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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财政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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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财政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6财政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2016财政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1】

在县政府办、县委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6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整改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马云华同志为组长,以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澄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确定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办公室还负责单位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结合本单位实际,局务会研究制定了《澄江县财政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澄财发[2015]3号),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12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保密审查流程,定期报送保密审查月度报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融合,防止工作脱节。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严格落实目标任务分解,着力解决“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交流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截止12月15日,今年内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共154条,财政预决算公示共7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公示共3条。

(一)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我县先后制定了《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关于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澄江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澄江县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6年,我县70家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涉密单位除外)在收到县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基层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说明等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将功能支出分类全部细化至“项”级科目,公开率达100%,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市级下达我县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因存在资金整合,整合资金未到,项目未实施,待整合资金到位、项目开始实施,财政将及时拨付资金,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二)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本单位涉及的农开项目:2015年澄江县石门水库灌区土地治理项目,在招投标、项目前期、项目中期以及项目竣工都及时做出了公示;2016年玉溪市澄江县左所水库灌区北片区、南片区土地治理项目的前期方案也及时公示。

农综项目: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的批复也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对本单位工作的认识与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学习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虽有增加,但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管理不到位。抓措施落实不力,未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责任心不强,工作中有应付心态,未从根本上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抓工作执行的力度不够。

四是技术管理人员不足。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繁杂,而本单位现仅有维护人员一人,而且是兼职,常常顾此失彼,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五、改进措施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一是注重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二是强化审核程序。着力建立和完善公开内容、年度预决算报告等信息更新维护的审查流程,建立审核台帐,明确责任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推动我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6财政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2】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市财政地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地税局认真落实市委政府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1月底,在门户网站上将涉及财政税收的各项政策法规、国家大政方针、财政地税工作动向以及办税流程事项都进行了公开。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356条,其中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 345条。

1、按时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今年4月,在市人代会上进行上会审议的60个部门(包括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分别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并确保在10月底公开决算情况。三是督促指导县 (市、区)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都已开展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6年,市级将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上会接受审查及向社会公开的范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同时,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加大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督促指导县(市、区)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2、按时公开部门和县市区年度部门决算。今年10月召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全面部署2013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15年10月24日前各部门上报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及表格,10月28日市局各归口业务处室审核,各部门于10月31日统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至11月10日,试点的61家部门已全部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2015年台州市所有县(市、区)都已完成了2013年度的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市本级61部门共183家单位、椒江区43家单位、黄岩区除乡镇外所有195家预算单位、路桥区所有预算单位共193家单位、温岭市83部门共234家单位、玉环县82家单位、临海市140家单位、仙居县7家单位、天台县110家单位、三门县71家单位。

市本级、路桥区、温岭市、临海市、天台县、三门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项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分别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其中温岭市项目支出披露到具体项目名称);椒江区、黄岩区、玉环县、仙居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

部门决算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限。大部分县市区没有将全部预算单位的决算进行公开;部分县市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二是帐表一致性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目前公开中遇到的最大也是最主要的问题,虽然一再要求单位按真实的会计报表做部门决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今后各县市区各单位将进一步公开决算数据,进一步增加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形式。

3、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按规定执行了集中采购,采购组织程序公开透明、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16年将继续细化公开事项,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4、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公开,2016年将继续推行此项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公开事项。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改革、推进财税网上办公进程,促进财政地税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适应形势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