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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证明申请表 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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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证明申请表 证明书

税务证明申请表
税务证明申请表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境内
支付人支付方名称 联系人
支付方地址 联系电话
税务
代码(国税) 付汇银行
(地税) 付汇账号
境外
收款人收款方名称
收款方地址
收汇银行 收汇账号
国家或地区 境内外机构
是否关联
合同或协议名称 合同号码
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 币种
已支付金额 币种
本次支付项目 预计付汇日期
本次付汇金额 币种
本次付汇折合人民币金额 汇率
合同执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付汇金额涉税情况已缴纳营业税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税所得率
免予征税□不予征税□
申请人
声明我谨在此声明:以上呈报事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和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意见:
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税务代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和税务机关管理码(地税)。
2、境外机构或个人“收款方名称”和“地址”应注明外文全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
3、“境内外机构是否关联”项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述条件填写。
4、“本次支付项目”按照合同列明的项目名称填写。
5、支付项目如涉及应税事项,“本次付汇金额”应为含税金额。
6、“汇率”填写申请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如已缴纳税款的,填写计算税款时的汇率。
7、“本次付汇金额涉税情况”只填写已缴纳税款情况。
8、本申请表在向国税局主管机关和地地税局主管机关申请出具《税务证明》时分别提交一份。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主管退税机关。
一张报关单有多笔数据的,按笔开具多份
填表说明:
原报关单号:退运货物原出口报关单号码
报关日期:报关单出口日期
核销单号:核销单号码
出口发票号:出口发票号码
商品代码:标准商品代码
商品名称:名称可为商品码库中的商品
出口数量:原报关单出口数量
出口美元离岸价:原报关单出口美元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原财务上做销售所用的外汇人民币牌价。
计税金额:外贸企业填写原出口货物进项金额,实行免抵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填。
已退税额—增值税:外贸企业填原出口货物已退增值税
已退税额—消费税:外贸企业填原出口货物已退消费税
退货数量:本次退货数量
退货计税金额:外贸企业填写原出口货物进项金额×本次退货数量/出口数量
应调整免抵退税额:生产企业填出口美元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本次退货数量/出口数量
应退回已退税款—增值税:外贸企业填写退货计税金额×原退税率×本次退货数量/出口数量
应退回已退税款—消费税:原已退消费税×本次退货数量/出口数量
缴款书号码:补缴税款入库缴款书号码
入库日期:补缴税款入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