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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区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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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感资产清查是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其他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区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2016区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

  【2016区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1】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建邺区司法局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按时有序完成了资产清理自查工作,将司法局机关和司法所,以及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纳入资产清理范围。局机关安排办公用房,用于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办公。

  二、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做好本局的清理核查工作。分管财务局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专门负责人员,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清查的时间节点、资产范围、清查步骤一一进行明确,确保清理核查工作规范高效、按时保质完成。

2、实地核查,盘准资产。清查小组对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及各窗口单位的资产使用标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时间、使用单位、使用情况、变动情况、数量、原值等逐一核实登记,重点核实盘盈、盘亏资产,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3、加强管理,健全制度。撰写全面资产清查分析报告,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资产清查成果总结,研究制定资产内控方案。

  三、工作成效

(一)资产的基本情况。

1.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数8521126.55元、负债账面数633963.95元、资产清查数2563303.7元、负债清查数2563303.7元。

2.清查出的资产盘亏、资产损失835033.7元。

(二)资产使用状况。

在资产清理过程中,因历年都没有进行资产清理程序,因此造成了部份设备老化甚至报废,都没有做过相应的处置,目前在用的一些设备也处于老化和更新中。通过清查,部分资产出现了固定资产盘亏、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登记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三)其他成效。

至清查基准日为止,我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20000元,银行存款3073452.29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5214.6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2662423.7元,出现固定资产盘亏835033.7元,清查数为835033.7元,资产类清查数为5858702.85元。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次资产清理,由于需要清查资产量大,时间跨度长,部分设备因损坏老化已经报废,但未及时核销,从而出现设备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对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2、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年底全面清查、核对本年度资产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实相符。

  五、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资产管理意识,自觉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采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履行资产处置报批,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履行资产处置申请报批程序,固定资产中的一般办公设备,因长期使用遭到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需报废的,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其掌握的资产管理信息提出资产处置的初步意见,经资产管理责任人批准后,对相应资产进行处置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016区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2】

为贯彻落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已经完成国有资产专项检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办领导非常重视,依据《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以主任薛军蒙为组长、副主任薛红娟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冯汉英具体负责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

  二、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及方法

(一)检查的范围及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债权、债务等账务情况;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变卖及坏帐损失等财产物资的处置情况等。

(二)资产检查的方法及步骤

本次资产清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单位自查、汇总核实、整改提高、填表上报。

1、单位自查阶段

办公室根据 “国有资产专项调查情况统计报表”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对单位现有财产物资存量,逐一进行清查核对。

2、汇总、核实阶段

工作小组根据单位资产,逐项进行核实,然后与单位的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3、整改提高阶段

对有出入的,查找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在规定时间之内整改。

4、填表、上报阶段

根据前阶段检查出的明细账,重新进行账务处理,填制《统计报表》报送区国资所。

  三、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结果

此次检查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对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意识应进一步加强。

  五、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进一步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力度,制定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查报程序。对现有财产物资清查后的明细底报存档,以便于日后备查。

2、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做到每年年底全面清查一次,核对单位本年资产增减变动及盘盈、盘亏等情况。对变卖、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新增资产要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