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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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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校园暴力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在惊讶之余更多的是痛心和担心。痛心于受到伤害的孩子们和不学无术的施暴者,担心于我国青少年的未来和整体教育环境。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园)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园)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园)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园)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园)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2.井冈山市普查。井冈山市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接受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市、区)、直属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级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2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各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及本级政府。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4.接受省级督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于11月上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各校要做好迎检工作准备。

各校(园)于6月10日前将本校(园)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安稳办。

  【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安排及要求:

(一)开展教育。各级部、班级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学校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让学生明白“违法必究,冲动必受惩罚,违纪就要付出代价”。

(二)加强预防。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学校救助电话:5213599、5334206,责任人:政教主任。

1.安全隐患排查。各班级学生之间相互监督、举报。重点排查管制刀具、电动车、手机(发现后及时联系家长来校领走并说明原因),个别男女过于亲密的同学、敲诈勒索同学、抽烟现象、经常在一起不离群同学、休学后和上一级经常联系的同学、单身家庭或家庭不和谐的子女、留守子女、心理偏激学生等。各班级将排查结果书面上交级部,以级部为单位报安全办存档(5月20号前完成)。

2.道路交通防溺水等安全。筛查危险源:如体育场转盘、审计局门口、却坡水库、洪凝河等处,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在流动摊点悬挂悬挂“拒绝垃圾食品,争做文明学生”横幅。学校安排专人进行拍照督查。

3.出入大门登记制度。保卫人员按要求及时开关学校大门,持警械于室外值班,加大白天、晚上(不少于3次)巡视次数,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上课时间关门,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走出校门,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写出门证,履行正常手续后家长接出。门卫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4.上课。坚持晨午检制度,入校后班主任第一时间进行晨午检,形成书面报告上交级部汇总后交卫生室存档,如有学生缺勤,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逐级汇报。上课期间,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师上课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厉禁止剥夺学生的听课权。

5.课间管理。班级安全委员分工安排检查课间秩序,上下两节课任课教师是责任人。班主任检查两操人数,学校安排专人对厕所、小花园、1号教学楼东区域等处进行巡查。

6.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语言及网络、肢体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他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五莲二中惩戒条例》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齐抓共管。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等不安全事件,严肃处理相关学生。

  四、落实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