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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初一状物作文汇编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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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状物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初一状物作文汇编九篇

初一状物作文 篇1

二姨家有一只强壮,凶猛,霸道的大公鸡,它经常去我家觅食。

一天早上,它又来了。我去厕所,它的眼睛立刻恶狠狠地盯着我,(因为此前我到二姨家去,它把我当成了小偷)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向前走。我走一步,它就走一步,我发觉到了它将要对我实施攻击。我立刻抽了两根棉花柴,霍霍地比划起来,它开始后退,渐渐地离我远了,我看准时机,把棉花柴一扔,溜之大吉。

大公鸡自从跟我交锋之后,便和我结下了仇恨,并且念念不忘,一有机会就寻机报复。

有一次,大公鸡趁我上厕所的时间,封锁了我的退路,想把我困在那里。从前这招还管用,可现在不灵了。我立刻拿起长期准备在厕所门口的棉花柴,“呵!呵!——”地吓唬它。开始它慢慢向后退,我步步紧跟,它一看我的招式不过如此,便凛然立住,我往哪它就往哪,跟我拉起了持久战。

这可把我急坏了,我就用棉花柴使劲往地上抽,一步步地接近它的爪子。我每抽一下,棉花柴的枝子就碎掉一些,它见我的气势觉得不妙,只得让步。我步步谨慎,怕它突然攻击我,离门口近时,我把棉花柴使劲朝它扔去,迅速闪进屋内。

每次开战,它都首先取得优势,我略施小计就瓦解了它的优势,这就叫做“反败为胜”。

有些时日没见到那只与我为敌的恶霸公鸡了,我很纳闷。

下午,它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高兴的问妈妈,它去哪了?妈妈说:“几周前,二姨夫用它的鸡冠血做药引给人治病,它的冠子都黑了,所以把它关在笼子里调养身体了,才把它放出来。”没想到这只恶霸公鸡对人有这么大的用处呢,虽然它处处与我为敌,但我还是对它肃然起敬:为了给人治病,大公鸡吃了那么多苦!

我禁不住对大公鸡竖起大拇指说:“恶霸公鸡,你真了不起!”

初一状物作文 篇2

水仙开花了,朵朵高雅,枝枝俊美,宛如一为仙子,婀娜多姿,妩媚动人。

水仙花瓣的颜色,也是那样的美丽动人。如果说,白莲的颜色像少女的皮肤一样;如果说玉兰像无瑕的白玉一般:如果说白月季的颜色好似月下白雪:如果说白玫瑰的颜色如同杯中的牛奶。那么,我在也不愿煞费心机地找跟蹊跷的比喻来描写水仙了,只因为她的颜色,比少女的皮肤更纯洁,比白玉更动人,比白雪更清新,比牛奶更细腻,她集各种洁白与一身,每一瓣,都是那样的纤尘不染,每一瓣,都散发出一缕缕醉人的幽香,她虽是那浅黄色花心的陪衬者,可我认为,她比花心更美,美得清纯,美得素雅,美得古典,美得精致。

当然,水仙花瓣的美丽,也是需要有个陪衬者的。而那个默默无闻的陪衬者就是花下那青葱碧绿的花枝。花枝在水的培养下,显得清妙动人,我没有办法去形容那亭亭玉立的姿态,我只能说她袅娜多姿,高贵迷离。

我喜爱水仙,不仅因为她的美丽,还因为她开放在寒冷的冬季,和傲立与霜雪之中的梅花一样,,不畏严寒。

水仙,高贵的仙子,她的花,又悄悄的开了……

初一状物作文 篇3

回忆中总会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在那一丝忧伤中总会有那么一抹快乐的光芒,当然,我也永远忘不了忘不了它……

放假了,我乘坐一辆汽车,来到了外婆家。进了外婆家的门,我突然看见了一只小狗,听外婆说,它叫作丢丢。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小狗,棕色的眼珠滴溜溜的转着,一条小尾巴上下翻动着,我已经门,它就飞快的跑了过来嗅嗅这,闻闻那,还不时的“汪,汪”的叫着,好像在说:“咦,你是谁呀?我怎么从没见过你呢?”

