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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机关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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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政府资产报告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的客观要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机关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机关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016机关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遵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局于今年3-5月组织开展了一次全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我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和“全面巩固去年资产清查成果”的工作要求。为此,我局制定下发了文件、召开了专题会议、开展了工作督查,有效促使我局按期完成省局各项工作任务、促使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我局全系统现有固定资产60,042,037元。

  二、清查情况

由于我局去年下半年已经组织全系统开展一次全面固定资产清查并取得一

定成效,因此,为避免个别单位出现工作厌烦情绪和清查走过场等现象发生,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工作方式,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使去年资产清查的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和显著提升。

(一)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清查认识。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市局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景国税函〔2011〕13号),要求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按时完成任务。市局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科、监察室、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负责人组织,同时要求各下属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与此同时,及时在市局内网《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制定下发《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强化过程控制,加速清查进程。为推动资产清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局全系统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4月7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2011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会议由市局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以及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参加。会上,学习传达了省局2011年固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各单位分别对固定资产清查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各单位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今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二是要求要统一工作方法,建立财务、资产实物管理和资产使用部门三方账簿,并确保一致;三要求要全面清理到位。特别是注意房屋建筑物内一些悬挂物、摆放物容易遗漏的资产、因机构分设、人员变动等因素变化的资产、以及一些虽已处置下账资产,但仍未及时办理完结相关过户等手续的资产清理。四是要求要建立资产管理长效

机制,创新资产管理工作,研发综合管理软件,实现固定资产的适时监控和网络资源共享;形成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做实资产清查工作,抓出工作成效,做到资产 “家底”明白、清楚。该会议的及时召开,有效强化了对资产清查的过程监控和业务指导,加速了资产清查工作进程。

3、开展工作督查,提升清查成效。根据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安排,5月4日—5月8日,市局财务科派员对部份单位资产清查开展工作督查。工作督查重点关注清查重点关注事项、清查组织开展情况和清查工作结果情况三个方面18个点的工作情况。通过工作督查,全面了解了被督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解决了工作中困扰基层单位的一些难题,认真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督查建议。通过工作督查的开展,有效提高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提升资产清查的成效。

(二)清查情况

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固定资产清查情况统计表》、《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明细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和《固定资产清理登记情况汇报》等资料,经核对、汇总,资产清查总体情况如下:

1、盘盈情况:主要为乐平市局盘盈的以下资产:

(1)电子及通讯设备类41件,价值待估。其中:LED显示屏12台,显示器12台,触摸屏取票机1台,扫印机10台,UPS 1台,扫描仪3台,均为大厅购置的设备,待我局修缮工程决算后统一入帐;联想开天M4100台式计算机1台是财务系统上线时上级下拨的设备,至今未下发调拨单;交换机1台是附四楼会议装修时发现。

(2)家具用具及其他类106件,价值待估。其中:办税服务厅会议桌11张、大办公桌1张;三楼会议室会议桌12张;附四楼会议室会议桌50张;老干部活动室会议桌24张;六楼会议室会议桌1张;5、招待所、交流宿舍床分别5张、2张;

(3)电气设备类6件,价值待估。其中:交流宿舍电冰箱1台;二楼餐厅消毒柜2台;交流宿舍和棋牌室分别有1台全自动麻将机;交流宿舍1台电视机。

2、盘亏情况:主要为珠山区局盘亏的附三楼台椅10把价值2800元。 3、处理意见根据省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赣国税发〔2011〕12号)精神,即: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5万元(不含)或批量价值在15万元(不含)以下的资产(除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以外),由县(区)局审批;单价在5万元—20万元之间的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资产(除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以外),由设区市局审批。对上述清查情况,我局根据以上权限及处置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各单位大部分清查出的资产已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上级单位无偿调拨的各项资产,也正在办理资产调拨入账手续,预计在本月底之前完成。

  三、工作成果

我局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得到市局党组和下属各单位的高度重视,逐级分别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有效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广大资产、财务等部门工作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重重困难,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开展资产清查,取得显著成效,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资产得到全面清查。通过对使用(保管)人、科(室)使用固定资产的逐一清理登记,以及与网络版财务软件中资产账务、卡片的核对,建立完善了财务、资产实物管理和资产使用部门三方账簿,使得现有资产使用状况得到有效核实。另外,通过全面清查,使得部份盘盈、盘亏资产得到确认,使固定资产账簿得到全面真实反映。

(二)状况得到全面明确。此次资产清查,我局要求各单位均要核实每个人所使用的全部资产,包括计算机类和非计算机类资产,然后进行造册登记,以此来落实每件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和保管人,确保资产安全,掌握资产使用效率,资产状况得到全面的明确,为各单位领导决策固定资产资源有效配置提供重要参考。

(三)结果得到有效公开。按照省局文件精神,我局制作了《景德镇市国税系统2011年固定资产清查重要资产公开表》,要求各单位在内网及时公开本单位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类、全部车辆,以及单台价值1万元以上的电脑设备的具体数量、购建时间、所在地点和账面价值等信息,并及时公开固定资产清查结果。

(四)内容得到充分完善。在此次清查过程中,我局各单位均根据实物清查的情况,对由于机构分设、人事变动等原因引起的账、实不一致地方,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另外,我局各单位还将固定资产实物拍成数码照片,通过网络版财务软件导入其固定资产卡片中,使卡片图文并茂。与此同时,我局各单位还自制简洁明了的固定资产卡片即时贴,填写资产主要内容后粘贴在所有固定资产实物上。以上措施,促进了固定资产账、实一致,使资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意识淡薄,业务不熟悉。如:个别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不熟悉固定资产管理最新文件精神,不能熟练掌握网络版财务软件有关业务知识等。

(二)个别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卡片内容与实物不符现象。如:电脑设备显示器与主机分开存放、使用;单位人员变动后,固定资产卡片内容未做相应变动等。

(三)上级单位批量无偿调拨的资产未及时办理调拨登记入库手续。

(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如:基层财务人员一人兼多岗、工作难以协调、工作压力大。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前和岗中培训工作,促进熟悉政策,胜任岗位要求。

(二)全面加强固定资产账实管理,实行一物一卡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机构变化、人员变动以及其他情况引起固定资产卡片内容变化后,其相关固定资产能及时进行交接和修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三)建议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对下级单位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后,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给资产管理部门,并及时办理资产调拨和登记入账手续。

(四)建议适当增加基层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减轻财务人员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