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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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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为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场所,完善办公条件。同时,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对各成员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处长(主任)负责制,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免于公开信息进行清理、收集和保密审查,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为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我们采取集中授课、定期培训、交流座谈等形式,加强了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2016年,我局分别邀请了省财政厅、市委、工信委有关专家领导,采取专题讲座的方式,就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安全培训、昆明市电子政务网络应用、政务信息发布,政务微博开通及应对等进行讲解。通过培训,全局职工进一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增强自觉公开的意识,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我局以“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专页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将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报刊、新闻发布会、印发资料、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事务,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在办公楼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介绍局机关职能职责、办事项目、公示内容及监督规定,组织编印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须知》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公布,便于相对人和公众查询。

2016年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制度。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检查制度,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措施,对发布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处(室),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有效规范和推动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了《昆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立审查机构,明确审查职责,由专人负责审查工作的实施,责任到人。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序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防止在信息公开中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业务绩效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同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政务公开督查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三个政府网站发布,包括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财政局窗口、昆明市会计监督管理局网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党建工作、财经信息、财政数据、会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动态及服务指南等信息内容。

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307条(篇),其中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434条,在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846条,在昆明市会计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27条。主要涉及昆明市地方财政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管理法规,会计从业资格及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信息。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51条(政府采购公告)。

2016年我局对“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重新构架新站点和数据库,并对原有数据进行迁移。3月1日网站改版基本完成,开始进行功能测试,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在功能测试期间,对老网站的信息只作了少量迁移(200条),正式上线运行后更新的信息有646条。

为服务广大会计人员和用人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局子网站设置了会计类考试分数查询和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栏目(窗口),查询昆明市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2016年,先后4次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会计技术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分数公布在网站指定栏目,供参加各类考试人员随时查询。

(二)市本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公开了《昆明市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自2009年开始,上年的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都通过网站进行发布)、《昆明市市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昆明市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昆明市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及《昆明市本级201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2016年6月我局出台了《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成立昆明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局财政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科研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规范了财政新闻宣传组织机构、财政新闻宣传报道内容、财政新闻宣传主要形式和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程序,并将财政新闻宣传报道列入局年度目标考核。

昆明市财政局重大事项决定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预算编制方面:每年度10月份,市财政均召开年度预算编制座谈会,邀请市级各一级预算单位参加座谈,征求年度预算编制相关意见;二是拟定财政报告方面:每年度财政均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对拟定的财政报告进行预审,对报告相关内容征求意见。

四、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查程序规范严格,2016年,局法制处共参与局信息公开事项审查86次,对于个别信息公开事项提出了相应的合法性、合规性的意见。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1.《昆明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法制处。同时在局外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中,明确了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受理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时限等内容,由局法制处专人负责办理。还开设了“公众邮箱”,及时与公众互动交流。

2.2016年,市级财政收到公司、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共4份,要求依法分别公开昆明市财政局的信息公开制度、作息公开工作机构、涉及财政收入收费等事项。收到申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由法制处牵头,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对于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完全的答复,并及时回复了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我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法制处,加挂“昆明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牌,设行政复议联络员一人,为法制处处长,统一对外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行政复议的答复、调解、和解事宜,局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对简易案件先行调解,提供行政复议咨询,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职责。答复意见会签相关处室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重大事项的答复意见需报局长审批。

从2013年至今,我局没有受理过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投诉举报事项。

2.行政应诉依法依规。针对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二审,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制度,收集相关证据、钻研法律法规、准备庭审问题、调查事实真相,充分准备应诉,认真对待庭审,做好沟通说明,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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