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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三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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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雨季期间煤矿水害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雨季三防工作方案

  【2017雨季三防工作方案1】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旗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1号),确保全旗煤矿安全度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成立旗煤矿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折海军

副组长:赵耀中、姜峰

成 员:胡鹏瑞、李向兵、温杰、贾伟、张晓东、李志民、任辉伟、达布拉干、高川、谢鳞、罗虎成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煤矿雨季三防工作。

二、总体要求

各煤矿企业依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雨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煤矿将本煤矿雨季三防方案报送旗煤炭局备案。

三、汛前排查

要在汛期到来前,对全旗煤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水害隐患排查工作,重点为:

(一)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配件充足,并进行联合试运转,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三)要对水仓、水沟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挖,保证有效容积。

(四)要对工业广场防洪以及矿周边场所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五)要对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监控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对主变压器、井下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进行预防性检测,对供电系统机电保护等进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

(六)配齐泵房、变配电所、防汛物资等重要场所的值班人员,落实值班责任,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采空区容易积水区域、上覆岩层承压水危险区域。

四、监督执行

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在汛期要不间断、经常性的开展检查活动,严格检查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煤矿对排查确认各类水害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在雨季未严格落实水害防治措施,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煤矿一律停产(建)整顿。

五、应急管理

各煤矿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遇到暴雨极端天气必须做到停产撤人。煤矿须在每次降暴雨时派专业人员做好水文变化情况及地面有塌陷现象观测,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建立健全雨季“三防”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汛期前进行演习。

  【2017雨季三防工作方案2】

今年我市汛期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影响,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和建设,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超前安排部署

各省属煤矿、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市直煤矿要充分认识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煤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组织领导,调度值班和井上井下水情水害的排查工作,牢固树立超前预防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早谋划,早准备,超前安排部署。各部门和煤矿都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确保煤矿安全渡汛。

二、突出防治重点,全面排查治理

(一)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查清矿区及附近地表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矿区范围内老窑、采空区等易积水区域的积水量和水压等,确定探水警戒线,特别是整合技改矿井,必须将被整合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和巷道布置情况准确绘制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对井下水泵、管路、输电线路等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加强大巷、石门、主要倾斜巷道的维护,水沟、水仓的清理,以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并对井下排水系统进行一次汛期前的应急演练。对排水系统不完善的,立即进行停产停建。

(三)认真做好防雷电工作,完善防雷接地设施,包括入井电缆、管线、轨道和皮带架的防雷接地以及入井轨道的绝缘道夹板;加强对矿井供电线路的巡查检查工作,对影响供电线路安全的林木,要进行修剪或砍伐,杆塔拉线要检修到位,加强对杆塔周围滑坡地带的观测,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的正常供电;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等必须灵敏、可靠,防止雷电击坏各种设施,工作人员对变电所的各项操作一定要规范并配戴必要的防护工具。

(四)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煤矿,井口、工业广场要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加强对原煤堆和矸石山的挡防和管理工作,疏通水沟,修筑防洪沟,防止暴雨、洪水将煤堆冲失及矸石山出现滑坡。

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求,及时彻底地整改并消除隐患。

三、强化应急措施,加大监控力度

(一)认真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各地必须把雨季“三防”作为防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结合我市煤矿雨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修订有针对性的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雨季“三防”领导机构、工程治理计划、检测试验计划、抢险队伍建制、应急抢险预案、抢险物资储备、领导值班计划、通讯联络方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抓好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发挥预案的作用。

(二)强化雨季“三防”应急管理工作

各煤矿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要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凡属下列险情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先撤离人员,再分析原因:一是大雨期间,地处沿河、水库或低洼地带的;二是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的;三是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有异常情况的;四是有其它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加大对煤矿安全监管检查力度

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搞好雨季“三防”工作的监管和检查,重点检查雨季“三防”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水情水害分析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调度值班情况等。在汛期期间,要坚持检查不断线,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活动。市煤炭局将对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较多的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受地表水威胁严重的;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井下防水闸门、挡水墙等防治水工程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有问题的,以及有其它重大水害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矿井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四、做好应急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雨季三防”的调度值班和领导值班制度,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遇有险情,能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响应、果断决策,有效应对。

(二)各省属煤矿、县区煤炭管理部门、车煤集团、贯屯煤矿将雨季“三防”值班名单、联系电话,于6月12日前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