这时,它好像看见了什么东西,又跑向了沙发的方向,只见他轻轻一跃,便跳上了茶几,我走近一看,哦!yu原来是一只耀武扬威的苍蝇啊!它后腿一蹬,三下五除二就把苍蝇消灭了,在这之后,我常与他玩耍,于是,我们就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一边陪他玩一边听外婆将他的来历:“丢丢本来是一只流浪狗,外婆我呀去买菜,不知怎的这小狗啊总跟着我,外婆也是好心,于是就收留了它。”

玩闹,好像真的会忘记时间,不一会,我也该回家了,临行离别,丢丢很舍不得我,车开出很远它还追着,直到看不见我……

从那以后,丢丢就被送到别人家去了,每次去外婆家,都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而我依旧想它,不知他还记得我吗?不知她过得好吗?又或者,他现在在干什么呢?不知……

记忆深处,总会有那么一抹永远忘不了的……

初一状物作文 篇4

每当我走在那条小路上,我都会不断的观察着他们,和它们的一点一滴的变化……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那还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小路旁边有许多的蒲公英,每当蒲公英散播种子的时候,那一朵朵的蒲公英花就像一把把降落伞似的从天而降。一会儿落在了我单一色的衣服上,像给我单调的衣服上添一点色彩;一会儿落在了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像给坚硬的小路上铺一层柔软的垫子;一会儿又落在了青绿的草丛边,像给草丛上点缀着一朵朵白色的花。走在这条小路上,会使人的心情变得格外舒畅,欢愉。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已经变成了一条宽敞的马路,马路旁边人们种上了一种会变色的添色木芙蓉。早晨初开的时候是白色的,中午变成了淡红色,下午变成了深红色,一日三变,愈开愈美丽。我每天骑着自行车在这条开满添色木芙蓉的马路上,做着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事。

现在我已经上初中了,而当初的那条宽敞的马路,现如今已经变成了一条柏油公路,人们在公路旁种上了笔直的白杨树,在白杨树下人们建立了秋风亭(又名乘凉亭),一到夏季的傍晚,人们就在秋风亭中乘凉,好不痛快人也。

随着时代日新月异的变化和科技无穷无尽的发展,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上学的路就会变成了一条笔直的高速公路。愿祖国的建设蒸蒸日上,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初一状物作文 篇5

一尘不染的玻璃罩中的瓷瓶被灯光照的闪闪发亮,明亮宽广的走廊上人们来来往往走的非常有绪,走廊两旁摆着大小不一的瓷瓶显示出了大城市中特有的华丽。

随着人流的走动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只做工精致,瓶面上带有一株兰花的.瓷瓶上。

我看了看它的简介,知道了他叫做兰花瓷,只见这只瓷瓶的颈细而长,口圆而大,让人一见就喜欢上它。

瓷瓶面上带的兰花是用淡淡的青色与紫色渲染出来的,远处乍一看,仿佛这株兰花正藏在层层云雾,近处一看,仿佛这株兰花正在微风中左右舞动。这种奇特的现象是在别的瓷瓶上没有的。

你离近这只兰花瓷瓶用鼻子闻一闻,仿佛散发出阵阵清香,里远后后再轻轻一嗅,还是能闻到它身上散发出的那种独特的清香。

这只瓷瓶上还带有一只小巧玲珑的小鸟。你瞧,它那对乌黑发亮的小眼睛,五彩缤纷的羽毛,还有高傲倔强的样子更加突出了它的高雅。

虽然我在他面前只停留了短短的几分钟但他却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初一状物作文 篇6

一说起杨梅令人想起的第一个念头便是酸,看来杨梅已经和酸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每年的五六月份,杨梅开始成熟。一粒粒,一串串,挂在树上,或红或,或绿,或大,或圆。红的犹如剔透的宝石;绿的好像一片叶子,不细看很难发现。这时,我总爱到树下,把掉落的杨梅一网打尽,不管是红的还是绿的,通通装进袋子里。

把杨梅身上的沙土洗净后你会发现:这些杨梅中有大的,有小的,有鲜红的,还有乌黑的。黑,但不是真的黑,只是太红了。每一颗都泛着太阳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拿起一颗细看,它那圆圆的身子上布满了细细的圆刺,这就是它的果肉。看着,看着,就会忍不住放进嘴里,轻轻地一嚼,鲜甜的汁液带着一丝丝酸味流到了嘴里每一个角落。连壳都来不及吐,就急忙把下一颗塞进嘴里。不知不觉连牙都酸软了。

我特别喜欢吃杨梅的那种酸味。

杨梅无论是红的还是黑的,都带着一种酸味。那是杨梅的本味,如果杨梅失去了酸味,那就会失去它原本的价值。正因如此杨梅才会一直不忘自己的本味。我喜欢吃它的酸是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体会到:人也应如此,不管时代怎么变,不管地位有多高,都应在繁华的世界里坚守自己的本味,坚守一颗初心。

我爱故乡的杨梅,特别爱吃它的酸味。

初一状物作文 篇7

我家有一只小猫咪,它活泼可爱,体态优美,毛色鲜艳,和我很投缘,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即可爱又高贵的名字“猫小咪”。

