据;乡镇计生站要切实做好本辖区人口生育状况调查、登记工作,并将流动人口生育做好特殊登记。

2.县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由县教育督导室牵头抓总,督促检查各乡镇、部门、学校“双线”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完善学龄人口核查制度,建立学生学籍校长负责制。同时,依托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控辍保学预警和追踪机制。县教育局全力配合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搞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要科学制定中小学年度目标评估体系,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督导评估方案;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关爱“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稳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要多组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学生在学校生活中找回属于自己的自尊、自信,把学校办成的能吸引学生、留住学生的地方。发生学生流失情况时,要积极查明原因,深入开展返校动员,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县委宣传部:通过县电视台、《今日贵德》报刊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握控辍保学工作宣传舆论导向。

4.县财政局:负责优先安排全县教育发展所需各类经费,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会同教育部门有规划的逐步消除基础教育薄弱学校,促进各类学校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助学专项资金,用于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5.县人社局、市监局:负责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负责对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6.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儿童、少年的案件。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7.县司法局:负责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内容和计划,会同各乡镇、教育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8.县监察局:负责检查教育督导检查结果的社会公布、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和问责制度的运行情况等。对辍学率连续上升的乡镇以及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带来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给予责任追究。

9.县卫计局:负责做好儿童、少年的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预防工作。

10.县文体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11.县民政局:负责加强对流浪、留守儿童和少年的管理等工作。

12.县民宗局:重点针对我县少数民族学生出家为僧、入寺学经、年少成家、外出经商等民族习惯,大力开展以《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改变命运”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移风易俗,转变观念,自愿送孩子入校就读。

13.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相应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双线”四级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为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各乡镇要抽调专人,走村入户对3—15周岁的学龄人口进行全面核查,精确掌握情况,并对学前教育资源需求等方面提出合理性建议。

3.县教育督导室、教育局要会同各学校全面了解、掌握学生辍学情况。同时,要全力协助各乡镇做好辍学学生返校就读工作。

4.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拿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师队伍间差距。

5.各乡镇和公安、市监、人社部门于每年2月和8月底,要开展非法使用童工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对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现象的要及时从严查处。对不听劝告的工商户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制止学生因经商、做工而辍学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