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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不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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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不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6不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报告

  【2016不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报告1】

根据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16】26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我局坚持实事求是,即查即改,边查边纠,着力突出政策执行、优化服务、办事效率和工作作风四个方面,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中,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部署,并在全系统上下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着力排查出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查找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亟待解决或加强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及机关各科室结合实际,深入查找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在加强行业自律、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了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精细组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16】26号文件),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对照《方案》列举的治理内容(三方面的问题17项),认真查找和纠正本系统存在的“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机关形象和工作效率等问题,努力达到提升能力、提高效率、提升形象的目的。

(二)宣传发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及县委的相关规定,重点学习党中央提出反四风方面的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全系统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个个明白。

(三)突出重点。一是突出治庸,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淡薄,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漂浮;工作无长远目标,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工作漫不经心,失职渎职,给工作和事业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行为。二是突出治懒,查找和整治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想做;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突出治散,查找和整治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正常上班以及工作时间用电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网上购物等行为。

(四)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监管和管理方面,我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及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股所级以上的人员分别作出了拒收受红包的承诺书,局党组还专门针对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家属发出了《廉政倡议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一)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干部职工职责分工,做到按时上下班、外出办事告知、有事请假。对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旷工等行为做出了规定,严肃了工作纪律,使机关内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根据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自己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强化监督。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明察暗访,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对申请许可企业(人)进行走访,是否有人为的设置障碍;对案件查办采取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是否有不文明执法、不公正执法等情况。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对照治理内容再细查;

二是在学习宣传上再加强;

三是对存在问题再整改;

四是对不适应的制度再完善;

五是在监督管理方面再加力。

  【2016不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报告2】

按照县委办《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叙委办发〔2016〕26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叙质监﹝2016﹞36号),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组织保障有力。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6月20日我局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了县委办发《关于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叙委办发﹝2016﹞26号)的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了各项整治重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履职、尽责、服务、奉献”专题讨论会,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整治重点,我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全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经查,我局存在问题有:

(一)理论业务学习不深入,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在处理知识面专和广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二是在处理知识实用性和系统性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学习内容上存在实用主义的态度,业务书籍看得多一些,与自己工作相关、用得上的学得多一些,相关不紧密或目前不要用的学得少一些,存在先用先学、急用急学、不用缓学的现象。三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仍然不够。在实际工作当中仍然存在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不很多的情况,理论和实践仍然结合不够紧密,学用脱节,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工作执行力差。工作缺乏统筹安排,不能主动谋划,存在等上级或领导安排部署现象,被动工作,忙于应付,执行力差。特别是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工作重心未及时做好调整,在结合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未找准切入点,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表现在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提供服务做得还不够,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没有真正做到想企业、群众之所想,急企业、群众之所急,帮企业、群众之所需。

(四)不思进取,缺乏创新意识。部分干部职工安于现状,开拓精神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成效不突出、亮点不多。表现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和办事情,工作的原则性有余,灵活性不够。特别是大胆探索创新思维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路不宽,存有求稳怕乱、被动应付现象,缺乏知难而进的胆识和勇气。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督查不到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跟踪督查不到位的情况;在制度执行中,存在执行不力,责任追究不及时、不过硬情况,有强调个人原因,没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股室外出时去向告知不明确;公车使用时有时未按派车规定填写派车单;督查督办不及时,致使工作落实不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问题

针对自查发现问题,我局立即落实整改,由领导班子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均按要求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逐一分析解决,一项一项整改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局纪检组、办公室加强督查,采取明查暗访形式跟踪调查,建立问题排查登记和销号制度,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力或者群众不满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做到严格学习制度,统一学习计划,落实学习时间。修订和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使学习制度化、经常化、系统化。

(二)创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形成任务分解表,将工作目标、具体责任、每月进度细化到人到科股室,并进行公示。全体职工按月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泸州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质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端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态度;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服务,争做人民群众欢迎的职能部门。

(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局机关“一把手”和各股、室、站的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局纪检组、办公室负责人要积极协助抓好具体工作。各股、室、站要认真对照承担的相关工作任务,深入分析差距和不足,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提高社会评价满意度。

(五)加大纪检监察的力度。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地对各股、室、站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主要是工作作风、办公秩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并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各股、室、站也要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对本股室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到企业进行检查服务的情况进行暗访,以强化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责任心。

(六)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修订完善联系群众、考勤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管理制度落实难的问题,形成源头上防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