猫小咪是我在姥姥家带回家的。它毛茸茸的,身上的毛特别光滑,而且肥肥的,像一个小绒球,无论谁看到都想抱一抱,捏一捏。喵小咪的眼睛总是水汪汪的,看起来非常淘气。它的瞳仁还会变,早晨,眼睛闪闪发亮,炯炯有神,中午,就没了神气,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晚上,它的眼睛像绿灯泡似的,警惕的看着四方。猫小咪的脚上有一块软软的小肉垫,大脚趾上还有一块大肉垫,这样帮助了它走起来没有一点声音。它的耳朵是三角形的,高高竖起,一有什么声音,它第一个听见。毛茸茸的身上长着细细长长的尾巴,在高处跳下来完全没问题。猫小咪很爱干净,早上起来后总是先给自己“洗个澡”,它的舌头舔一舔这儿,舔一舔那儿,一会就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猫小咪方便前,总是挖个坑,方便到坑里面,然后埋上,不让人看见。听完它的这么多优点,是不是觉得它很乖呢?千万不要被这些迷惑哟。猫小咪还有一个天大的缺点,那就是馋!它很爱吃腥食,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我把剩鱼喂了它,它居然三顿不吃素食了,再等我给它鱼吃。于是猫小咪又名副其实的得到了一个外号“馋小咪”。

我爱我家的猫小咪,是它陪伴着我成长,是我的心灵之友。

初一状物作文 篇8

每一只蝴蝶,都是花的灵魂,回来,是为了寻找它自己。

远处,一只蝴蝶,扇动着鲜艳的翅膀,一闪,又一闪,宛如黄昏中的一团残艳,越来越模糊。

我用惊异的目光注视着这小小的东西,冷冷地说:“真是不知死活,下雨还飞出来干什么?”一阵寒风袭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而它,则像将熄的烛苗,颤动着,挣扎着,终于,凝然不动了。

我惊谔地注视着它,良久,才移开目光。蓦然发现一朵不知名的小花,将残了,就在它身边,安恬,冷漠,肃穆,苍凉。又是一阵寒风,它和它,一起颤动,一闪,又一闪,竟使我生出莫名的感动。花瓣,已没有昔日的光彩,变得苍白暗淡。我凝视着这凄美的一幕,久久不能释怀。一阵寒风又起,一片花瓣,或许为它的执着所感动,在秋风的鼓舞下,盘旋着扑到蝴蝶身边,在周围凝固的气氛中,仿佛是在跳舞。

或许,是感动,或许,是善良的天性,我把它和花瓣一起埋葬了,为的是让它和它化在一起,去园它永恒的恋美之梦。

眼前,仿佛又出现那夺目的一闪,一闪……

初一状物作文 篇9

自然界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存在方式,自然界的芸芸生灵都有自己的生活方法、生活规律。不仅动物界如此稀奇古怪,植物界亦然,诸如仙人掌生于干旱地区叶成针状,芙蓉花生于水中叶长蒲形等等。世界如此纷呈,蚕一生四变卵、虫、蛹、蛾也就不足为怪了。

小时候怕虫子,怕蚯蚓,怕蚰蜒,怕甲虫,最怕的当然是豆虫和蚕的幼虫了。残虫瞪着两只菜籽大的小眼睛,蠕动着那人见人怕的,软绵绵的肥硕躯体,往往令我畏而远之。而当它发现我这副怕她的模样时,便趾高气昂,载蠕载袅地从我面前爬过。所以我一向对之深恶而痛绝。

我的态度的转变是上了初中以后。

初一我和姐姐养过一次蚕。

随着桑叶沙沙地响,蚕虫悄悄地长大了,吃了几十天桑叶的它,脸上洋溢的永远是满足,两只小眼睛看起来那么深邃,仿佛在审视、思考自己充满哲理的一生。

蚕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蚕要“上山“了,大家等着蚕”作茧自缚“的那一刻,想象着蚕闭着眼睛摇着头吐丝的模样。可是那一天我和姐姐强打精神乃至夜十一点,蚕也没有吐丝。等疲倦的我们睡了一晚再去看时,不由得目瞪口呆:蚕不见了,在墙角的麦秆堆上,零零落落地挂着几个白的、黄的茧子,我们明白,明白每个茧子里藏着一个生命。于是我们就等待,等待那个破茧而出的生命。

终于,一个个小东西咬破茧子钻出来了,但不是蛾,而是一只只硕大的苍蝇。原来狡猾的苍蝇趁灿做茧之时,将自己的卵产了进去。蝇卵孵出后将蚕蛹变成了自己强身健骨的补品,吃掉了蚕蛹。

我和姐姐都潸然泪下。

我的心弦被拨动了,我感到了蚕的生命中埋伏着的凶险,我意识到了蚕的生命的艰辛。不由对它暗生敬意。

农民生活的艰辛我是深知的。后来读了矛盾的农村三部曲之一的《春蚕》,知道了小小的蚕虫竟是贫苦蚕农的生活支柱,对他更是敬意暗生。

再往后学到李商隐的作品,对李商隐的“春蚕到死丝方尽”句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将我以前对蚕的偏狭之见涤荡殆尽。是的,何必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