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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教育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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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均衡固然有失公平,然而我们也不能追求绝对的教育均衡。比如,北京可以有北大,但却没有必要在每个县城都建一所与北大同等水平的学校,不能将县城没有北大当做教育不均衡的现象来看待。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均衡教育手抄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均衡教育手抄报

  篇一:均衡教育手抄报

“老百姓是最讲实惠的,如果学校都很好,他们不会花那么多钱,跑那么远路去择校,问题的根源是教育不均衡。”去年11月,新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如此描述当前义务教育现状。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而教育均衡化是破解教育不公平的一把重要钥匙。这些都不是新的提法,但在具体实施教育均衡化时,我们必须先弄清楚,均衡化的原因是什么,均衡化是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实现教育均衡化是不是就等于实现了教育公平?

教育不均衡基本源自三方面原因:

一、教育资源稀缺,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二、政策偏向,就像一个县级单位总会重点打造1至2所学校。这也是目前相关主管部门最被诟病的地方,然而从本质上来说,政策偏向也是由教育资源稀缺引发的;三、由社会发展空间结构约束引起的不均衡。它产生的是绝对不均衡,由社会资源分层积聚现象引起,是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结果。比如首都总是比省会城市资源更多,省会城市又总是超过一般城市。在这个结构中,处于最底层的是农村。

教育不均衡固然有失公平,然而我们也不能追求绝对的教育均衡。比如,北京可以有北大,但却没有必要在每个县城都建一所与北大同等水平的学校,不能将县城没有北大当做教育不均衡的现象来看待。所以说,教育均衡化是为了达到教育公平的目的,但教育均衡化并不是目的本身。

假设我们坐在一张大桌前吃饭,只允许我们夹面前的菜,那显然是不公平的,那如果每样菜都给我们盛一点在面前,是否就是公平了呢?未必,因为有的人喜欢土豆多一点,有的人却更喜欢豆芽。由此而言,我们真正想得到的公平,是有差异化和多样性的学校可供选择。

另外,将教育均衡作为目标,还容易犯“削峰平谷”的毛病。

假设我们给现在的学校打一个平均分,在实现教育均衡化以后再打一个平均分,倘若现在的平均分比实现均衡化以后的平均分还高,那么,这个教育均衡化就是一个低层次的均衡,是在简单地将手段当做目标本身。相信这样实现的教育公平,肯定也不是我们要追求的那种公平。

谈到教育均衡,日本教师的轮岗制度最近被频繁提及。日本的教育法规规定,一个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一般3至5年内各校间就必须进行师资轮换调整,以此来保证各校间的相对均衡。暂且不论日本公立学校的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范畴,轮岗制度有可行性。即使在我们这儿同样拥有可行性,但这种割裂教师与学校之间文化联系的方式,恐怕也只是实现了老师去不同层次学校任教的均衡,而非学生受教的均衡。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实现教育均衡化,必须依据教育不均衡的原因以及均衡化的目的去实施,否则均衡化将适得其反。

建议一:通过审查和备案 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建议二: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受害人情况进行处罚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建议三:对与现行法律有交叉、重合的地方 应尽快修订

李大进提出,目前审议中的慈善法草案,和现行的至少5部法律有交叉、重合、甚至个别相抵触之处。这些法律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信托法、合同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现在的慈善法草案,无论是总则还是附则中,都没对这些情况给予充分的说明。比如说,慈善法出台后,执法依据是从旧还是从新?应给予明确。为了避免在这部法律的执行和实操过程中,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和界定上的模糊,以及最终认定事项上的混淆,应当将与这部法律相冲突的法律修改尽早提上日程。

汤素兰:将有益的书送到农村师生手上

中国教育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提出,应当完善图书采购配送机制,把高质量的、对师生真正有益的书送到他们手上。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图书采购机制。

“可以组织专家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农村中学的实际情况,每年推荐应该采购的图书目录。把这份目录事先交由师生选择和增补,再由教育部门汇总拿出图书拟选购清单,由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最终让学校师生对公开招标采购的图书从质量到价格进行综合打分,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汤素兰建议。

刘永富:贫困人口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15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扩展阅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标语

1、推进均衡发展 维护教育公平

2、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均衡为先。

3、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4、关爱留守学生 共享教育阳光

5、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促进教育优质均衡

6、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强化社会公平和-谐

7、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公平教育人人受益

8、推进均衡发展 打造教育强县

9、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0、改善民生从教育突破 发展教育从均衡抓起

11、强化教育“第一战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12、全员动员,努力攻坚,发展教育,改善民生。

13、 立足特色学校建设,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14、硬件软件并举、外延内涵齐抓、共性特色并重。

15、美化育人环境、优化育人氛围、强化育人功能。

16、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

17、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18、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

19、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

21、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方针!

2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

23、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2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25、公平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2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7、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28、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29、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增加教育投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0、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篇二:均衡教育手抄报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和部署,围绕加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中心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为我校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宣传内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宣传方式

(一)重点依托学校的广播室、黑板报,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等方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集中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学校良好做法。

(二)加强网络宣传。通过教育局信息网和学校网站,及时报道、宣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内容、推进措施、工作动态和实施成效等。

(三)悬挂或张贴标语。组织、动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街道或学校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板报、专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

(四)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利用召开班会和家长会,校长和教师

分片包干,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政策,标准化建设给学校带来的变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和家长,学校要采取家访、电话等形式逐一宣传。

四、目标任务

学校每月必须向中心学校办公室信息中心报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信息1条;召开一次专门的家长会宣传相关政策;在学校人员密集地区悬挂标语,并主动与市内主流媒体联系,在电视台和报纸上做好宣传。富有深度和特色的报道,积极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进展和亮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的领导,学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广泛宣传,及时报送,真正使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全力支持。扎实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

(二)明确重点,精心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意义。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做到学校重视,教师清楚,家长知晓。

(三)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学校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标语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