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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乡镇封山育林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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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封山育林的措施,加快生态英山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2017乡镇封山育林工作实施方案

  2017乡镇封山育林工作实施方案【1】

为改善生态环境,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林地效益,建设生态文明,根据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县实行封山育林的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林木林地实施封山育林。现结合攸县"十一五"森林资源调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范围内的林木林地实施封山育林,使林地保有量保持在250万亩,森林保有量保持在2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加到6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森林生态功能和林业经济效益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二、主要任务

以"全面封山育林、建设美丽攸县"为主题,落实"封山育林、大力造林、严格护林"三大措施,使森林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林种树种结构得到优化,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

(一)封山育林。对全县山林以全封方式实施封山育林,期限为20年,即201X年4月1日到2033年3月31日。封育期内,禁止如下行为: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禁止砍柴;禁止幼林内放牧;禁止随意取土、葬坟、采石、采矿;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造林;禁止非法征占用林地;禁止烧木炭;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禁止移植活立木及猎捕野生动物;禁止破坏封山育林标志。

(二)大力造林。在封山育林的基础上,突出荒山造林、"三边"造林和庭院绿化,科学规划,适地适树,积极培育森林资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抓好荒山造林。按照"严禁山林抛荒"的原则,以项目为支撑,加大政策扶持,对各乡镇(街道)下达硬性造林绿化指标,计划每年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以上,争取在5年内全面消灭宜林荒山。鼓励和引导全社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股份制等模式推动造林绿化。对限期不造林或宜林荒山连续2年以上未造林的林地,将依法由集体通过林权流转统一组织造林。抓好"三边"造林。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安排部署城边、水边、路边造林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5年内完成国道、省道及风景名胜区、攸河、洣水两旁的造林绿化。抓好庭院绿化。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单位庭院绿化,每年人均完成义务植树5棵或绿化面积3平方米。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合理规划绿化面积,保证绿化率达到37%以上,各农户要搞好自身房前屋后绿化,积极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社区、园林式家庭和美丽村庄。

(三)严格护林。落实封育举措,不断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森林执法,切实巩固封山育林工作成效。严格林木采伐。封育期内,除楠竹外的所有林木不得砍伐。对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和县、乡、村三级道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林木实行禁伐。对过熟林更新性采伐、抚育性质的间伐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审批制度。严禁非法买卖"青山",禁止向各类矿山企业非法提供矿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处罚。严格林地保护。所有征占用林地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包括居民占用林地建房),将林地征占用审批作为国土使用审批的前置条件,做到先林地审核后国土审批。凡征占用林地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绿化办交纳绿化保证金,配套绿化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经验收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后退回保证金。严禁采挖和移植活立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采挖、移植、经营古树名木及野生植物,一经发现依法没收。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切实加强封山育林区域的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一经发现予以处罚或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木材市场管理。按照"合理布局、远离林区"的原则,规范木材市场,实行木材定点销售、统一管理,取缔所有的非法木材市场和非法经营加工点。加大对非法经营木材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依法打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农业工作的副职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农办、监察、审计、发改、财政、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农业、水利、规划、广电台、旅游、气象、煤炭、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要把封山育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的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班子,切实抓好本区域内封山育林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封山育林工作。

(二)加大宣传发动。要深刻认识封山育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网络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封育区设立永久性界桩和宣传牌,广泛张贴封山育林通告,并发至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落实管护责任。各乡镇(街道)要科学界定封山育林面积及四至界线,结合实际制定封山育林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封山育林工作责任状,每个村要制定护林公约和村规民约。每个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专业森防队伍,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查、病虫害防治和营林管护工作,做到有标志牌、有村规民约、有护林员、有档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护网络。同时,要认真处理因实施封山育林而产生的各种遗留问题,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秩序稳定。要加大封山育林资金投入。县财政要科学编制封山育林年度专项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封山育林和造林奖励,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封山育林工作。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严厉打击毁林犯罪行为。同时,要优化执法环境,执法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活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全县的封山育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个季度通报一次,半年述评一次,检查结果列入各乡镇(街道)绩酬挂钩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严重失职的单位,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保证封山育林工作落到实处。

  2017乡镇封山育林工作实施方案【2】

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设生态蕉溪目标。为此,各村各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封山育林、荒山造林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把封山育林、荒山造林作为事关全乡的大事来对待,进一步加快封山育林、荒山造林步伐,促进全乡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蕉溪、绿色蕉溪为目标,以提高森林覆盖率为抓手,加快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完善各项林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以封为主,封、造、管并重”的原则,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强化管理,推进封山育林进程,加快全乡封山育林步伐。

  二、封山育林的范围、期限及方式

(一)范围:全乡6个行政村、村级林场,面积约9万亩山林,涉及农村居民2.8万人。

全乡山丘毛柴和楠竹不在此封山育林范围之内。

(二)封山育林期限

本届乡党委、政府暂定封山育林时限三年,即从201X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

(三)封山育林方法及封育类型

1.省道、县道以及主要乡、村道两侧的可视范围集水区地段(或第一山脊)山林和列入国家投资封山育林项目区内的山林实行全封山;

2.对已经拍卖承包给个体的原有集体林场在承包期内实行半封山;

3.对于新造的幼林地(含未成林造林地),实行全面封山育林;

4.楠竹不纳入封禁范围,但砍伐楠竹必须申请审批后按要求砍伐,对于未进行抚育的楠竹,一律不得批伐。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